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刚 徐 亮/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探微
卢建刚 徐 亮/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中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如何通过安全监理的方式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文章即从安全监理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与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然后研究了安全监理在防范建筑工程施工风险中的基本思路与具体防范措施,望能够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防范;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实施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现代化、科学性的管理方式为基本依据,以施工全过程为对象,对安全生产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及控制。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安全监理不单单是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同时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的意义也是非常突出的的。做好安全监理对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各类风险的防范而言非常关键。
第一,需要根据施工单位参与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构建与之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至现场施工的各个环节当中。同时,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监理中做好对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使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达到万无一失的水平。第二,需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挥监管职能,督促施工方严格遵循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规范与标准,根据各个工序的不同以及部位的不同,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第三,需要展开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整体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并监督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第四,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有关现场施工安全性的综合检查制度,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施工期间存在的安全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与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第五,需要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部门对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在各种强制性标准,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2.1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不重视很多建设单位被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建设单位主观上未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看成建筑市场的几大主体之一,并未把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实质上委托监理单位,导致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从实质上对承建单位的建设活动行为进行专业化监控。监理单位管理工作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工作,而不应该只是应付上级部门的一种工具。
2.2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实际中标价远远低于名义中标价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监理内容大多数比较的简单,只是局限于施工质量的监督,因此收费水平也普遍的低于设计或者其他的咨询服务,和国外的监理比起来费用也会低很多,监理费收取一般都是在0.6%至2.5%之间。
2.3监理单位低价中标导致连锁反应
建设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取监理单位。然而国内不少建设单位选取监理单位的原则就是哪家单位报价低哪家单位就中标,其中自然存在一些弊端。
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国际上归为工程咨询服务或工程顾问服务,投资原本就少,监理费与现场监理薪津差价为监理单位的主要利润来源,再加上低价中标利润更加低。为了盈利监理方只能降低自身软、硬件水平,来满足自身的发展。检测设备为监理单位主要的硬件投入,现场检测设备仅仅满足基本测量要,难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人员配置要么少人、要么低薪,可想工程质量自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若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监理单位必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1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安全风险
规范建筑工程市场是解决监理行业问题的关键。仅仅只是整个市场建筑监理企业之一的某一企业是很难改变全局的。但各个企业都可以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制度,来影响整个监理市场。
首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在发展中只有不断的完善它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以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编制一套属于监理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将国家要求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监理项目部的每个人都清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人都熟悉掌握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到各尽所能、各施其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
3.2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风险防范
(1)对资金运作不良,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很难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的投入随之减少,不可避免的为监理单位带来风险。
(2)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应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杜绝“霸王条款”。
(3)表明立场,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选择业绩、资质、人员都过硬的单位,切勿迁就。
(4)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设计变更、还是经建设方口头同意的工程量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在经各方商讨协定后,监理应有明确的观念并留下文字依据。
3.3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
在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面前,监理单位应采取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双重有效措施,保险制度是目前倡导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监理单位风险意识日渐增强。虽然监理合同进行投保任持观望态度,但监理行业的保险制度,尤其是安全监理的保险,必将成为监理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重中之重。
3.4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控制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基础上进行的。按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结合工程的实际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的危险源管理标准,并构筑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应急反应制度,针对不同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针对不同项目所涉及的地域、施工条件的差别,施工单位应该首先确定施工过程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安全隐患,并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性质、关联性、后果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最终提出切实有效地安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综合性特点,与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同时也会对国家财产以及社会安定产生相应的影响。针对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必须通过积极展开安全监理的方式加以防范。安全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中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参考文献:
[1]沈振岳,脱红勇.施工安全监理的重点和实施[J].建筑技术,2006,37(11):867-870.
[2]盛久祥,周广斌.施工安全监理重点部位安全措施之我见[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