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为开展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出台了《兰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扶持计划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兰州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的扶持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兰州创业且毕业不超过10年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含高职)或在兰州创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创业项目。
方案规定,对在兰州市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扶持对象条件,吸纳安置5名以上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经申报审核通过,按照每安置就业1人给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每户企业每年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方案明确,拟申报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县区或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就业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市人社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州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市财政局列入次年预算,并于次年上半年向受补贴企业发放扶持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