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萍
摘 要: 海南藏族自治州因地处神奇美丽的青海湖之南而得名,现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36个乡镇、422个行政村、49个社区,全州总面积4.45万平方公里,有藏、汉、回、土、蒙古等28个民族46万人,藏族占总人口的65%。海南州依托于“青海湖”、“黄河”及其山川所形成的山水绚丽的自然景观和“天下黄河贵德清”的贵德风景名胜区品牌资源优势,以及这些名胜区域所承载的多元人文景象,是大美青海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金名片。2015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2亿元,增长9.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06亿元,增长25.1%,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8亿元,增长39.8%;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4025元和8737元,增长10.2%和8.9%,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全州经济呈现出增长稳定、投资强劲、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新态势。
关键词:海南藏族自治州 青海湖 自然景观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322-01
一、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1.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自2008年启动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以来,严格实行海南州、县法人负责制,保证专款专用,加大监督指导,确保了项目质量。该项目包括退化草地治理、生态林建设及沙化湿地治理、人饮安全及河道治理三大工程,项目总投资11865万元。截至目前,在共和县环湖五个乡镇完成重度沙化型退化草地治理2.67万公顷,黑土型退化草地植被恢复0.66万公顷,毒杂草型退化草地治理4万公顷,草原鼠害防治31.558万公顷,草原虫害防治1.34万公顷,生态林建设及沙化湿地治理37.62万亩,实施各类水利项目15项,其中人畜饮水安全工程14项、河道治理工程1项,解决了15905人、44.5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疏浚整治布哈河10公里、黑马河5公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使项目区退化草地基本得到治理,天然草地植被盖度平均达到45%以上,相对湿度提高了5到10个百分点,年贮水量增加5%,项目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2.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情况。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2009年启动实施,2011年实施完毕,该项目涉及海南州的共和、贵南、兴海三县,包括重度退化草地恢复、退化草地补播、围栏封育、生物毒素防鼠、牲畜暖棚建设、防风固沙、工程固沙、封山(沙)育林(草)及水土保持等项目。
共和县总投资5047万元,实施重度退化草地恢复400公顷,退化草地补播1809公顷,栽植各类苗木240万株,建设水土保持护岸墙3447米,沟头防护59处,谷坊114处。通过连续3年实施,项目区退化草地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得到遏制,项目区植被盖度提高42.7%,新增林地面积153.6万亩。贵南县总投资5854.72万元,营造防风固沙项目1900公顷、工程固沙1300公顷、封沙育林草11651公顷;完成重度退化草地植被恢复1050公顷,退化草地补播2000公顷,草地围栏建设4000公顷,生物毒素防鼠50000公顷,人工捕捉鼢鼠60000公顷,草原虫害防治22000公顷,畜棚建设350座;兴海县总投资460万元,完成人工造林4500亩,封山育林4万亩。
3.青海湖水质监测情况。根据海南州绿南监测公司对共和县倒淌河、黑马河开展季度性监测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倒淌河、黑马河地表水监测优于Ⅲ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同时,大力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4年以来,上级下达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240万元,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2万,目前,监测仪器已配备,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建成,并已投入使用。
4.青海湖南岸“两违”整治情况。在2015年开展环湖地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专项整治、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私开经营通道私设景点整治的基础上。2016年6月1日起,抽调人员491名,依法拆除在建“两违”建筑21处,建筑面积18031.469平方米。从6月8日起,开展了私搭帐篷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环青海湖景区共和沿线内侧私搭乱设帐篷接待点已全面整治完毕,涉及经营户278户帐篷10275顶,目前环青海湖景区共和沿线内侧零星搭建的帐篷均为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帐篷,未发现有旅游接待等经营行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和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均实行法人负责制,县政府县长为项目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县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工程质量监督以及项目资料整理汇总等具体工作,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程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2.强化管理措施,保障正常运作。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和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方位监管,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检查验收制,工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3.严格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并下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和不合理开支现象发生。
4.狠抓监督指导,严格建设标准。按照工程作业设计的要求,抽调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实行驻村蹲点、现场指导,对原材料严格把关,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在施工方专门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项目文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监理报告等及时归档、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有效确保了各项工程建设有数据可查、有文字可循。
5.严格工程验收,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验收核实面积为100%,各项工程技术措施达到了设计要求。对水利工程由项目法人主持,质量监督单位参加,设计、监理、质检、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及受益村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水利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目前,水利工程已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