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政策

2016-12-27 05:14
中国机电工业 2016年9期
关键词:试点重点制造业

宏观政策

《中国制造2025》首批配套文件:五大工程实施指南同时发布

为细化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组织编制了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创新等5个工程实施指南。

5大工程实施指南中,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以突破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方向,建立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工业强基工程主要解决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的工程和产业化瓶颈问题,构建产业技术基础服务。这两个工程主要解决基础能力问题。

绿色制造工程通过推动制造业各行业、各环节的绿色改造升级,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智能制造工程以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为抓手,推动制造业智能转型,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高端装备创新工程以突破一批重大装备的产业化应用为重点,为各行业升级提供先进的生产工具。

5大工程实施指南明确了未来五到十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指南不是指令性而是引导性的,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十个重点领域有待突破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部署和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十个重点领域有待突破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确立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与2015年相比,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6%提高到20%;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比2015年翻一番,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

《规划》提出建设高效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从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系统布局高水平创新基地、打造高端引领的创新增长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建立现代创新治理结构、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

《规划》重点强化六方面的任务部署。一是围绕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加强兼顾当前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布局。二是围绕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培育重要战略创新力量。三是围绕拓展创新发展空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四是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五是围绕破除束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六是围绕夯实创新的群众和社会基础,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

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年内启动: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

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将在年内启动实施首批试点。

《意见》明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了总体原则、开展条件、员工入股及股权管理等细则。

根据《意见》,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应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业,试点企业要求营收和利润90%以上来自集团外部市场。员工入股应以岗定股,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

根据安排,试点企业的推进方式是“成熟一户开展一户”,到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再适时扩大试点。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量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到10家。

企业迎大利好,国务院这个方案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明确,降成本工作要努力使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等得到合理和有效降低,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措施: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方案》提出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活动、发挥“互联网+”作用、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强和改进管理、降低监管成本、改善公共服务、优化产业布局、分行业降本增效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方案》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建立和完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

振兴东北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出炉:137项重点工作+127个重大项目

发改委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就有关部门、有关地方做好2016~2018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关于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务,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其中2016年85项,2017年36项,2018年16项。关于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拟于2016~2018年开工建设的对东北振兴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的重大项目,共127项,其中2016年62项,2017年33项,2018年32项,主要涉及交通(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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