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趋势。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在提升知识产权诉讼实践专业化的同时,将对知识产权律师业务格局的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律师作为知识产权诉讼的主体,必将适应知识产权司法建设并不断进步,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律师;律师业务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52-01
作者简介:李伟聪(1992-),男,山西大同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一、新机遇孕育新挑战
随着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知识产权在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地位不断提升。2014年8月31日,《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这一《决定》的出台,是积极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等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响应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改革进入关键时期,①对保护知识产权权益、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和建设知识产权创新型国家等方面都有特殊的意义。
知识产权法院是我国设立的一个新的专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契合当今的司法实践,亦将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②知识产权法院对案件审理和裁判都需要专业化、高水准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参与诉讼,对律师的业务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知识产权律师业务的融通化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是现行知识产权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而律师有着天然独特的主体优势。
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重要中介之一是律师事务所。涉及到具体的法律诉讼问题的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强项,所以律师提供知识产权业务应该可以占据较大的市场比例。但现实确有所不同,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市场份额上,律师业务所占的份额并不大,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大量的知识产权诉讼通常是由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或者由公民进行代理的。③不少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直接转换身份从事律师业务从而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且这种趋势有所加强。所以从这点看出,目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最大问题就是律师业务不够精确,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服务格局。
三、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的专业化
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视将势必影响到律师业务的构成。各个律师事务所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队伍建设,锻造知识产权团队。
现今,司法实践中为了适应新的形式和需要,出现了“知识产权法官”这样的新式称谓。我国的知识产权律师也急需从宽口径、大一统的律师行业中独立出来。单体的知识产权律师也有其自身素质、技能和专业的局限性。许多律所成立了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专业的团队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例如代理商标、专利申请以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的团队能够比普通的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服务。
专业的律师团队由职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专门知识产权代理人组成。专业团队主要接受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从业人员拥有多元的学科背景。专业律师团队也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律师实务和非诉讼律师实务,这将拓展了知识产权律师的业务领域。
四、知识产权律师业务的多样化
当今我国现实和实践中知识产权诉讼涉及方面广并且精细复杂。专业的律师需要具备全面的知识产权知识并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从司法实践来看,知识产权诉讼的大量产生也要求律师业务必须精细和专业。按照知识产权服务的具体内容还可有以下分类:
首先是专利领域的服务。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代理,特别是专利咨询、诉讼、仲裁和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将成为律师工作的主流,除此外的专利许可贸易,发明、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工业产品外观设计,计算机业务和专利社团等也将受到重视。甚至专利信息传播平台和商业数据库保护以及专利预警等信息服务也将成为重点。
其次是商标领域的服务包括商标注册代理、转让、咨询、许可贸易服务会产生更为专业的商标律师服务。现如今,知识产权律师出具审查意见将成为律师工作的重要业务,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也将会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是尖端业务,做好商标法律服务有利于提高律师的技能和地位。这也将促进知识产权法院诉讼的顺利进行。
再次是新品种领域的服务。包括植物等品种权申请代理、展示交易、种类权许等相关服务。律师为产品的地理标志注册、产品具体的技术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质量标准意见提供帮助。
最后是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明确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和规模,专业团队的介入将帮助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权益,指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④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将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风险意识,特别是帮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完成法律风险规避。知识产权建设是今后律师提供专业服务的重点。
[ 注 释 ]
①孙雷.<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探析[J].中国版权,2014(5).
②张越.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11).
③陈建南.边缘化的知识产权律师—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为视角[J].中国律师,2010(11).
④李德成.知识产权领域律师大有作为[J].中国律师,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