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坚
汉武帝时昭平君的母亲隆虑公主因病去世前,曾“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可谓爱子心切,用心良苦,汉武帝是答应了的。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免死”承诺,使昭平君有恃无恐,日益骄纵,居然“醉杀”公主保姆,犯下死罪。起先承诺“为昭平君豫赎死罪”的汉武帝,事到临头,却还得虑及不“诬先帝之法”且“负万民”,只好准了廷尉之奏,将昭平君处死。倘若没有“豫赎死罪”之举,昭平君或许还会多一分对于法律的敬畏,多一分对于自己言行的约束。他是汉武帝的女婿,又是汉武帝的外甥,对于他的死,汉武帝亦心如刀绞,故有东方朔赞他“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史家将此当作汉武帝执法严明的实例。殊不知,对于昭平君之死汉武帝也有责任—————倘说隆虑公主“头发长,见识短”而以如此方式为子孙谋乃是愚不可及,被誉为“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未曾晓之以理加以劝阻,不也与她一般见识?
大将军霍光“病笃”之时,汉宣帝前去探望,“为之涕泣”。霍光自也虑及子孙,但他胸有城府老谋深算,不像隆虑公主做得那么露骨而且俗气。他向汉宣帝请求的,乃是封其兄霍去病之孙霍山为列侯,以“奉兄去病祀”,这与他想立自己的女儿霍成君为后,却并不明言如出一辙。汉宣帝自然懂得霍光的心思,当日便拜霍光儿子霍禹为右将军。霍光去世之后,又下诏免除霍光后代子孙的赋税、徭役,让他们继承霍光的封爵、食邑,而且“世世无有所与”。正因为霍氏一门权势熏天威镇朝野,才使得霍家子弟骄奢放纵目无王法—————“朝请”时“数称病私出”,“朝谒”也叫“苍头奴”代劳,连家奴都狗仗人势,还动不动就扬言“县官(指汉宣帝)非我家将军(指霍光)不得至此”,以致最后阴谋起事,自食其果。霍光为他的子孙谋得的“福荫”,引来的却是霍家的灭门之祸。所谓“世世无有所与”不得善终,也就成了世人的笑柄,历史的嘲弄。
同是汉宣帝朝的太傅疏广,却是真正懂得“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不但在“官成名立”之后与其侄少傅疏受一起适时而退,辞退之时也根本没想过提出包括升官晋爵在内的荫及子孙的任何要求,连汉宣帝以及皇太子赏赐他的黄金(分别为二十斤与五十斤),也不让他的子孙沾边,唯“请族人、故旧、宾客,与相娱乐”。有人劝疏广“以其金为子孙颇立产业”,被他婉言拒绝。他说得明白透彻:这不是我老迈昏庸不顾子孙,即以我家现有田地房产,只要“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完全可以过上与普通百姓一样的日子。再为他们增加产业,只会使他们懒惰懈怠。“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无论子孙是贤是愚,财产太多,对他们都不是好事,还容易使他们成为众人怨恨的目标。我既无法教化子孙,也不愿以金钱增加他们的过错,招致别人的怨恨。
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孙有所作为,谁都不愿自己的后代穷困潦倒。从这个角度说,为子孙谋可以理解却亦当有度,过犹不及,往往适得其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机遇,一代人有一代人可能经历的坎坷与应当付出的代价,子孙后代的事,并非都可以由父辈或祖辈去预设谋划。能以自己的言传身教,熏陶培养子孙立德、立功、立言自然很好。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如少为子孙谋,甚至不为子孙谋,尤其不可为子孙的官爵与富贵谋。霍光的权位比疏广高,霍光的名气比疏广大,但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疏广的见识无疑比霍光高远,更不要说愚蠢到为儿子“豫赎死罪”的隆虑公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