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这个网络科学技术非常发达的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能体验到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与此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遭受着威胁,如何采用科学的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值得人们探索。本文通过说明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搜索与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机会与风险,详细分析造成危机的原因,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希望为我国网络搜索和信息保护做出贡献。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网络搜索 信息保护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及互联网的逐渐兴起,我国迎来大数据时代。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社交网络及电子商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充斥着大量的数据,虽然互联网为人们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也使个人信息更容易遭到泄露,此时人们应该正确认识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仔细分析造成危机的原因,采取针对性建议,从而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1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搜索与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机会与风险
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最新数据信息,因此信息技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和依赖,同时也为电子商务的壮大提供良好的机会,然而,网络搜索可以记忆个人信息和抓取零星信息,造成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一般而言,网络搜索仅仅作为一种技术手段为人们提供便利,也正是由于网络搜索的不断壮大才带动其他行业的创新和兴起,但是当有人滥用这种技术手段时,不但会对个人造成信息泄露的影响,还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
2 造成网络搜索与个人信息保护危机的原因
2.1 信息主体安全意识不强
一般而言,信息主体通常是指获取信息的个体以及提供信息的相关行业,正是信息主体才推动网络技术持续向前发展。其中提供信息的相关行业主要是为了满足大众需求,对已掌握的信息经过编辑后进行发布,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技术寻找所需信息以及数据,这就表明公众拥有掌控信息的权利,而信息及数据的控制者主要依据大众需求为人们提供服务。大众更加关注在海量的信息中寻找所需信息,而对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所以实际生活中很容易泄露自身信息,而且往往不明所以,例如人们非常喜欢在社交软件中进行交流,而社交软件中往往有许多陌生人,由于自我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人们在与陌生人交流时会不经意透露个人信息,从而造成个人信息面临威胁。提供信息的相关行业也不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由于工作疏忽或者利益驱使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例如当人们办理某种业务时,必须按照行业要求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当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机制不健全时,就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
2.2 网络监管力度不够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网络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网络环境混杂和网络秩序紊乱。从监督机构的权责角度来看,大多数公安部门设置的监察部门形同虚设,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划分不清晰,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且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泛滥,给各监察部门的工作加大难度,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利。
2.3 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尽管我国已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们代表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制度,但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没有设置明确的界限,很多不法分子会投机取巧,对个人信息起不到完全保护作用。
3 实现大数据时代下网络搜索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3.1 加强各人员的自我保护信息意识
无论是人民大众还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应有强烈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只有这样,当人们在社交软件中与陌生人交流时才不会轻易泄露自身信息,从而减小个人信息泄露的概率,当个人信息发生泄露时,人们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就会及时求助公安部门,将损害降低到最小,且工作人员会遵守职业道德将个人信息保密,所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非常重要。
3.2 遵守行业规范,加大监管力度
许多不良相关部门都通过互联网将个人信息发布出去,因此,互联网相关行业应遵守行业规范,在发布各种信息和数据前应仔细处理,且应针对个人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广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认清自身工作性质,并摆正自身工作态度。而监督部门应适当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工作规范,设置合理的奖惩制度,从而保证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同时促进整个行业的良好发展。
3.3 完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明显不够完善,为了促进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做出改进,使相关法律更加完善,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为监督部门提供依据,从而帮助监管部门的工作顺利展开,更加全面地保护个人信息。
3.4 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水平
只有更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因此,我国应注重培养核心技术人员,不断深入研究信息安全技术,同时大量投入资金,促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向前发展。
4 结束语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利用网络进行搜索更加快捷和方便,但也增加个人信息泄露的概率,如何在数据信息泛滥的背景下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是一大难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但要增强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同时也应有更先进的技术水平提供保障,需要相关技术人员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刘小霞,陈秋月.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搜索与个人信息保护[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4(05):125-128.
[2]李刚.探究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搜索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分析[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5(10):35-36.
[3]钱勇民.大数据时代网络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探索[J].科技尚品,2015(07):31+35.
作者简介
夏伟亮(1973-),男,广东省佛山市人。现为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软件工程、局域网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作者单位
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 广东省佛山市 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