刘良强刘梅
摘 要:自冯·亨梯在《论犯罪人与被害人的相互作用》中明确写到,欺诈犯罪中的被害人应对犯罪之产生负有相当责任①,有关被害人过错的思考便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从被害前、被害中、被害后三个阶段提出了对被害人过错进行预防,以求减少或避免因被害人层面因素导致诈骗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关键词:被害人过错;疏忽大意;被害预防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54-01
作者简介:刘良强(1991-),男,汉族,安徽蚌埠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法学、监狱学、犯罪心理学。
犯罪被害预防,指立足于犯罪要侵害的或者将要侵害的被害人的角度,找寻出避免或者减少成为最终被害人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②。关于被害预防的划分有多种,笔者在此仅根据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被害发生过程,将其分为被害前预防、被害中预防、被害后预防三个阶段。
一、被害前预防
应以一般预防为主,兼顾特殊预防。这里的一般预防主要是培养自身健全人格、累积相应社会阅历、远离被害情境。
(一)培养自身健全人格
树立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操行,切忌好逸恶劳,贪财好利。摒弃一些不良思想,如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不择手段等,切忌贪小便宜,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故此,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方能远离犯罪。
(二)增加社会阅历
许多被害人皆因经验不足、阅历不够,而轻信他人,被诈骗分子骗取财物。获得社会阅历的渠道广泛,如读书、看报、上网,参加课外活动,与亲人、长者、朋友的交流都能获得一定的社会经验。平时多关注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听一些破案民警讲反制诈骗分子的方式,以便自己遇见时能有所辨别并立即作出反应。
(三)远离被害情境
倘若我们实在难以辨别,至少可以减少或杜绝自己出现在被害情境的次数。尽量到社会治安良好的区域活动,避免出入社会治安较差的场所。独身在家时,尽量避免陌生人进入家门。此外,对于一些较容易受骗上当的老人、妇女、病人、残疾人等人群来说,更要加强自身的防范能力。
二、被害中预防
指在犯罪进行过程中,主要是犯罪预备和犯罪实行阶段,被害人采取的一系列预防自己被骗的措施。诈骗犯罪中的行为人大多采取软暴力、高智商的策略,用花言巧语、高官厚禄、金钱美色等来诱惑被害人,使其自愿把财物交由行为人来处置。
(一)录下或者拍下和诈骗分子交谈的细节
对于涉及重大钱财的话题,要保留聊天记录。如果是当面交流,在和对方交流前或者寻找上洗手间的机会把录音或者视频打开,放在身上。如果是电话交流,就把后台录音打开。笔者之所以有此想法,实乃今夏本人亲身经历,且幸好有此录音录像,使我得以维权,追回损失,不然唯有长太息以掩涕兮了。
(二)保持冷静,巧妙周旋
虽然大多被害人意识不到自己受骗了,但也不排除突然醒悟。当此之时,要随机应变,冷静处之,一般不可贸然行事,强行向对方要回自己财物。尤其当对方是较为强势性的诈骗行为,如碰瓷,拾包分钱等,切不可激怒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大可默默录音,拍下对方面容,如果对方开车则可记下车牌号等,事后报警处理。
(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如若在犯罪过程中被害人识破了诈骗分子的诡计,且如果采取激烈反抗措施,极有可能受到对方伤害时,应当极力平复焦灼的内心,与诈骗分子试探性谈话。倘若发现诈骗分子可能受到过伤害,不必急于追问,可缓慢引导其自己说出来。此时,被害人除了充当一名虔诚的聆听者之外,还应静静地安慰对方,换位思考。争取一步步的让他悬崖勒马,弃恶从善。
三、被害后预防
指当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即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已取得财产而被害人已遭受财产损失的事实发生后,为了避免其再次被骗或者避免给社会其他公众造成连锁伤害,对被害人具体的行为要求。其一,某些人因胆小怕事,涉及隐私或者自己受害程度不深,而选择忍气吞声,独自承受。这类人群有可能受到潜在的再次被害,应当对他们进行再次被害预防。
其二,有些受害人因为被骗,受到家人责难,邻居非议或者被骗取一生积蓄,家破人亡,很可能出现精神问题,甚至自残、自杀。对于这类人更重要的是扶正心态,伤心后悔于事无补,面对现实才是最好的选择。
其三,一些受害人受骗之后,觉得司法机关办事效率太慢宁愿选择使用暴力手段,向诈骗分子或者其家人施以报复。还有一部分人因追不回财物,认为司法机关未能还其公道,遂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通过侵害其他社会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权利来发泄自己的怨气。对于这两种人,应当主动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把仇恨之火迁怒于无辜之人的身上。
四、结语
大量的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表明许多的犯罪案件所引发的后果都是行为人与被害人互动作用的结果,这种互动作用在诈骗犯罪中显露的淋漓尽致。诈骗犯罪中的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诱发犯罪动机、加剧被害后果、强化犯罪意识、创造犯罪实施条件、降低犯罪实施风险等③。笔者借助于思考诈骗犯罪中的被害人问题,希望能从被害人角度找出预防诈骗犯罪发生之策。
[ 注 释 ]
①徐久生.德语国家的犯罪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181.
②孟倩.论诈骗犯罪中的被害人[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15.
③张应立.试论被害人过错与犯罪[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