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春花 蒋锦洪
霸权后合作何以可能
——基于罗伯特·基欧汉国际机制理论的考量
肖春花蒋锦洪
新自由制度主义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重要范式之一,是在批判、修正和超越现实主义理论基础之上建构的。罗伯特·基欧汉认为,在霸权后时代,即使存在现实主义的三种基本假设、国家之间相互依赖关系以及各国共同利益等客观条件,霸权后合作还是不会自动实现的,因为这些因素只是给霸权后合作带来一种可能性。为此,基欧汉提出了实现霸权后合作的一种新路径方案:创设国际机制。鉴于此机制的特殊地位,既要看到它在研究方法和理论建构上的创新,也要认识到它在研究机制上的静态性、理论的非强制性和依附性等方面的不合理因素。
霸权后合作;罗伯特·基欧汉;国际机制;国际合作;国际政治;霸权国
罗伯特·基欧汉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担任过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院士与美国政治学会前任主席,并曾在斯坦福大学、伯兰德斯大学和哈佛大学执教。1973年,他和约瑟夫·奈合著《权力与相互依赖》,第一次系统全面地否定了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说,为其1984年发表的权威学术著作《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奠定了理论基础。此书开创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学派的主要理论,形成了霸权后合作思想,其核心理论是国际机制的创设及其功能。
“霸权稳定论”(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自由派经济学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提出的,之后成为现实主义流派的主要代表思想,是国际政治学中颇具影响力的理论观点之一。霸权稳定论强调权力在国际社会中的主导性作用,指出国际合作的实现必须以霸权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在批判、修正和超越现实主义的过程中,基欧汉在批驳霸权稳定论的同时也承认现实主义的三种基本假设、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共同利益的推动作用。那么,霸权后国际社会具备这些客观条件能否自动实现国际间合作呢?基欧汉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持否定态度,由此他创立了国际机制理论来解释霸权后合作何以可能与何以实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种理论是基于怎样的逻辑出场和理路构建呢?我们又该如何辩证地审视国际机制理论的价值与缺陷呢?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出发点、研究目的和内容所在,希对上述问题进行合理回答和阐释。
霸权后国际间合作具有可能性吗?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要求我们首先对合作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那什么是合作呢?基欧汉在建立霸权后合作理论时,专门解读了合作的实质内涵,界定了合作、和谐与纷争的本质区别。他认为“合作需要通过谈判的过程(即我们常说的政策协调)将各个独立的个体或组织的行动(并不是处于现在的和谐状态)变得相互一致起来”。“和谐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行为者的政策(追求自身利益而不考虑其他人)能够自动地促进其他行为者目标的实现。”[1]相对于合作与和谐,纷争似乎是非常消极丑恶的一面。基欧汉认为,纷争是在国际社会中各国之间将彼此的政策方案看作是阻碍实现他们目标的绊脚石,如果通过刺激需求政策,既有可能促成合作,也有可能导致利益纠纷。
从基欧汉对概念辨析的推演可以看出,各行为体的政策能否自动推进他国目标的实现是区分合作、和谐与纷争的重要依据。在和谐的状态下,由于不需要调整政策就能够实现行为者的目标,因而就不会发生合作与纷争。然而国际政治中长期的和谐状态是比较少的,那世界政治在非和谐的状态下会是怎样的呢?此时,行为者会根据自身的利益作出政策的调整以达到自己的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各自的目标就会实现合作,反之,就会出现冲突。因此,合作是对潜在冲突或冲突的积极回应,没有冲突的潜在性,也就不会有合作;合作就是区别于和谐,相对于纷争。
(一)三种假设对霸权后合作的影响
新现实主义流派在研究国际合作问题时,提出三种基本假设,即假设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中主要行为体是单一和理性的民族国家、国家行为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国家利益。承认这三种假设是基欧汉构建霸权后合作理论的前提,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与现实主义观点截然不同。现实主义认为,在无政府机构的国际社会中,权力之争是国际社会的实质,出现冲突是国际关系的最基本事实。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只会让整个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处于冲突的紧张局势,从而限制了国际合作。只有在单一性和理性的霸权国主导下才能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共同利益。随着霸权国的衰落,国际合作也将不复存在。但是,在基欧汉看来,无政府状态是指有秩序无中央权威机构的国际社会形势,这种无政府状态是伴随主权国家产生而形成的一种国际社会现象,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一直处于冲突的局势,更不能说是由于无政府状态的因素导致国际冲突而无法实现合作。由于各行为体对外活动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国际社会既存在合作也存在冲突。这就意味着只有霸权后才能实现合作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基欧汉认为这些假设或前提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带来霸权后合作的可能性。
(二)相互依赖对霸权后合作的影响
基欧汉看到国际社会中各国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同时,指出这些客观条件并不会自动促进国际合作的实现。这主要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相互依赖性增强使得行为体之间相互接触和相互交往的频繁度提升,单一的、理性的国家都是为了谋取自身最大的利益,实现利益获得感的同时也增加了国与国之间的矛盾与纠纷,这就导致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可以看出,相互依赖或相互交往无法杜绝矛盾和摩擦,但可以采取措施以便积极关注并把握霸权后合作的机遇。其次,基欧汉在阐释各国相互依赖性关系的前提下也论述了权力因素的影响,认为过分夸大权力在合作中的作用是非科学的,但也不否认权力有促进霸权后合作的可能性,这种权力不是现实主义流派中所提倡的霸权国权力,而是有形的物质力量和无形的非物质力量的统一体,这种力量必须借助其他条件才能推动合作的实现。
(三)共同利益对霸权后合作的影响
利益问题是研究国际社会大大小小焦点议题的重要逻辑起点。基欧汉认为,即使承认国际社会缺乏权威机构,假设共同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在此基础上实现霸权后合作也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些制约性与偶然性因素。一是行为体对合作结果的预期。国家对外活动是本着利己主义原则出发,是为了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者估算的合作收益小于本国的付出,或者利于他国而要牺牲本国的利益,或者认为本项议题合作的成功率很小等情况,都将干扰行为者做出合作意愿的决定。二是交易成本问题。如果交易成本过高,行为体的收益很少甚至是入不敷出,这些因素的存在也很难促进国际间相互合作。三是环境的不确定性。环境的不确定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对今天决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某些未来事件是不可知的;另一方面是指信息的不对称性,即关于未来的或眼前的某些事件只有一部分人知道,其他人则不知道。[2]信息不完善使得参与合作的国家之间互相猜疑,造成更多误会,最终导致合作失败。因此,基欧汉认为只要有共同利益的存在并能够正确处理好合作过程中的障碍,实现霸权后合作还是有可能的。
面对这一困境,基欧汉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创设国际机制。何谓国际机制? “机制”(regime)一词最早是由约翰·鲁杰引入国际关系领域的,“国际机制”则是他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来的。在国际关系领域,较为权威且能被普遍接受的国际机制概念是斯蒂芬·克拉斯纳提出来的。他认为国际机制是“特定国际关系领域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行为体的预期以之为核心汇聚在一起”。其中,“原则是关于事实、原因和公正的信念;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定义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动特别的指示或禁止;决策程序是作出和应用集体选择的普遍实践”。[3]基欧汉借助“国际机制”一词,创立了国际机制理论,给予了霸权后合作何以可能问题的正面回答,进一步说明实现霸权后合作所具有的应然性和可行性。
(一)国际机制的认识
我们该如何客观具体地、全面地把握国际机制的创设呢?基欧汉认为,应该从以下两大方面分析:
1.对国际机制本身的把握
国际机制能够干扰各行为体对外活动的政策选择,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国际机制似乎是凌驾于民族国家之上。其实不然,国际社会领域的政治关系并非是中央集权式的,不存在上下等级制的差别,主权和自助原则始终处于高高在上的地位。在整个国际体系中,意味着单个行为体的原则要比国际机制的政策原则强很多,两者差距悬殊就会有发生冲突的可能。如果主权和自助原则对国际机制造成了负面影响,国际机制的规则也很难使用强制手段制止这一现象的再次发生。不过幸运的是,这些规则仍能够被各国视为基本的“指导原则”或“行为规范”,仍不影响国际社会其他领域的规章政策。
2.对国际机制创设的理解
国际机制的创设可从多个维度进行深层次剖析。首先是国际机制创设的前提性,国际机制的创设立足于批判并超越现实主义的某些假设,而不是基于“普世价值”或“世界福利”的前提。其次是国际机制创设的必要性,国际机制的创建与否决定了霸权后合作的实现有没有可能性。其次是国际机制创设的艰巨性,国际机制是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建立的,这种无政府状态是缺少公共权威的集体,也就是说不存在现实主义所指的霸权力量或霸权国家,因而要建立各国都认同的某项规定或机制是具有一定的困难性。最后是国际机制创设的影响性,国际机制的创建不仅是实现霸权后合作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且能为整个国际社会增加福利、树立更为广泛的共同目标,当然也可能成为某些国家追求自身利益而同时牺牲他国利益的工具。
(二)国际机制的功能
基欧汉将国际政治看作是有缺陷不完善的市场,国际机制可以解决“政治市场失灵”问题,通过对科斯定理的反向逻辑推演并运用经济学知识论证国际机制的功能所在,得出霸权后时代的合作不仅可能还能成为现实。基欧汉认为国际机制主要有以下四种功能:
1.创建法律责任模式
虽然国际机制不能为国际社会提供像国内社会那样稳固的法律责任模式,但可以促进双方或多方行为体之间的合作。同时,尽管国际机制不具有法律高度上的强制性,但可以指导行为体因利益需要作出政策调整。基欧汉指出,国际机制的创建不是为了证明规则程序是否具有正式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而是应注重它们能否促进无政府情形下国际间的合作,因为即使在国际社会中确立某种法律责任和产权模式都有可能被主权国家推翻。国际机制的功能在于有效提供各行为体建立的基本准则,规范行为体干预他国行为的潜在性,并且将各国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准则联系起来。国际机制规定了各国行使的权力和义务,提供了解决纠纷问题的方法。简言之,在合作前,国际机制可以预见行为体的潜在性,防止出现冲突与摩擦;在合作中,如果因利益争夺出现矛盾和纠纷,行为体可以根据国际机制的预见和推测选择最优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问题,实现彼此的共同利益。因此,国际机制的创建为霸权后合作提供了充分必要条件。
2.影响交易成本
国际机制的创设可以从对称的或相对更高水平的信息中获取规模效益,使支持机制的议题更容易取得成功。这就是说在国际机制中让不同的议题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关系,使得追加议题的边际成本比没有机制的情况下更低廉,吸引更多的行为体参与到国际合作当中。国际机制给行为体提供了制定协议的规则,同时还能为国际组织中拟协定的国家提供商讨的决策程序。当新的谈判议题出现,国际机制中已有的原则和规则可以运用到这个新的议题中,这就可以让谈判拟定协议的成本降低。另外,任一追加议题的边际成本在有国际机制的建立比没有机制的情况下会更低,并且如果这个议题或谈判与机制的原则相一致则更容易取得交易的成功,反之则将导致失败。总而言之,国际机制通过提高非法交易合作的成本,同时降低合法谈判的交易成本这一行为提升了霸权之后国际合作的价值性和必要性。
3.提供完备信息
国际机制为各行为体提供更加完备的信息。从市场失灵理论角度分析,在没有国际机制的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不对称性以及道德风险性因素的干预,即使存在对各国极有利的谈判战略或协议也不可能实现国际合作。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一书中多次强调,国际机制的创设不仅能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还能为各行为体提供更加完备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各行为体潜在和可预测的准确信息、各行为体之间所掌握的资源状况信息以及正式谈判地位的信息。只有当各行为体确认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来源时,这些国家才会以自身未来的声誉保证他们对国际机制的遵守。这就意味着一旦进入国际机制就会相应地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减少不负责任的行为和道德风险,也就增强了协议达成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因此,“无论我们通过博弈论还是通过市场失灵理论来看这个问题,我们的中心结论都是一样的:国际机制可以降低不确定性从而有助于合作”。[1]
4.发挥特征性功能
国际机制具有鲜明的特征性功能,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一是权威性。国际机制是各国政府认可和达成的制度准则,代表某个领域的规则与程序,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要求各国必须遵守这一机制来实现某项议题的签订和国际间合作,如果一个国家的行为触犯了合作的约定,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毁坏本国声誉并面临着他国不愿与之合作的风险,最终影响本国的长远利益。二是制约性。创立国际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大国行为,一旦形成,对所有参与机制制定的国家都具有制约作用,始终要求各行为体的对外活动必须遵循机制规定的准则,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三是关联性。随着国与国之间交往与接触的频繁性增强,彼此间的相互依赖逐渐加强,国际机制的影响力也得以扩大,各国会逐步拓展与加深各领域之间的制度关联性以至形成整体,最终在整个国际社会建立网络体系式的国际机制。一言概之,国际机制的权威性、制约性和关联性作用终归于机制的惩罚性和服务性特征。惩罚性功能就是制止那些蓄意违背国际机制谋取自身利益的非法行为,服务性功能则是为了提供更多的有利因素或机会促进国际合作。
总之,在基欧汉看来,霸权后合作是可能的,是可以实现的。他始终强调如果没有创建国际机制,任何外在条件都不可能促进霸权后合作的实现,只有具备国际机制这一充分必要条件才能真正解决霸权后时代如何实现合作的问题。
国际机制理论的提出,是基欧汉霸权后合作思想的核心观点,是自由主义的代表性理论范式。鉴于这一机制的特殊地位,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其存在的价值和缺陷。
(一)国际机制理论的价值性
国际机制理论的价值性主要体现在机制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创新方面。
1.研究方法
基欧汉借助大量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论述国际机制的产生,将法律责任模式、交易成本、信息的不对称性、市场失灵等概念运用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这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建立在行为体是利己的、理性的前提之下,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争取个体利益最大化,避免发生最坏的结果,争取帕累托最优。基欧汉还通过典型的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困境博弈论模型论证冲突与合作产生的原因、条件及结果,生动且具有说服力地使用这种研究方法批判了现实主义对博弈论模型运用的缺陷,揭示了国际机制丰富的内涵性分析意义及其功能,解释了国际机制为什么能够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突破了前期研究中停留在描述地步的局限性。
2.理论创新
基欧汉提出了国际机制功能理论,弥补了现实主义的理论缺陷,超越了现实主义理论的悲观论调,即霸权国家的主导力量是实现国际间合作的充分必要条件,没有霸权国家的持续存在,霸权后合作是不可能达成的。国际机制功能理论的创新之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现实主义的供应派机制理论发展为需求派机制理论,认为国际机制的创设和运行是因为国家的需要,国家需要国际制度以摆脱囚徒困境,争取双赢的结果;[4]二是修正与超越了冲突与合作由权力与利益决定的不成熟观点,阐释了霸权后合作何以可能,论证了国际机制功能理论,最终得出了关键性结论,即“即使没有霸权力量或霸权国的存在,国际间合作也是可以实现的”。
(二)国际机制理论的局限性
尽管国际机制理论有着内在独特的优越性,但也不能忽略它的局限性。它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国际机制研究的静态性
基欧汉关于国际机制的研究停留在一种静态化分析的视域中,并没有涉及机制变迁的动态过程,没有探究和解释清楚国际机制建立以后怎样维持的问题。同时,关于国际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产生的财富和权力分配不公现象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法,缺乏深入的研究。正像“霸权之后,机制仍在。与其重建,不如将就”的描述一样,反映了国际机制创建的现状与意图,即为了护持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领导权与话语权,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2.国际机制理论的非强制性
国际机制虽然有惩罚功能,要求各国遵循机制的规章制度,但是这种“惩罚”不同于“强制”,二者是不能划等号的。国际机制并没有强制性的权力使行为体从事其安排的一切活动,更不能强迫各国接受机制规定的原则和规范,只能在顺应发达国家利益需要和扶持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实现机制的目标。关于国际机制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关系,威克斯曼曾说过,如果国际机制不能使用强制手段解决国际社会的争端问题来践行国际义务的话,那么这就是国际法律体系的致命缺点。由此可见,国际机制的非强制性给国际间合作带来的影响是极大的,因此,必须认识到它与生俱来的、难以克服的缺陷。
3.国际机制理论的依附性。基欧汉研究国际机制理论的立足点是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意愿之上,意味着国际机制的创立与维系都要依附于实权最强大的西方国家。这就决定了基欧汉的国际机制理论并没有突破霸权性,也未阐释在机制之外的非西方国家或西方不发达国家该如何实现国际合作问题。霸权国家根据自身的利益需要主导国际机制的建立,要求他国遵守这一机制,这说明西方发达国家操纵着国际机制创设的目标与价值取向。比如,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大部分是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操控着国际贸易的规则制度的制定,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控制权和领导权,而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承认贸易规则,毫无条件地服从一切合理与不合理的原则、规定。
[1] 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苏长和,信强,何耀,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51.[2] 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07-108.
[3] 王杰.国际机制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5.
[4] 彼德·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M].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5.
【责任编辑于蓬蓬】
How Could the Cooperation of Hegemony be Possible——Based on the Consideration of Robert O.Keohane’s View of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
Xiao Chunhua,Jiang Jinhong
(MarxismandContemporaryStudiesCenterofEastChinaNormalUniversity,Shanghai200241,China)
The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 of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which is constructed on the basis of criticizing,revising and surpassing the theory of realism.After the era of hegemony,the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acknowledge that the cooperation of hegemony isn’t realize automatically,when recognized the realism of the three basic assumptions,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nd the common interest of the role.To this end,Robert O.Keohane proposed a new solution to achieve the path of cooperation after hegemon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In view of the special status of the mechanism,it is not only to consider it in the research methods and the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but also to recognize the defect of static research mechanism,the theory of non-preemptive and dependency.
Cooperation of Hegemony;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politics;Hegemony
D80
A
1009-5101(2016)05-0066-05
2016-05-15
肖春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发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国际政治研究;蒋锦洪,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学研究。(上海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