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玉洁
加拿大:残疾人福利面面俱到
• 沈玉洁
在加拿大的校园里,经常看到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在校园里匆匆来去。他们与正常人一样,吃饭、上课、运动。他们的脸上充满自信。
加拿大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大量的支持,让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拥有和健全人一样的权利。
加拿大普遍实行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的学生,均享有免费接受教育的权利,一般残疾学生都同其他学生一起上课。上大学或者接受职业培训期间,残疾学生可以无息贷款,若某学生因为残疾而导致经济极其困难,还可以申请免除偿还学生贷款。政府还为残疾学生专门设立了赠款,需要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此外,还有资助残疾人接受就业培训、找工作或自主创业的项目,比如“残疾人机会基金”,给予想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灵活优惠贷款等支持。对于想要出国深造的残疾学生,还有专门的残疾人出国留学助学金计划。
加拿大的法律政策,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虽然没有专门的残疾人保障法,但在《权利和自由宪章》《加拿大人权法》《加拿大就业平等法》等法律和法规中,都明确保障了残疾人的权利。1982年通过的《权利和自由宪章》中,明确规定了人在法律基础上的平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因种族、来源国、肤色、宗教信仰、性别、精神及生理残疾而受到歧视。1985年的《加拿大人权法》颁布实施后,如果残疾人认为自己在服务、住房、就业和宣传出版方面受到歧视,就可以向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人权委员会将视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对应诉方(个人、单位或各级政府)依法进行处罚;如果双方不接受人权委员会的处罚决定,申诉案将被移交人权法庭判决。1986年,有利于保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权利的法律《平等就业法》出台,1996年又进行了修订,特别是确保残疾人不受身体条件限制而进入公务员队伍。加拿大政府还在1999年出台了“残疾职工照顾条例”,2002年又制定了“残疾职工照顾责任政策”。
加拿大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无障碍服务非常人性化。在超市、商店、博物馆、音乐厅、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都设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通道、电梯和厕所等无障碍设施。大多残疾人凭医生证明都可申请驾照,只不过他们购车时会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对车做些改造。在商店、学校等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车位都是最近、最方便的位置,且其他车辆不能随意占用,否则会被处以罚款。若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公交车上有专门的座椅和辅助设施,火车上会留有一节车厢专门供残疾人上下车,许多城市里还有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出租车公司,他们可以电话预约车辆,十分方便。
加拿大的残疾人还享受其他福利。比如辅助设施计划就可以为需要购买购买助听器、假肢、轮椅等辅助设施的残疾人提供资金补助。若暂时因患病而无法工作,有医疗证明就可申请就业保险补助。家庭成员因看护残疾亲属而无法工作的,还可申请就业保险陪护补贴。加政府还向房产业主提供补贴,鼓励他们对楼房进行改造,以便于居住在那里的残疾人生活。
加拿大作为一个高福利国家,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因为有法律政策为基石,有政府财力为保障,有技术设备为支撑,有社会认同为基础,加拿大的残疾人能与健全人一样,责任共担、权利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