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则生
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先行区
文/陈则生
“十二五”期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围绕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两大任务,大力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建设十大资源基地,打造五大产业集群,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福建省林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福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一)资源培育有新成效。福建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四绿工程”,部署开展“大造林”活动,提出“三个必造”的新要求,形成造林绿化新机制,完善造林补贴政策,推进防护林体系、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生物防火林带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和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十大基地建设,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有效推进了城乡绿化一体化。“十二五”期间共完成造林1686.8万亩,比“十一五”增长50%;其中“四绿”工程造林544.4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1个。大力实施森林科学经营工程,严格落实“十二五”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倡导不炼山造林、林木主伐方式由皆伐逐步向择伐转变,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十二五”期间共完成森林抚育5217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31万亩,速生丰产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等基地建设935万亩,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126.7万亩,划定国家储备林181万亩。根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全省森林覆盖率65.95%,增长2.85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增加1.24亿立方米,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均超额完成。福建省林业厅被全国绿委授予“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
(二)生态功能有新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基础更加扎实,组织开展了6条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编制了省级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成了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和重点生态区位划定工作,2011年开始停止了天然阔叶林采伐和天然针叶林皆伐,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启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沿海防护林、沿江沿路、环城一重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强制性保护。“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达到1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达到21个;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71家,达到157家;新建国家湿地公园5处,达到7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组织实施了华南虎、苏铁等30多种(类)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项目,梅花山华南虎繁育基地扩建为国内华南虎种源调剂和野化训练基地。新建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3个,累计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40个,建立覆盖全省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重点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过错问责机制,在全国率先对各县(市、区)开展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年度考核。启动了航空护林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科学防控能力和水平,对纳入森林防火重点县管理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全面实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责任制,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均低于控制目标,松材线虫病防治顺利通过国务院2011-2013年防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林业改革有新突破。坚持把深化林改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林木收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948.19亿元,其中林业贴息贷款64.5亿元、林权证抵押贷款103亿元。森林综合保险保额从每亩500元提高到600元,年参保面积超过1亿亩,印发了设施花卉种植保险试点方案。组建了全国首家省级林木收储中心,全省共成立林权收储机构30家,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全省141家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均可开展非国有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项目评估,促进了森林资源资本化。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全省共有林业专业合作社3616个、家庭林场453家,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在全国率先开征森林资源补偿费,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12元/亩提高到19元/亩,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取得进展。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探索林地保护管理新模式,有力保障了全省加快发展项目建设林地要素的供给。“十二五”期间,全省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58.9万亩(其中使用国家备用定额13.2万亩)。按照中央部署筹划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编制上报了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了林权登记职责整合移交、厅属(办)国有企业和高职院校脱钩移交等其他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省级林业审批项目由22项精简为11项,公布并落实“三个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绿色产业有新增长。实施现代农业(花卉、苗木、竹业、油茶)等发展项目,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富民产业,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基地231万亩(其中油茶基地建设204万亩),丰产竹林基地155万亩,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9.4万亩。“森林人家”品牌被国家林业局在全国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产业集聚,培育五大集群和龙头企业,有效带动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2015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277亿元。全省现有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27家、“中国驰名商标”36件、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4家。同时,主动融入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涉林任务,继续依托海峡两岸“林博会”“花博会”等平台,广泛开展闽台林业合作交流,拓宽发展空间和对外贸易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合同利用外资19.1亿美元,实际到资13.1亿美元;林产品进出口总额320.6亿美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17.4%。
(五)基础保障有新发展。林业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等先后颁布实施。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与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合作推进福建林业改革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加大林业投入,“十二五”期间,全省省级以上政府资金投入达到179.35亿元,是“十一五”的3.58倍;其中中央资金76.98亿元,是“十一五”的3.48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调整成立了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业改革处、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省航空护林总站等新机构,福建省林业厅连续6届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等林业关键技术研究,实施林业科技推广与培训项目,提高林业科技化、信息化水平,通过了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验收。同时,建立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6个、省级30个,开展了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和福建“树王”评选活动,编写了森林文化系列丛书。完成了国有林场(含县属)危旧房改造10792套,建设林业标准站51个、林业站综合服务平台525个,有效改善了林业基层生产、办公条件。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37支,营造生物防火林带77万亩、3.4万公里。
全省林业系统要科学谋划“十三五”总体思路,牢牢把握林业建设的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一)认清形势,牢牢把握林业发展的新机遇。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并积极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把福建列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核心区,赋予福建许多优惠政策。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林业在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改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这些都为福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林业发展的新时机,努力为新福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找准定位,明确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补短板、强基础、促转型”的要求,落实六大任务,实施十大工程,全面建设生态功能完备、资源利用高效、生态产品共享、发展活力强劲的现代林业先行区,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并稳定在66%,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达到6.23亿立方米,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全省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36亿亩;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800亿元,林业生态功能、资源保护利用、生态公共服务、发展基础保障等都得到明显提升。
(三)转变思想,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围绕建设现代林业先行区目标,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强化森林科学经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加生态公共服务、夯实林业发展基础等六个方面的任务。这些任务的落实要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传统林业经营思想向现代发展理念转变,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一要用创新发展理念完善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林任务的落实,破解发展难题,健全完善现代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林业要素配置,培育林业发展的新动力。要大力实施林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林业重大科研项目,继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健全完善林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装备发展林业,提高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强化科技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要用协调发展理念提升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认识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肩负着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和改善荒漠生态系统以及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在巩固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水平和保护优势的同时,要抓紧补齐湿地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短板,实施一批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林业生态服务功能,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提高认识,主动融入福建加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大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要用绿色发展理念确保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的可持续性。引导各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红线的观念,节约、集约、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湿地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正确处理好林业生态建设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树立可持续经营、永续利用的理念,加快转变林业生产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四要用开放发展理念拓展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的空间。重视学习借鉴国外和兄弟省(区、市)先进的经验做法,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主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巩固闽台林业合作交流前沿优势,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合作领域,推进一批境外林业合作项目的实施。同时,抓好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涉林任务的落实。通过扩大开放倒逼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实施“三个清单”管理,转变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等方面的管理方式,提高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等方面的服务水平,继续为全国探索可供推广复制的试点经验。
五要用共享发展理念凝聚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的各方力量。充分认识“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走“建设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现代林业建设道路。切实维护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管好生态林,落实处置权,放活商品林。完善林业政策支撑体系,创新激励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现代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按照依法治林的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变只注重上工程、要资金、抓项目的单一管理手段,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上来,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集中力量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林业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突出重点,抓好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自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与补偿工程、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林下经济等富民工程、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生态产品共享工程、基础设施保障工程等十大工程,是“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重点。
一要补短板,巩固和拓展福建生态优势。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谋划实施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及重点区位林分修复等一批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并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摆上林业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植树造林任务100万亩。要调整造林绿化的重点,按照共享生态建设成果的要求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要注重珍贵乡土树种造林,优化林分结构,进一步强化森林科学经营,确保“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森林抚育300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二要促转型,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要坚持分类经营,管好生态林和天然林,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林权所有者的林木处置权,继续适度放活人工商品林。要加快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成现代林业产业体系。要强化林业科技支撑,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林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提升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形成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和管理体系。要大力培育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形成现代林业经营体系。
三要强基础,提高林业发展支撑水平。要强化依法治林,强化宏观调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推进国家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制原则和管理办法,加快林业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提升森林公安刑侦办案的整体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坚决守住底线。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林地林木、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责任。健全生态资源产权制度、生态资源监管制度、生态监测评价制度等现代林业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林木、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资源的监测,及时全面掌握动态变化,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要加大林业投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要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航空护林、林区道路卡口视频系统等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基层站所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基层进人难、留人难问题,有效提高林业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
(本文摘自陈则生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刊发时作一定删节)
责任编辑/叶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