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电,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教授马丁?马卡里领衔的研究团队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刊文称,2013年在美国至少25万人不是因伤病不治,而是由本可预防的医疗过失致死,这一数字超过了中风和阿尔茨海默氏症致死人数的总和。医疗过失已成为患者死亡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心脏病和癌症。
马卡里教授认为,这些人是因为交流不畅、零碎的医疗护理、误诊和过度用药丧命。医疗过失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不仅在美国受到低估,全球其他发达经济体也好不到哪去,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情况可能更糟。
他认为,研究人员没办法得到因医疗过失致患者死亡的确切人数,原因是美国眼下采用的医疗数据系统虽然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且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但它没有配备追踪医疗事故的功能。基于这种状况,美国需要采取系统措施,弥补医疗过失相关数据的缺失问题。
解读 鲁湾
这里所谓的“医疗过失”是指医生在诊治的过程中,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患者死亡。这里既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技术方面的原因,甚至还有道德和经济层面的原因。“医疗过失”造成的死亡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普遍存在,据西班牙《世界报》报道,在德国每年因医疗失误而死亡的人数为一万九千人。据我国红十字会统计,我国因医疗损害事件造成约40万人死亡。各国“医疗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普遍比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高得多。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数字只是“医疗过失”造成的直接死亡人数,那些不太严重的医疗失误导致的后期死亡不包括在内。而且这个数字相当庞大,危害更为严重,许多情况是隐蔽的长期的。据德国卫生中心的记录,德国每年大约有36万至72万起因为疏忽、组织或者程序等问题而出现的伤害事故。这种危害造成的疾病被称为“医源性疾病”。主要包括药害性的假冒伪劣药品缺陷、不合理或者错误用药以及正常用药的不良反应等。还包括很难界定的“过度医疗”。因为“过度医疗”至今没有一个判断的具体的量化指标。以及护理失当、医术不佳、粗心大意等造成的医药伤害。
中医说的“有病不治长得中医”,说的正是“医药伤害”,告诫人们平时注意养生,要慎医慎药。对于医疗我们既爱之又恨之。许多病经过医疗后确实痊愈了,人们离不开医疗。有些病不治可能多活几年,一治反而加速死亡,人们恨之。我想,医疗也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都有两重性,要避害趋利。首先是人们对于疾病的认识远没有穷尽,正如外国一个医学大师说得那样,人们只是刚迈进医学殿堂里一只脚,人对于人自身的认识还很肤浅。何况还有制度道德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所以“医疗”可用之而不可全信之,最后决定权永远是在自己手里,不能完全交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