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芳芳
梁实秋的散文《鸟》被选入部编教材七年级上册“动物与人”这一主题单元。这样的安排很容易让语文老师误以为本文只是从自然生态的角度来写鸟,所以教材编者在文本前面有个预习提示:“想想作者在表达爱鸟情感的同时,是否另有深意。”
作者真的只是在表达“我爱鸟”吗?如何品读梁实秋的这篇作品呢?
《鸟》有三条线索:
▲叙事线索:去四川前——在四川——离开四川以后
▲情感线索:爱—不忍—叹赏—喜悦—反思—悲哀—失落
▲逻辑线索:自由之魅——生命之美——存在之思
而逻辑线索,正是这一文本的多重内涵。
一、自由之魅
梁实秋经常引用胡适之“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和“狮子和老虎永远是独来独往的”这两句名言,他追求人格的独立,认为许多东西是无法统一也不应该统一的,思想便是其中之一。他说:“中国令人不满的现状之一,便是没有思想自由。”(《思想自由》)“最高贵的莫过于内心的选择的意志的自由,最普通的是免于束缚的生活上的自由,放浪形骸之外而高呼‘礼教岂为我辈设哉!,那也是在企求自由。”(《谈徐志摩》)
所以,课文开篇就说,在“我”看来,从前常见到的“人胳膊上架着的鹰”和“笼子里的鸟”,不再是大自然的精灵,而变成了供人娱乐的玩物。这种生命存在不过是行尸走肉,“我”从它们身上感觉不到生命的活力和造化的大美——它们不过是尚有呼吸的玩物,甚至是没有活气的死物。文章结尾再次提到“囚在笼里的小鸟儿”来与开头呼应,从而强化对“自由”的呼唤。囚在笼里的鸟,因为不自由所以苦闷:“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因为失去了自由,这样的鸟其实就已经失去了作为“鸟”的本质(它们变成了“家禽”),失去了自由生命的魅力。那么,“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鸟”有了重新发现的呢?是在“我”去了四川以后。
二、生命之美
抗日战争爆发后,梁实秋于1938年夏天辗转到重庆,1939年4月,日寇飞机开始大举轰炸重庆。当时梁实秋正在教育部教科用书编委会任职,遂随机关疏散到远郊北碚。梁实秋与朋友合建了一所瓦房,取名为“雅舍”。“雅舍”其实是一所四川乡下的低级茅舍:“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株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窗户要糊纸,墙是竹篾糊泥制灰,地板踩上去颤悠悠的吱吱作响。”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欣赏到了真正意义上的鸟,在山野之中作为自由生命而存在的鸟!
于是在作者的笔下,在四川的山野之中,绽现出众声喧哗、五彩缤纷的生命乐章——
1.天然:各适其天,斯为大快
四川的山野,正是“鸟国鸟家”——非也,应该说是“鸟的天堂”,所以也成了“人的天堂”。
这里有各种不同的鸟。首先是鸣声不同:“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然后是形体不同:“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没有人要求他们整齐划一步调一致,没有人以任何一种主流标准来评判他们的善恶美丑。它们保持着自己的自然天性,自由地生活在广阔的世界里。想怎么鸣叫就怎么鸣叫,只管发出自己的声音,不必考虑会不会显得“另类”。在一派天然的山野里,它们活出了一派天然的自由生命。
2.丰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正是因为每一个生命都保持了自己的自然天性,这个世界才会如此丰富美好。正是所有的“不同”,造就了天下“大同”。就像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总结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就像美国的自然文学作家所信奉的:“美来自一种持续感,一种深层的生态感,一个自然有序的世界,一种整体共生的优雅。”
四川山野中的鸟,鸣声各不相同,却能前呼后应形成一派“和谐的交响乐”;形体各不相同,在美感方面却又毫无二致:“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这就是丰富而又自然有序的世界,它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整体共生的优雅,如诗如画。
3.生动:生机盎然,富于变化
生命的本质特征就在于:有生气,有变化。它不是静若止水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作者花大量笔墨描写了“有生气”“有变化”的鸟:
“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黎明时的鸟鸣“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午时鸟鸣就消失了,到夜晚便又“复出”,而且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丰富的变化使得鸟鸣更加令人着迷。
“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随着鸟的轻灵跳荡,高踞枝头,临风顾盼,振翅飞去,作者的心情也由喜悦而迷惘。“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是比拟的修辞,把心情当作一种尖锐的物体来写,表达了鸟的生命活力给“我”长久麻木的感官带来的强烈震撼和巨大冲击。鸟机敏、洒脱、美丽而神秘,“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留给人们的,是留恋与怅惘——就像是曾经心心相印的恋人突然果断地作别,头也不回,毫无留恋和感伤,洒脱地离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留下“我”伫立在原地目送它渐渐远去,内心不由惆怅迷惘。
“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白鹭或立或飞,都是生动美好的;即使是抓小鸡的鸢鹰,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这里不仅写出了变化,而且写出了生命的力量,也就是“有生气”。
文中这些看得见看不见的鸟,都在暗暗传递作者的一种审美:生命应当是有生气的、有变化的,它的美就在于它在“动”,所以我们猜不着,看不透。
三、存在之思
作者开篇就说“我爱鸟”,如果仅仅从字面意思来看,要回答“作者爱鸟的什么”这个问题很简单,作者自己已经说出了答案:“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但是文章为什么不到此为止?问题解决了,答案水落石出了,用最后一段结束全文就首尾圆合了,为什么还要在第5自然段写到文化概念的杜鹃和真实的杜鹃之间的差别,为什么还要在第6自然段写带给人悲苦的冬天的鸟?这两段文字到底有什么样的深意?
1.自然:守护生命本真,少一些文化重担和道德重担
作者说:“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我”爱的是鸟的自然本真,无关人为附加的文化概念(典故啊传说啊等等)甚至道德概念。关于道德概念,这里另有一例证:“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作者并不因为老鹰会抓小鸡就憎恶老鹰,他一样只是把老鹰当作一只自然本真的“鸟”来看待的,这只自然本真的“鸟”在空中盘旋的时候,显示出一种潇洒的雄姿,这种生命的力与美征服了作者。
对于杜鹃,作者也是一样,只是把它当作一只自然本真的“鸟”来看待。无论典故传说把杜鹃美化得多么诗意,也无论真实的杜鹃是多么“豪横无情”,都不会影响“我”对它的感受——它只是一只单纯的“鸟”。
所以,第5段其实传递了一种存在之思:应当尊重生命的自然与本真,不要人为附加太多的文化重担和道德重担。保持自然本真就是善,扭曲自然本真就是恶。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关于杜鹃,作者在第3段中说夜晚“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在第5段却又批评“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是否前后矛盾?如何理解?
仔细体会你就会发现前后并不矛盾。前者是自己的切身感受和体验,是由杜鹃鸟的叫声而自然引发的真实的情感——客居他乡的酸楚;后者是从知识和概念出发,通过机械的认知模式来理解杜鹃鸟这一陌生事物——以致兴奋得一夜难眠。知识层面上的了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解。真正的理解需要用情感去和事物进行沟通,而不是拿死的知识跟活的事物来对号入座。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生命胜于概念,感受重于接受。内心真实的感受,比外在的知识接受更重要也更美好。
2.自足:精神自由以外,还应当物质自足
第6段引用了哈代诗中的内容:一只冻死在雪地里的小鸟让诗人悲伤地感喟;又联想到自己曾经看到的场景:羽毛蓬松戟张着啄食枯叶的麻雀,就像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
同样是自由生命(哈代诗中的小鸟和作者看到的麻雀都活在野外的自由世界),同样有“声音”和“形体”,同样是自然本真的生命,作者为何并未对冬日里孤苦伶仃的小鸟和麻雀表现出爱意,反而说它们“给人悲苦”?
很显然,麻雀的悲惨命运让人不忍直面世间的沧桑与悲凉、生命的无助与凄凉,“我”由麻雀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我”对自己的同类尚且没有能力去怜恤帮扶,小小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麻雀的遭遇让人看见世界的苦难与凄凉,所以,作者心中只有忧患,没有喜悦。所以,“我”爱鸟,但我爱的鸟应当是自足自在的,不用饿着肚子在世间挣扎,而能够活力充沛地在枝头跳跃欢鸣,或者高踞枝头临风顾盼,或者在阳光中盘旋于蓝天。这是对鸟的生命状态的期待,也是对人的生活状态的期待。
教材后面的“思考探究”第三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文章第6段写道,鸟‘有时也给人悲苦。这与作者看到笼中鸟时的感情有何不同?”
要研究作者感情的不同,先要研究这两种现象的性质有什么不同。
这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悲剧:冬日里的麻雀是享有生命自由然而物质上不自足,笼中鸟是享受着十分的物质“优待”然而精神上不自由。前者让人沉重,后者让人悲哀,都让作者“不忍”面对,但感情有所不同:对于悲剧的主角,作者期待前者能物质自足,后者能精神自由。
这样的对比,同样传递了作者的一种存在之思:生命的存在,物质的自足和精神的自由,缺一不可。
这篇作品属于学者散文,学者散文具有知识性、哲理性、趣味性的特点。余光中在《散文的知性与感性》一文中说:“学者的散文当然也要经营知性与感性,更常出入情理之间。我曾经把这种散文叫做‘表意的散文,因为它既不要全面的抒情,也不想正式的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洋溢的那一份情趣或理趣。”
作为学者散文,梁实秋的《鸟》可谓当行出色。其文字散发着浓郁的书卷气,引经据典、穿插各种掌故轶事、民俗风情、诗文俚语等等,旁征博引,学识深宏。譬如引自庄子《逍遥游》的“抟扶摇而直上”,“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则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化用而来,还涉及杜甫《绝句》中的“一行白鹭上青天”、关于杜鹃的文化典故和生物学知识、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哈代的诗,等等。作者的所“历”、所“阅”、所“思”,展现出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蕴藉深厚。因着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深厚的人文素养,文本又充分显示出作者对人生、人性、人情以至于历史与风俗的深刻的理解力和敏锐的分析力。同时,其文白结合的丰富语言、中西融合的深厚功力,均非玩弄词藻博取眼球的泛泛之辈可比。余光中曾这样评价梁实秋:“他的谈吐,风趣中不失仁蔼,谐谑中自有分寸,十足中国文人的儒雅加上西方作家的机智,近于他散文的风格。”梁实秋的散文,和他的谈吐,自然是出于一辙。
“文学作品无不崇尚简练。简练乃是一切古典艺术之美的极则。”(梁实秋《语言·文字·文学》)正因为他把“简练”作为最高的原则,所以他大量使用文白夹杂的语言,以求行文文雅简练。文言文的深层结构中蕴含着我们民族传统的审美思想和审美趣味,而且词约意丰,音韵和谐。所以文白夹杂的语言令本文的文字简洁雅致而别具情味。并且全文句式丰富多变,摇曳生姿,修辞手法也很繁复,让描绘十分生动鲜活。
[作者通联:广东深圳市盐田区青蓬路盐田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