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塘人
从新能源车企骗补看公共资源管理
◎ 周塘人
9月8日,财政部曝光了五个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骗补或谋补典型案例,共涉及财政补贴资金10.1亿元。后续财政补贴政策有望转向,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等。
显然,被查处的五家企业,只是骗补现象中的“典型”,而非仅有五家企业存在骗补问题。那些看似已经“软着陆”的车企,如果较起真来,很多也会被列入到骗补车企的行列。如果这样,新能源车企骗补问题,就太突出、太吸引眼球了。毕竟,给新能源车企财政补贴,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重大的产业政策,一旦涉案车企太多,舆论和公众对此项政策的质疑声会更大,并有可能影响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此次查处,对五家涉案企业来说,搞不好就是致命的,极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譬如到期银行贷款难以偿还、对上游企业的货款支付不了、有可能会出现拖欠税收甚至员工工资的现象等。一旦这些问题出现,其违规的负面作用与效应会更大。而骗补的违规问题,又不能不处理。
客观地讲,对车企骗补本身的处理并不难。即便会出现前面所分析到的那些问题,也与查处骗补行为没有任何关系。而且,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地方政府也会及时出手,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倒是为什么公共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被扭曲,公共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被侵犯的问题,更值得重视和关注。
事实上,类似新能源车企骗补这样的现象,在公共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中,并不是个案。毫不客气地说,自打此类政策出台到现在,没有出现过问题的倒是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说,此类政策没有一项是很干净地完成的。更多情况下,都是在扭曲与走形中完成的,是在被各种利益集团、利益关系人肢解中完成的。
国家出台公共财政补贴政策,目的是为了事业发展、产业发展,是为了更好地补短板、拉长板、促平衡、助协调,是想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产业补贴政策,在目前公共财政供应能力还不强,财政收支压力还很大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对新兴产业、新兴行业、重点企业等的重视。可是,国家的善意,却在政策的执行中被严重肢解和扭曲了,从而使政策善意没有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
必须看到,发达国家也都会有一些产业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等。但是,出现中国这样的骗补问题还是非常罕见的。原因在于,从政策制定到执行,从资金分配到监管,从资金使用效果到评价,都有非常完整的制度与规定,有严格的程序与规范。更重要的,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经过反复的研究与评估,而不是说出就出,说补就补。而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不经过深入全面的分析与评估,不对政策出台以后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预测与研判,而是政策出台直到出现严重问题了,再来检查。就象新能源车企骗补,这种现象实在太熟悉了,这在光伏与风电中不都出现过吗?为什么到了新能源汽车仍然会发生,且比光伏与风电骗补的现象还要严重呢?
显然,有关方面在公共资源的管理方面,根本没有做过全面的分析和思考,没有消除隐患和防止问题出现的理念与思维。更多情况下,还是沿用传统的管理思维与习惯,简单、盲目与粗暴,根本没有严格的规范与程序,漏洞很多,可钻的空子也很多。自然,骗补等方面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而从已经发生的骗补问题来看,地方政府与企业也形成了骗补的利益链。因为,很多资金的分配,都是通过地方财政一级一级地安排下去的。那么,地方财政也有审核把关的责任和义务。可是,地方除了帮企业多争取补贴之外,是不会承担任何审核把关责任的。一定程度上,还会扮演共同骗补的角色,并有可能在帮助企业骗补过程中,从中分得一杯羹。这样的操作方式,必然会出现公共资源被瓜分的现象。对有关方面来说,政策出台后,也没有更多地考虑政策的执行效果,而只关注财政资金有没有分配完。资金分完了,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效果好不好,任凭企业发布“成果”,被骗也就不可避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企业、特别是名企加入到骗补行列,不就是因为补贴太好骗,有骗补的利益链吗。
也正因为如此,对此次出现的新能源汽车骗补案,切不要以为对车企进行处罚了,问题就都解决了。公共政策被肢解、公共资源被侵犯的问题,决不是企业单方面的问题,而是整个系统都存在漏洞的大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骗补问题,首先,必须在政策的制定上进行全方位的调整与优化。要知道,洒花露水式补贴,是不利于产业的发展、事业的进步的,也决不是一句提高门槛就能解决问题的。实际上,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补贴还是其他方面的补贴政策,在政策设计时,就要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要设计出能够防范问题发生的补丁。譬如电池的使用效率、使用寿命、安全性能等,都可以制定具体的标准,达到标准才能获得补贴,而不是只要是新能源汽车,就给补贴。这样的政策设计,实际是在鼓励企业造假。所以,完善和优化政策的制定,是堵塞各种骗补漏洞的前提。
其次,要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明确地方财政在执行补贴政策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财政补贴政策,只能通过地方财政来实施,并必须经过地方财政的审核与把关。这也意味着,地方财政可以与被补贴企业形成利益链,但更需要承担的是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问题,受处罚的将不只是企业,还有地方财政,甚至包括地方政府。一旦这样的格局形成,我想,地方财政就不只是想扮演利益链的角色,更是责任者的形象了。自然,也就不敢再去与企业一起顶风作案了。
再次,监管要严,查处要到位。这次的检查,主要是对企业进行查处,而没有追究地方财政的责任。显然,这是不太合理的,也是效果会严重受影响的。因为,只要补贴资金是通过地方财政一并下达的,地方财政就应当承担骗补责任,就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而不是只把板子打在企业身上。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责任追究环节,制度是相当薄弱的,是完全没有能力控制好补贴政策不被扭曲与伤害的。
总之,从此次新能源汽车骗补案中,我们能够看到,骗补已经成为公共政策、公共资源被扭曲最重要、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如何改变这样的现象,确保公共资源不被非法行为占有,不再出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需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减少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的漏洞,才有可能使公共政策、公共资源不再被肢解和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