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林场改革难题开化县林场交出满意“答卷”

2016-12-14 08:14撰文摄影乔卫阳
浙江林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开化县林场林业

◇撰文摄影/乔卫阳

破解林场改革难题开化县林场交出满意“答卷”

◇撰文摄影/乔卫阳

开化县林场始建于1954年,经营山林面积19.1万亩,森林蓄积量1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8%。自建场以来,林场在绿化造林、森林培育、科技示范、林业生产、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累计完成绿化造林30余万亩,森林蓄积量从建场初期的26万立方米发展到现在的126万立方米,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各类商品材80多万立方米,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和生态效益。

国有林场面临多重困境

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国有林场却在实际操作中把林业发展的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割裂开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林场原有体制和机制已不能适应新要求,面临生产经营范围受限、经济收入单一、管理体制滞后、新的经济增长点短时间难以培育等问题。与此同时,在发展中还累积了退休职工多、历史包袱重、冗员较多、职工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收入水平、运行机制不灵活等困难和问题,致使林场事业发展后劲不足。

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绝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使本来就不多的木材生产收入进一步减少,从木材经营到生态保护功能的转变,加之以前采伐过度,木材资源面临枯竭,又不能很好地盘活土地等存量资产,国有林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找准破解困境的改革“钥匙”

为彻底解决开化县林场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开化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及有关单位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改革是一把解决问题的“钥匙”。为使开化县林场改革方案更趋合理,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县财政、人力社保、编委、林业等部门领导,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带队专程赴临安市、丽水市等地考察国有林场改革情况,充分吸收“兄弟”县(市)的经验,探索出一条既有利于使开化县林场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开化县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作用的改革之路。开化县委、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开化县林场的改革,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县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以“民生为本,生态为重,绝不让一个干部职工在改革的大潮中掉队”的宗旨,全力以赴抓落实,精心组织求实效,通过理顺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顺利拉开了国有林场的改革序幕。

开化县林场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结合实际研究到位:成立开化县林场改革工作专题调研组,充分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相应对策。紧密配合组织到位:成立开化县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林业、编办、人力社保、财政、国土、住建、林场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深入基层宣传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干部职工讲清林场改革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打消思想顾虑,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认真严谨程序到位: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化县林场改革坚持做到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2012年8月,开化县林场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开化县林场改革方案》,并提请县政府批准。通力合作落实到位:2012年9月,开化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实施开化县林场改革方案的批复》。县编委及时下发县国有林场机构编制批复,增挂“开化县林场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县财政、人力社保两个部门落实资金拨付,开化县林场改革方案得到顺利落实。

多管齐下保驾护“航”

由于国有林场多年来积累的多重困难,如何改?改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难题。

拖欠的职工工资,离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由林场承担的那部分),连年增加的营林生产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另外,为加强生态保护,开化县林场在“十二五”期间将削减40%的林木采伐指标,这就意味着每年要减少一笔可观的收入。这些费用到哪里去筹?啃下资金短缺是关键,森林资源管理更是关系到生态安全的百年大计。

理顺管理机制犹如在航行中找到了航标。在确定开化县林场生产经营机制中,把以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社会公益为主的事业单位,按照管护生态公益林面积和“精干、高效”的原则,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定与履行公益职责相适应的财政补助经费,承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等公益职责。

改革人事机制犹如航行中安抚了水手。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是人员怎么安排落实?开化县林场在改革中全面推行全员事业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人员,采取“定编不定人,自然减员至核定编制数”的方式,实现人员平稳过渡。

落实保障机制犹如航行中备足了食物。国有林场改革,保障机制是基础,大部分职工的后顾之忧就是退休后的生活补贴如何统筹?在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次协商和各方配合,最终完善了保障机制:一是计提退休(职)人员和改革时“4050”人员(改革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退休后的生活补贴;二是由县社保部门统一发放基本退休费和生活津补贴;三是计提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费用由县林场发放。所有人员的日常管理仍由县林场负责,使全体职工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时时刻刻有人关怀,时时刻刻都能找到林场这个温暖的家。

林场改革实现“三赢”

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培育的珍贵树种浙江楠

开化县林场改革4年多来,职工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林场实现了“三赢”: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林场职工得到更多实惠,林业生产得到长足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从制度上明确了开化县林场的定位是以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为主。林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91.8%,林场所辖林区大多位于205国道、河流、水库等边远的生态脆弱地区,对生态建设和保护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让职工得到更多实惠。将国有林场发展纳入城乡统一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林场职工利益,妥善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在林场改革过程中利益保障问题,消除林场职工心中顾虑和历史遗留的“怨气”,呈现前所未有的稳定局面。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林业生产得到长足发展。县林场卸下了历史包袱,在经营体制和人事管理方面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学营林、科技兴林上,大大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助推开化国家公园建设;二是优化人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途径,为林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做好林场内部的建设,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改革后的开化县林场逐渐从单纯以采伐经营收入为主向一、二、三产联动发展为主转变。因地制宜,改良林场森林结构,提升林场生态产品产出能力,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经营好“金山银山”。开化县林场积极开展良种基地建设、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珍贵树种栽植、林下经济、大径材培育及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等项目。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迅速,为林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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