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伤、工伤保险的那些事
1.什么是工伤?
答:工伤,又称“工作伤害”“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两种情况。工伤最初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病也被纳入工伤范畴。工伤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认定。
2.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3.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待遇等,生活保障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工伤保险具有补偿与保障性质,比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项目,工伤保险待遇最优厚、保险内容最全面、保险服务最周到。
4.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什么区别?
答: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商业行为。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而言,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5.我国工伤保险现行的政策法规?
答: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2003年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以及2010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6.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答: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无论规模大小,都应参加工伤保险;
(2)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此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服务的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