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光,巴蜀人士,江湖人称容哥。白日与英法双语友好往来,夜间与中华文字相亲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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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念书已有整整一个月,我破天荒养成了清晨起早看书,夜里喝杯牛奶早睡的习惯,这样健康的规律作息打破了我前二十来年的熬夜惯例。
那天和南北之隔的友人通话,她在那边难以置信地问我:“劝你这么多年都戒不掉的熬夜,怎么一去北京就戒掉了?”
我一愣,这才回过神来。
戒掉熬夜好像都是老陈的功劳。
我从来不知道我来到北方念书,对他来说是一件这么让人放不下心的事。他每晚准时给我打电话,我躺在床上听他碎碎念,全都是些琐碎又无关紧要的小事情。
“天气预报说北京今天降温了。”
“雾霾黄色预警了哦,准备好口罩了没?”
“多喝点水,看到你发的自拍了,长痘痘了对吧?”
“不许熬夜。”这句的频率最高,每晚都会说一遍。
在我跟他抱怨这边的伙食不太如意后,很快就收到了一堆零食,附言:“我挑的都是健康的零食,你就不要去买垃圾食品了。”
某天夜里北京降温,我在打电话时随口说了一句:“脚丫子都是冰的。”两日后就收到他寄来的电暖风。
我哭笑不得地告诉他:“北方有暖气,你忘了吗?室内二十来度,你是不是想烧死我?”
他有些尴尬:“听你说脚冷,一时忘了北方有暖气这回事。”
我抱着那沉甸甸的完全没有用处的电暖风,忽然觉得哪里需要插电呢,它已经把那个人对我的心意送到了眼前,光是抱着它就已然足够。
有天和同学逛街回来,他问我有没有买什么,我说看了看鞋,商场的鞋子又贵又不好看,没有买。
他发来1314元的红包,固执地说:“明天去买一双。”
我哭笑不得,把钱转回去,告诉他我不需要。其实我一直舍不得用他的钱,总觉得他白天黑夜在翻译在工作,工资来得并不容易。
于是,那红包在我们之间转来转去,并不是大数目,可彼此的心意都很明白。
我不愿花他的钱,他不愿我太节省。
我插科打诨地说:“鞋子我不要,你把钱存起来买座房子送我。”
他认认真真地说:“鞋子要买,房子也要买。”
“可我舍不得用你的钱。”
他沉默片刻,发来六个字:“我爱你,我愿意。”
大抵是身陷恋爱中的人都会多愁善感,容易感动,又或许是离家在外,被勾起了隐藏在心底的离愁别绪,其实想一想这真是很微不足道的小事,可那一夜我竟然红了眼眶,缩在夜深人静的被窝里偷偷抹眼泪。我其实也很想家,很想我那病弱的姑姑,想老陈。
新的朋友一起聊天,谈及男友,我总是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可以分享,偶尔提起,也都是这样琐碎的生活细节。可日复一日地这样过着,我却渐渐开始觉得,这许多渺小的碎片聚在一起,才终于成了我人生里最璀璨的星辰万千。
昨夜,我笑着在电话里问他:“《喜欢你,是我唯一会做的事》要上市了,你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他沉默片刻,低声不确定地问我:“我,我不会成网红吧?”
我在这边哈哈大笑,故意逗他:“万一红了呢?”
“那不行,不能出书了,赶紧拿回来吧。”他严肃又正经,“万一喜欢我的人越来越多,你那么爱吃醋,肯定又要不开心了。”
“你哪里来的自信,大家会喜欢你胜过我?”
他微微笑着,低声说:“因为他们最喜欢的你就深爱着我,爱屋及乌,他们也一定会喜欢我。”
喜不喜欢他不要紧,重要的是,希望当每一个你翻开那本满是段子的书时,都会弯起嘴角笑一笑。我把我与最喜欢的人的事,讲给我最喜欢的你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