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红
摘 要:社保基金是我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关系是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重点。社保基金管理关系着保险对象的切身利益,也会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响。可以说,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是关系稳定与发展大局的大事。据此,结合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就如何解决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以期能对有关部门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6.075
[ 2]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简称,社保基金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资金形式,其管理权归政府部门所有,不向民营和个体投资开放。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但是,社保基金数额巨大,存储管理困难,这也决定了社保基金在管理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要想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在认清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
1 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经办机构不合理,会计核算有待完善
我国社保基金需要来源于参保单位、个人保险金,只有很少一部分来源于基金存储银行或国债利息。社保基金征缴面小,来源渠道狭窄,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社保基金的管理风险。如今,我国社保基金不仅未覆盖全部单位和个人,许多征缴用户也常常会出现少缴或欠缴社保的情况。但是,另一方面,许多社保经办机构在设置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面对社保基金征缴方面的问题,许多机构都不知如何应对。此外,在会计核算上,欠缴的社保费资金,在收付实现制下是不计算收入的,但欠缴、断缴社保资金作为社保基金债权是应收未收项目,核算失误和处理不当只能损害职工权益。
1.2 监督不力,信息不透明
在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方面,财政部门将主要精力都放在存入财政专户社保基金管理上,对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收、支付等环节却缺少关注。有时候,财政部门还会直接对社保基金日常管理进行干预,这不仅影响了社保监督机构的监督独立性、科学性,也会影响社保基金监督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再则,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权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手中,现行文件没有就社保基金信息披露事宜如公布范围、指标和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监管部门也很少会向缴费单位、职工公布费用缴纳情况。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监管不力,操作失误无人监管,必然会加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
1.3 小额多期挪用缺乏约束
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在社保经办机构挤占、挪用、出借大额社保基金等情况做了一定的防范和约束,但是在小额多期挪用方面,却缺乏有效约束,因为基层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经办单位、个人具有直接的社保基金使用权,他们可以向财政部门虚报社保基金使用计划,然后在资金到位后直接截留或恶意套取基金款项。经办单位、个人挪用资金造成的做法,不仅会侵害群众,还会影响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序运行。
1.4 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足
社保基金开设的有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三个银行账户,每个账户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活期存款,按时这些存款却不能相互调剂,统一使用。我国现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社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者是转存定期存款。那些不购买债券的基金只能按照有关规定,存入财政专户,社保部门根本不具备使用权,而基金收益只能是来自于存款利息,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增值保值作用。可以肯定,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社保基金收益率基本是负数。
2 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对策
2.1 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要想提高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效率,政府首先要社保基金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就会计核算制度和方法进行彻底改革,以克服社保基金核算制度上的缺陷,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打好基础。具体来说,政府可在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将其与现行收缴制度结合起来。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为社保基金收入、指出标准的核算制度,不管资金是否在当期受到、是否付出,责权发生制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可以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将权责发生制应用到社保基金核算中的,可以提高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效率。其次,变革个人社保基金账户核算基础,终止原有制度的使用,采用权责发生制度,使社保基金首付实现制使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旧制度结合的基础上构建新型会计核算机制。
2.2 完善社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社保经办机构是负责社保基金管理的“管家”,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改善内部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可以提高社保经办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和办事效率,也可以提高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因此,社保经办单位要以国家财务管理、社保基金管理法律法规为基础,首先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要求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保险制度,以确保社会保险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落实到实处。其次,建立会计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主管人员、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再次,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稽查、考核,确保社保基金管理的合法性、严肃
性。在此基础上,社保基金经办单位还要将会计基础工作当做大事、要事来抓,同时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要求财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好财会核算、报表编制工作,夯实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基础。
2.3 加大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监管力度
社保基金财务监管,是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安全进行的有力保障。因此,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与沟通,打造社保基金管理合力,完善社保基金日常监督体系,建立社保基金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并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社保基金经办单位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与管理中,要积极接受第三方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以避免更多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鉴于此,审计、财政和社保部门要尽快组建一支专业的社保基金管理监管队伍,定期就社保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要求社保部门做好资金风险点防控,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与此同时,社保经办部门还要加强自我监督,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法律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部门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意识,以确保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4 提高社保金金运行管理的透明度
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同时由社会公众对社会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是提高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可靠手段,也是提高社保基金运行管理透明度的一个方面。因此,社保经办单位主管部门就社保经办单位相关工作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作出明确指示,一方面要求社保经办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将社保基金按险种分别建账,将社保基金纳入单独的财政专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一方面要求社保经办单位将社保经办机构社保金征收政策、支付情况、结余情况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披露出来,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经办单位向会计事务所提交年度报告,向社会媒体通报审计结果,做好社保基金审计监督与配合工作。社保经办部门要提高监管意识,定期运用各种媒介形式公布社保基金运动与管理情况,提高社保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以确保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2.5 注重社保基金增值保值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和管理不日也将走上多样化发展渠道,社保经办单位要对社保基金其他投资渠道、工具进行研究,通过结余资金投资和使用,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如社保机构可以结合业务受托银行的存款利率和服务水平,争取更大限度的银行优惠利率。当然,社保经办单位还可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证券投资和股票投资为参考,从实际出发,从股票、证券中选择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方式,实现社保基金增值保值。此外,社保经办单位还可以尝试将社保基金投资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方面,因为这类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同样也可以促使社保基金增值保值。
综上所述,社保基金是我国福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提高认识,统一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保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社保资金管理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志军.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探讨[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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