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安排

2016-12-12 14:01胡肖宇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制度服务

胡肖宇

摘要:为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政治民主化的要求,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之前以效率为导向的基础上跨越到以人为本、公平、服务等多重价值追求为导向。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的开发需要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因此,本文分析了人力资源开发的干部人事制度,公务员制度,人事代理制度,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四大制度,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更加有序进行。

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制度;服务;管理

一、干部人事制度

1921年7月23日,以党管干部为根本点和根本原则的干部人事制度应运而生。同时,党的干部工作也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改进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得到健全和发展。

经历了战争环境中干部人事制度的初创时期(1921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时干部人事制度的成长时期(1949-1966年);“文革期间”干部人事制度的停滞时期(1966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探索时期(1978-2000年);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时期(2000现在),大约95年历史,形成了干部人事制度的如下特点:

第一,始终遵循党管干部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统一领导的基本原则;二是党管理干部的具体形式。

第二,干部管理从政策管理到法律管理逐渐转变。其中1993年8月14日颁布,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5年4月27日颁布,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最具典型意义。这两部法规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平衡程序性规定与实体性规定,并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来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第三,任用干部应该遵循具有革命性、年轻化、受过更好的教育和专业的“四大原则”,取消终身制领导岗位的实际存在。

第四,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实行了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

第五,探索建立了以公务员制度为重点,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干部队伍庞杂。对干部的内涵缺乏清晰的界定,造成干部的外延无限扩大,干部队伍也越来越庞杂,难以进行有效管理。无法进行具体管理,只能采取粗放式、刚性管理。

第二,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干部队伍虽然庞大,但是管理的集权现象却相当严重,这种现象务必要造成管理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第三,管理方式上没有做到多样化。此前在管理干部时,没有根据各类干部的具体工作性质,职业类型对其采用相应的管理办法,而是对所有干部采用强调思想工作,重视政治管理的单一管理方式。

第四,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格,干部队伍内部缺乏系统的行政法规和权责对等的责任制。

上述种种弊端,揭示出我们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不得不致力于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优秀青年人才很难有机会施展才华;二是用人问题方面的不正之风难以扶正。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

1.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

提名过程中涉及何时开始选拔干部、谁提名、如何提名等关键问题。这方面改革需要把握的要点是:第一,规范调整动议。第二,明确提名主体。第三,规范提名方式。第四,完善提名筛选。第五,界定提名责任。

2.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

近年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逐渐以竞争性选拔干部为主。在此基础上,需要认真研究"公开选择”和"党内差额选举和传统选择”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干部的竞争力,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制度;探索公共选择(定向或非定向)干部岗位、比例、条件、方法和程序。

3.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当前,尤其需要深入研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的思路、标准和机制,从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法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干部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措施,真正做到“有德有能有政,以德为先”,并把这些标准体现到干部选、用、管、退等各个方面。

4.完善干部管理和保障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的质量控制和动力发展,明确责任心,履行责任,承担责任,提高保障能力,保障权利的质量,刺激成长需求。

二、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指的是,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的方式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分类制度、就业制度、选拔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聘任制度、提升系统、工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三、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具体性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使用人单位摆脱那些较为繁杂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

人事代理制度具有法制化、系统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特点。

(1)法制化。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必须首先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代理业务。

(2)系统化。中介机构的人事代理业务已经由较为单一的人事关系,人事代理的托管等业务扩展到人事管理的多项环节,包括人员招聘、社会福利保险、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咨询等。

(3)社会化。人事代理的范围和服务领域十分广泛,深入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4)专业化。人事代理的专业化体现在几个方面,其一,人事代理机构具有专业的相关业务能力,能够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其二,人事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人事政策和人事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强,形成一支专业化的队伍。

四、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制指的是这样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单位与员工首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指出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该项制度的施行,使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做到了灵活高效,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平等的甲方乙方关系,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同时做到了对单位用人和员工择业自主权的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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