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翠
(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新江实验林场,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341)
生态公益林研究进展浅析
蒋先翠
(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新江实验林场,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341)
摘要在研究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研究状况作了综述,从生态学和经济学两个角度对生态效益评价进行了阐述,分析和探讨了生态公益林补偿理论及标准,提出了三种新型生态公益林补偿模式。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评价;补偿
公益林作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平衡,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的,主要提供社会性产品、公益性或服务功能的森林、林地与林木。在当今世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大背景下,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逐渐为人们所认知,更加凸显了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性。
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生态公益林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从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评价和补偿等方面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进行探讨,以期为今后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提供一定参考。
1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先后启动了“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根据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2009—2013),全国森林面积 2.08亿hm2,森林覆盖率为 21.63%,生态公益林面积 11 598 万hm2(其中防护林面积9 967万hm2,特种用途林面积1 631万hm2),占林地面积的 55.78%,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这充分表明,我国在生态公益林发展和生态建设方面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2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评价
森林生态效益是指森林生态功能被社会利用产生的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氮释氧等多个方面效益,充分发挥上述生态效益正是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目的所在。科学量化的评价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能更加直观地展现森林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价值,更有效地帮助公众加深对生态公益林服务功能的认识和了解。
生态公益林评价按照理论依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生态学为理论依据,一类是以经济学为理论依据。
2.1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生态效益评价
从森林生态学的角度出发,根据森林资源发挥的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等不同功能进行分类,确定各自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综合效益评价方法。蒋定生提出了水土保持林综合效益的评估模型,将每项效益的指标换算为可比的数量度标后相加;孙立达等人建立循环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对评价指标赋予权重,据此得出森林综合效益评价指数。上述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生态效益的计量方法,基本是通过加权综合指数、关联度分析等方法来评价森林的生态效益。
2.2基于经济学理论的生态效益评价
生态公益林提供的公益效能属于公共商品,无法计算市场价值。通过经济学方法计算森林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能以货币的形式更加直观的展现森林系统为人类服务的价值。白杨等人核算了海河流域森林生态系统总价值达到2 349.4亿元,按照服务功能类型比较价值量依次为: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环境净化>提供产品>土壤保持>营养元素循环。肖强等人对重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进行定量评价,得出从2006—2011年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价值增加59.21亿元,气候调节价值净增加了45.86 亿元。
3生态公益林补偿
生态公益林由于主要发挥的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由外部力量的支持与投入才能实现它的持续扩大与发展。随着森林生态效益理论的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机制也在逐步建立。
3.1补偿理论
生态补偿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投入、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者进行补偿的机制。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即生态公益林在营造和管护中凝结了大量人类劳动力,以无形产品形式为社会提供效益。生态公益林的生产经营者想要保障自己的经济收益,就需要政府力量通过经济补偿方式来完成价值交换。同时生态补偿还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科学设计补偿的政策和方案,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对待重点区域有所倾斜,这样才能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3.2补偿标准
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是以提供关于服务即公共商品为主要目的,根据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采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将生态公益林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必要劳动价值作为维持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底线,同时参考生态效益评价结果作为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上限。崔一梅综合考虑成本、效益、生态区位等影响因素,提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公式,并测算了北京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底线为每年1 050元 hm-2,最佳补偿标准应达到每年5 204元 hm-2。
3.3补偿途径
生态公益林补偿应在政府财政支持外,探索其他市场化补偿途径。
3.3.1地区间的对口补偿方式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可利用造林面积小,却分享了发展中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而没有承担成本。因此,应该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间建立起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机制,在一定程度对经济落后地区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进而提高地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
3.3.2与发达国家进行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是发达国家出钱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当前国际碳汇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森林碳汇已经成为了生态交易补偿的热点。发达国家通过在中国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交易中的收益可用于补偿地区建设生态林的利益损失,维持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3.3开发林下资源除严格保护公益林外,在可靠的资源保护措施下,允许利用生态公益林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如开展林药、林菜、林果等林下种植,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综合效益。
3.3.4向盈利行业收取补偿生活中,衣、食、住、行等直接获利行业均无偿享用森林的生态价值,从其获利比例中收取一定费用,用来纳入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方面促使其他行业分摊了生态建设投入资金,同时也促使大众加强对生态保护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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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5-5215(2016)07-0111-02
收稿日期:2016-03-29
作者简介:蒋先翠(1983-),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大专,助理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S718.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16.0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