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伟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0-000-02
摘要搞好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合理确定工程的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防财政资金流失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本文从施工单位的主观故意和当前的一些客观存在两个大方面来分析了高估冒算问题的存在原因,并提出了需加强的各工作环节,以核实工程造价,强化审计意识,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高。
关键词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对策
审计部门作为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对工程决算情况审计是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笔者从事工程决算审计多年,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工作重点,针对建设项目普遍存在的工程结算高估冒算问题,总结分析了该类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针对这些诱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从源头上杜绝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一、工程造价高估冒算问题久治不愈的原因分析
各航标处每年都开展工程项目决算审计,虽说不多,但日积月累,对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查出的问题还是挺多的,审计人员分析了近几年的审计结果。从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出现工程造价高估冒算问题的原因可以从施工单位的主观故意和当前的一些客观存在两个大方面来分析。
(一)施工单位的主观故意是造成工程造价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施工单位利润最大化的心理是一个难以改变的事实。现实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等原因导致实际成本的层层增加,更加剧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的主观故意。同时,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方面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让施工单位认为有迹可循、有孔可钻,为达到利润最大化使用种种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变更为由提高工程分项的综合单价。这一问题在绿化工程中尤为突出,由于绿化工程设计不细致,建设单位临时修改设计内容的情况时常发生,使得部分投标综合单价失效。由于目前苗木市场定价机制尚不完善,随行就市,各苗圃的价格不一,一些特殊苗木难以确定其合理价位,这为施工单位虚报价格创造了条件。
二是利用清单漏洞变更工程量。这在追加各种措施费中尤为突出,措施费是辅助主体工程顺利进行的必要费用,但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措施费的估算往往不全面,施工单位利用这一点增加措施费用。
三是在隐蔽工程及土石方工程等方面做文章。这类工程的共同特点是事后难以核对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及工程量,给施工单位以可乘之机。
四是高套定额,采用“低卖高报、以次充好”的手段提高主材价格或重复计算虚报工程量。市场材料价格重多,短时间寻价存在很大误差,往往销售商也对真买与寻价两种行为报价不一,真实购买给的价格相对来说要低很多,批发与零买又不一样。这是施工单位惯用的伎俩,审计人员稍有松懈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
五是利用营改增之机提高税率。施工单位以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为由,强调自已的税率增加利润减少,不以自己真实的税率报价。特别是在装修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进项税额建设方很难掌握,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税点不实。
(二)客观上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第一,在招投标环节,招标单位对招标内容、标准定的不细不准,评标标准不够细化,总价中标评标不评价综合单价,单价中标评标不分析组价过程;开标评标时间有限,评标专家水平难以准确稀量,使得有的评标流于形式,为施工阶段追加变更、调整单价留下了机会。
第二,施工单位多为临时雇用造价人员编制结算,有的没去过工程现场就把工程结算做了出来,结算相关不准。即使造价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造价人员并不是全部都在施工现场,造价人员与施工实际情况的脱节让工程结算脱离实际,造价人员为保守起见只能把结算值做高一些,以免有所遗漏,但是往往会出现该计入的工程量遗漏了、追减变更的内容未扣除、人为调高分项单价等现象。
第三,现场监理的专业素质不高,一般都是工程管理专业出身,对工程管理、质量控制比较了解,因与工程造价专业有专业上的出入,不能提出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甚至会被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蒙蔽或者直接与施工单位联手弄虚作假。
第四,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掌握现场情况不够。建设单位将现场管理完全交给监理,自己作甩手掌柜的,不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现场有没有施工、变更多少,材料的质量达不达要求都做不到及时掌握,对工程结算就无从审核,只是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得益。
二、工程结算虚高的对策研究
由于利益驱使,施工单位的主观故意是无法改变的,但是,作为建设单位要始终掌握主动权,要严格工程程序,做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不给施工单位任何弄虚作假的机会,将会从最大程度上杜绝工程结算虚高冒算。
(一)将招投标工作做严做细,避免留下可以追加变更的漏洞。
在招投标工作中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的编制。要把此环节的工作做好,造价咨询人员必须仔细研究施工设计图,并与建设方和设计方充分沟通,尽可能把工程量清单做全做细,不仅不能漏项,还要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更要把工程分项的施工工艺要求描述的清楚明白,同时要经常深入材料市场,全面掌握市场价格,编制出一个可参照性较强的控制价,如此无论是从设计上还是工艺上或是材料上都有明确要求,就会大大降低施工单位追加变更的机会。
二是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与具体施工企业控制相结合,严控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发生。挂靠其他企业资质投标及违法转包分包无疑是一种增加施工单位建设成本的行为,一旦让资质不够的单位中标,迫于建设成本增加的压力,在施工过程中,必会变本加厉的想尽一切手段争取更大的利润。但是单靠招标资格审查并不能有效发现挂靠等问题,必须与施工过程中的审查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各方面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必要时可去施工单位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情况,以确认其身份及能力是否与投标时提报的一致。
三是制定较为细致的评标要求,避免评标过程流于形式。评标不仅是决定由谁中标这么简单,评标的细致如何还直接影响工程结算准确性。评标专家在评定商务标时,不仅要评最终报价,还要对报价过程进行评定,如评总价合同商务标时要评定工程分项综合单价是否合理,评单价合同商务标时要评定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是否合理,目前,有些工程在投标时要求必须附电子版商务标书,要充分利用这一点,辅助计算机分析电子数据可以快速的查找出不合理的地方,以备作进一步分析对比。
(二)加强监理管理,规范追加变更施工过程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环节,在这一环节中,监理作为专业人员不仅要监督工程质量,还要控制工程造价,对隐蔽工程及土石方工程等内容不仅要旁站监督,还要拍摄留下数字资料及勘察测绘资料等证据,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另外,监理也有义务从专业角度对变更内容的必要性及经济性等做出评价,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若无完整的数据资料,建设单位可以不给予变更签证,这一条尤其重要。
(三)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有关造价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造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决定其预结算编制的质量。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细致,地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也不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奖罚措施加强对造价人员的管理。建设单位往往忽略了对造价人员资质的审核。
(四)完善服务平台,不断加强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执业能力现阶段,政府已经建立了定额管理平台、主要材料价格指导平台等,为工程结算提供了必要的依据,但是这些平台还不完善,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收入平台的建筑材料、定额解释要及时补充更新,以增强其权威性。现实中,政府的管理平台往往基本不更新,失去了意义。现在各航标处的审计、纪检等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参与工程的监督中,这些人员往往对工程管理方面知识欠缺,会失去监督的意义,因此他们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不仅要看懂图纸、精通定额,还要会辨别材料的真假好坏,在实践中多总结各种虚高冒算的手段,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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