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龄事业的发展

2016-12-20 19:37高欣
求知导刊 2016年32期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高欣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两大背景下,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少子老龄化、失衡老龄化,高龄老人、患病老人、失能老人数量显著,并且伴随不同老年群体问题——农村留守老人、城市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候鸟老人等。基于此,本文指出老龄事业发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运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进一步探讨了发展的对策:生理物质需求——完善两个保障、创新养老服务;社交精神需求——激发组织活力,营造有利环境;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鼓励社会参与,提供发展空间。最后,结合老龄事业的主体——引导兜底的政府、中坚力量的社会组织、专业力量的社会工作者以及双重身份的老年人,对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老龄事业;老年人幸福感

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老龄化的概念包含了两个层次——个体老龄化与人口老龄化。个体老龄化即指个体进入老年期后,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弱化或者个体与社会主导领域脱离。人口老龄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现象,是指人类群体老化的社会现象,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性的挑战。欧洲发达国家最先受到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冲击。其模式是有机老龄化,即随着现代化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科技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寿命不断延长的同时,自觉自愿地减少生育,形成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少儿越来越少的人口发展态势。这是自然的老龄化过程。我国则是机械老龄化,即在寿命快速延长的同时,迫于人口规模压力,不得不采取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老人增多和少儿减少的人口发展态势,导致人口老龄化快速提前到来。那么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如何呢?

早在1999年,我国就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目前,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人口,也就是“50后”相继进入老年期,直到2022年以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2022年起到2035年,由于1962年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生育高峰的出现,中国人口老龄化进入超快发展阶段。从2035年到2053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进入重度平台,之后一直到21世纪末,进入高位稳态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始终在30%以上。

我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着两大背景:未富先老,未备先老。一般来说,人口老龄化与个人收入水平密切相关,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情况是“边富边老”,即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而我国则是未富先老,是指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是指在1999~2050年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快于经济社会发展。未富先老体现为我国当前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教育水平比较落后。未备先老,首先指我国人民还没有做好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心理准备;其次在物质上还没有做好准备,这是与未富先老相一致的;再次是在制度安排上还未做好准备,我国从家庭、就业、教育、退休以及养老、医疗和长期照护等相关制度安排来说,要么刚刚起步,要么存在空白;最后是在体制机制上未做好准备,政府、经济、市场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位置依然模糊不清,不能有机结合,形成体系。在这两大背景下,总体特点表现为以下几点。

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老化速度快。衡量人口老龄化速度,国际社会目前普遍采用老龄化倍增时间进行比较,如果按照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从10% 翻一番的标准计算,中国将用25年实现老龄人口倍增,属于较快水平。

少子老龄化。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特殊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背景。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4-2-1”结构的家庭大量出现,我国的老龄化为少子老龄化,其主要后果有赡养老人负担加重、“失独”家庭老无所依等。

失衡老龄化。从城乡差异上看,大量农村青壮年因打工、求学等原因向城市流动,使得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和速度都高于城市,从地域差异上看,东部沿海地区最早成为老年型地区,中部地区居于中等水平,西北、西南及边陲地区老龄化较缓慢。

高龄老人、患病老人、失能老人数量显著。与此同时,伴随的是不同老年群体的问题——农村留守老人、城市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候鸟老人等。

可以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人口领域的“新常态”,是不可逆转的规律,因此我们必须顺势而为,直面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不仅仅关乎老年人群体,更是与我国的劳动力构成、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本文的论述重点是结合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知识,探讨在人口老龄化的现实下如何切实保障老年人群体的生活。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呢?

2.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老龄事业的发展成为了必然的选择,亦已刻不容缓。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老龄事业。多年来,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老龄事业发展模式。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2001—2005)计划纲要》,提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做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社会和市场积极介入老龄事业,我国老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正如上文所指出的,老龄化现状仍不容乐观。以下将结合老年社会工作的知识,探讨如何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进一步发展老龄事业,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都具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老年人群体同样如此,并且由于老年人自身处于衰老阶段以及社会上歧视老年人等现象的存在,老年人的很多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和满足。老龄事业的发展应当是以服务为导向的,首要的是要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这是其发展的方向。

(1)生理物质需求——完善两个保障,创新养老服务。良好的老年生活,需要物质的保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和优先领域。我们需要解决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困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安排,进行利益引导,将更多的老年人纳入养老保险,实现“人人有份”;实现养老保险并轨,体制外与体制内并轨、城乡并轨,提高公平程度,尤其在这个过程中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群体、农民工等流动群体切实获利,可以安度晚年;提高养老保险水平,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等因素,实现养老金的合理稳定增长;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鼓励社会、个人的参与,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有步骤地逐渐推迟领取养老金,等等。

优质的老年生活,需要健康的体魄。老年人面临着生理上的衰退,如主要器官功能老化、老年期疾病的多发等。加强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保护老年人健康,是提高老龄社会全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内容。将人口老龄化的理念纳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其可以承受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推动老年人健康问题的预防,加大对于老年人健康知识的宣传,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从源头上减轻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压力;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个人、社会、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大力开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将老年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工作的重点。

随着我国家庭结构与传统理念的改变,老年养老模式需要不断创新,开展老年人社区照顾,发展新型老年养老服务。首先,应当鼓励家庭承担起养老的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家庭进行家庭养老;其次,需要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最后,在由社区照顾的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日托养老中,社区都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予以协助,通过小型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设施,提供更贴近人们正常生活的养老服务。作为社区内照顾的机构养老,应当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开展多层次的机构养老,如高、中、低档的养老服务,但是均需要以老年人的切实利益为基础,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品牌效应,将以房养老作为补充,共同推动老年养老服务的发展。

(2)社交精神需求——激发组织活力,营造有利环境。活动理论指出活动水平高的老年人比活动水平低的老年人更能够感到生活满意,更能适应社会,老年人于活动中保持或新建社会关系,能满足精神需求,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在满足老年人社交需求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组织活力,一方面鼓励老年群体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开展老年活动,如社区内开展老年人书法大赛、棋艺比拼等,为老年群体的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提高精神境界。

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当齐心合力,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完善老年人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活动创造条件,如建立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等。同时,国家应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如老年期刊、影视作品等;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3)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鼓励社会参与,提供发展空间。我国老龄事业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就是老有所为,即提倡积极老龄化,鼓励老年人继续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赢得社会的尊重,即使在人生的暮年,也应不断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第一,要改变传统的歧视老年人的观念,正如社会建构理论指出的,“老年”或“老人”并非不证自明的特定生命阶段或生命个体,而是社会、文化和生理现象交织建构的产物,其意义是社会和文化决定的。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提倡尊老敬老的传统,同时应当解构“老人无用论”的观念,在社会上宣传积极老龄化、老有所为的观念,让老年人树立信心,让整个社会都能够用善意对待老人,鼓励老人发挥余热。

第二,要切实为老人的发展提供空间,应当注意的是此处的发展应为积极生产性老年,而非消极生产性老年(迫于生计而继续参与社会活动)。如在城市,可以以社区为组织,积极鼓励引导老年人参与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医疗卫生、科技应用开发以及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方便易行。在农村,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

3.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展望

正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所指出的,通常低级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才会积极寻求更高级的需求。对于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当务之急是首先为老年人提供物质保障,满足其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建立养老的基础,尤其是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保障其生活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要积极满足老年人的社交精神需求以及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对于不同群体的老人,老龄事业的侧重点不同。比如,对农村贫困老人首先应该解决其生理需求,而对城市退休老人,则应当大力满足其更高级的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但是无论是对哪个老龄群体,都应当兼顾三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

在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中,政府始终处于引导者的地位,为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方向。政府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与政策,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加强对养老产业、服务业、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利益。同时,政府应在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中发挥兜底的作用,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社会组织是一股非常具有潜力的中坚力量,在政府的引导下,其应当积极介入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其可以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树立市场意识,摒弃急功近利的不良思想,切实打造品牌,满足老年人的物品及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其应当树立社会责任感,促进老年人公益事业的发展,大力开展为老活动与为老服务。

社会工作者应当切实发挥作用,成为推动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专业力量。宏观上,对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进行研究,积极为政府献言献策,积极开展老年社区社会工作;中观上,既作为社会组织的参与者、又作为倡导者,介入我国老龄事业,积极开展老年小组社会工作;微观上,切实解决老年个体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个案工作。

我们应当意识到老年人既是老龄事业发展服务的对象,也是其发展的主体之一,应该积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鼓励老年人发声、争取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要引导社会形成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如引导商业资本和优秀劳动力的投入,参与社会风气和道德建设,以弘扬儒家文化中尊老意识等。然而在呼吁社会关爱老年人的同时不应该一味将其塑造成弱势、无能的群体,应多宣传老年人的活跃事迹,公平地看待老年人、让老年人积极看待自身,从而加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感和社会融合感。

值得相信的是,在各主体协同作用下,我们定可以直面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新事业,提高老年群体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李 莉.老龄社会的革命:人类的风险和前景[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梅陈玉婵.老有所为在全球的发展:实证、实践与实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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