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诗莉
教师的指导、告诫,父母的督促、叮咛,不能永远陪伴孩子,而孩子们将要面临未来的社会,将会是更加民主的社会,人的主体性必将得到充分的弘扬。《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不应把它们当作外在的附加任务。”我们教育者必须依据课程标准的新理念,牢固树立这样的观念:发展孩子的个性、情感和兴趣,培养孩子健全、独立的人格比什么都重要。
独立的人格是个人所持的各种素养和个性特征的综合反映,是人进入社会的立足之本。在培养学生健全、独立人格的过程中,语文教师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语文教育中,正确把握教材中的思想、理念、情感、情趣,合理加以阐发,有效地加以渗透,适时“呐喊”、适时“灌注”,使人生得以感悟,灵魂得以净化,生命得以闪光,无疑是新世纪和《语文课程标准》赋予语文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经过长期的教育实践和分析整理,下面我就实际工作中的感受,谈谈在培养学生健全、独立人格过程中的几点收获。
一、转变教育观念,创造宽松环境
为学生创造一个气氛宽松、活泼,个人天性可以得到充分释放的语文学习氛围。鲁迅先生曾经赞美少年儿童:“孩子们是可以敬佩的,他们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象地下面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处,想到昆虫的语言,他们想飞上天空,他们想钻入地穴。”孩子的心中充满幻想,渴望创造。作为语文教师,应该彻底摈弃”师道尊严“的陈腐观念,以民主方法与学生交流,着力营造和谐愉悦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积极改造自我的冲动,培养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让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互相激发,使每个人的个性得到自由充分的发展。
《语文课程标准》十分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更有利于促使学生自主学习,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也是学生对自己学习表现得认识与评判。如,识了一个字,就可以引导学生评价自己是否读准了字音,该写的是否能写,写得对不对,是否懂了这个字的意思。通过评价,学生可以看到自己前进的足迹,进而享受成功的喜悦,激励学习的信心,以更大的热情投入新的学习,同时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进而明确努力学习的方向,形成对自己的鞭策。
二、发现学生优势,提供发展舞台
小学阶段是人生的起跑阶段,良好的思想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巩固都要在这一时期打下扎实的基础。针对此期学生的复杂心理,在教学进程中对学生实施健全、独立的人格教育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航。受教育者若缺乏教育者情感上的理解、同情,就难以建立起信任感。因此以情换情,以心换心是教育的第一要求。
(2)寻觅学生优势,发挥其长处。教育者要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长处,做到长善救失,让他们在发挥自身优越性的进程中体验自尊感,消除自卑感。同时在课堂上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使他们从主动参与的过程强化主体意识,培养独立能力。3、增强自信心,激发上进心。让每一个学生通过提高成绩,获得学业上的成功体验来增强自信心,激发上进心,让他们能够自豪地抬起头来走路,健全、独立的人格就会得以发展。
三、坚持“四结合”,找准切入点
在教学中,我经常向学生提出一些只有克服困难才能完成学习任务,促使他们的意志品质得到进一步的磨练。具体说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坚持言传与身教相结合,明理与导行相结合,关心与爱护和严格管理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相结合,我将之简称为“四结合”。
1.言传与教育相结合。
教师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以个人完美的人格魅力和力量作为主要手段来影响和教育学生。教育工作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师的人格素养来决定的。对语文教师来说,永康老师提出的“每日三问”值得我们效仿:“一问:今天我的课学生喜欢了没有?二问:今天我读了没有?三问,今天我写了没有?”每日有“读”,每日有“写”,语文教师的人格自当“如日中天”,其魅力也必定达到极致而无穷。因此,教师应加强个人的人格修养,用自己的良好人格魅力来感染和陶冶学生,使学生在品德、智能、心理素养等方面都得到较好的发展。
2.明理与导行相结合。
人格教育首先要让学生知晓做人的基本道理,从思想上加以认同,说理是必不可少的:其次要引导学生将知晓的基本道理转化为本自己的行动,积极成为自己的人格基本素质的养成。在这方面,教师的人格魅力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3.关心爱护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这里主要强调要充分发挥教师的管理作用。对学生的管理,规范其行为是必不可少的。独立人格形成既是外界影响的内化过程,也是主体意识的外化过程,严格的管理是促进内化的必要条件。当严管的效果取决于学生的理解和接受的程度,严而不厉,严而和善才有效果。
4.学校与家庭的结合。
人格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单靠学校、教师的管理是不够的。必须使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包括家庭教育的力量协调好,形成合力。为使教育更有针对性,必须与家长多联系,保持协调。家访是教师主动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的一种方式,其目的在于了解学生情况,与家长共同商讨教育好学生的措施。
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是教育的根本目的的体现,是《语文课程标准》赋予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新的使命。我们应高度重视,因势利导,瞄准未来人才的特点,努力完成学生“人格”的完美塑造,使学生的人格向健康、独立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