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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新增第十四批5项SVHC至168项
赫尔辛基 2015年12月17日消息:ECHA已经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
该5项物质于2015年8月底公布提案,并开始寻求公众意见,公众咨询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本次新增的5项SVHC物质信息请参见下表:
序号 物质名称 EC 号 CAS 号 提议国 提议原因 常见用途1 硝基苯 202-716-0 98-95-3 奥地利 生殖毒性2 UV-327 223-383-8 3864-99-1 德国 vPvB 3 UV-350 253-037-1 36437-37-3 德国 vPvB 4 1,3-丙烷磺内酯 214-317-9 1120-71-4 ECHA 致癌5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 206-801-3 375-95-1 瑞典 生殖毒性PBT 21049-39-8 4149-60-4生产其他物质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含氟聚合物的生产助剂/润滑油添加剂/灭火器表面活性剂/清洁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液晶显示面板防水剂
此前瑞典提出的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CAS: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13048-33-4)则最终没能进入SVHC清单。
根据REACH法规,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若产品含有 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
【[瑞旭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