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建锋,潘梦佳,马可心
(东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沈阳 110819)
发达国家本科招生制度经验借鉴与启示
——基于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多案例研究
贾建锋,潘梦佳,马可心
(东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沈阳 110819)
选取在大学本科招生制度领域获得世界普遍认可且各有特色的发达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本科招生制度体系,并采用多案例研究的方法,对美国、英国和日本3个样本国家本科招生制度的经验进行分析。研究发现,3个发达国家在本科招生制度方面具有3方面的共同特征:(1)本科招生制度的基础是形式多样化的招生方式;(2)本科招生制度的核心是兼顾办学理念和公平公正的综合、多元化的录取标准;(3)本科招生制度的保障是内部与外部并重的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本科招生制度改革的启示。
发达国家;本科招生制度;教育制度改革
随着2014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大学本科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正式掀开面纱[1]。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在社会呼吁公平、素质教育正待扬帆起航、“汉语热”持续升温和职业教育改革呼声越来越响亮的时代背景下,改革涉及千万家庭,牵动着千万人的神经。近年来,我国大学本科招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以往专家学者们对我国本科招生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制度演进、改革的总结与思考以及对现行制度问题的透视等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教育领域的交流愈加频繁,国外经验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研究国外招生制度的文献不在少数,但大多着重于借鉴发达国家现有制度的优势,较少结合我国国情提及经验的适用性。但是,一个好的招生制度只有结合具体实施背景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本文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构建本科招生制度体系,并以美国、英国、日本3国高校招生制度为研究对象,对比国内外制度及背景的异同,在充分考虑经验适用性及改革循序渐进性的同时,指出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的借鉴点和借鉴意义。
招生方式、录取标准和监督机制是构成招生制度的主要组成要素。具体而言,招生方式表现为招生考试组织机构和招生形式,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核心价值取向,完善且合理的招生方式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录取标准表现为办学理念、人才测评和公平公正等要素,反映了高等教育选拔人才的侧重点及导向;监督机制由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共同构成,促进了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保障了现有招生制度和录取标准的实施和应用。除此之外,招生制度并非独立存在,它是在国家相应的外部环境下,在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完善的。外部环境主要是由社会发展、教育衔接、国情、政策导向等因素构成。总之,外部环境与招生制度相辅相成,二者通过信息流动、激励保障、制衡发展等相互作用、相互依存[2]。综上,本文构建了本科招生制度体系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本科招生制度体系理论框架
(一)多案例研究法
案例研究法是质性研究的一种常用方法,通过案例研究有助于深入地认识与求证一般性理论在特定情境下的应用范围。案例研究法包括单案例研究与多案例研究,本文选用多案例研究方法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第一,多案例研究比较适合解释“如何”和“为什么”的问题,通过对多个案例研究并进行统一的归纳,可以得出更具普遍性和说服力的结论,且给读者一种强烈的现实感[3-4];第二,多案例研究是一种探索新视角、创建新理论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将所得成果更好地与中国情境下的特点相结合,与本文的研究目的契合[5-6]。
(二)数据来源
本文收集到的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1)权威期刊有关本科招生考试制度的论文;(2)政府公布的相应政策;(3)新闻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笔者通过将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得到较为准确的二手资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本文的信度。二手数据的具体收集来源如表1所示。
表1 二手的具体收集来源
(三)对象选择
本文选取美国、英国与日本作为研究对象,从本科招生制度出发,探讨来自发达国家本科招生的经验及启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美、英、日3国高校培养人才的水平位于全球前列。据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报告[11]显示,排名前100的大学中,美国占51%,英国占9%,日本占4%。该排名以国际可比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表现作为主要指标,排名具有较大的客观性及可信度。第二,美英日招生制度趋向成熟,特色鲜明且效果显著。美国形成了“多方面衡量、选拔合格生”为主导的本科招生制度;英国兼顾公平与卓越,既满足大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也通过层次分明地划分招生等级标准实现高等教育的不同价值追求[12];日本本科招生统一考试与大学自主命题并行,两次考试各有侧重。综上所述,美英日的大学本科招生制度较为完善,获得了世界的普遍认可,且各有特色。将这3个国家的大学本科招生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有利于我们了解具有代表性的不同招生模式,可以从多角度为我国大学本科招生制度的优化提出建议,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招生制度分析
在招生方式方面,美国没有全国统一考试,各高校采用的标准化考试不尽相同,学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其中学术能力评估测试(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SAT)和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merican College Test,ACT)较流行。就考试时间和次数而言,同种标准化考试一年举办多次,SAT考试在每年1、3、5、6、10、11、12月均举行,共举办7次;ACT考试每年在北美地区举办6次,其他地区举行5次,学生可多次参加,高校以其最好的一次成绩为参考依据。就组织机构而言,美国各考试机构均由私人团体开办,其中ACT考试为ACT公司主办,SAT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ETS)主办,ETS是世界最大的私立教育考试机构。
在录取标准方面,美国本科招生奉行“多方面衡量、选拔合格生”模式,标准化考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录取标准。就人才测评考核内容而言,申请大学时,申请者还需提交中学成绩单、参加社会活动情况、推荐信等。许多大学鼓励中学生参加选修课程,名牌大学尤其看重参加选修课程的数量与成绩。面试环节,各地高校校友组成委员会,协助母校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使高校了解申请者,也减轻申请者经济上的负担,同时增强其对高校的感性认识。就办学理念而言,高校录取标准并非千篇一律,若大学强调通识教育,则对申请者采用同样标准;若大学强调专业教育,则每个学院对申请者要求不一,体现出对学生专业素质的独特要求。除此之外,在录取过程中还突出“双向选择”,不仅大学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同时申请多所大学,并收到多份录取通知书,最终选定就读院校[13-15]。
在监督机制方面,招生公平主要依靠高校自觉和新闻、社会监督。就内部监督而言,因为美国高校招生市场化的机制,大学的发展有赖于生源,所以招收优秀的学生是确保大学名声的重要条件,从而促使大学公平公正地招收符合校情的优秀学生。私立高校录取主观性较强,透明度不高;公立高校则提供较客观的入学标准,申请者的得分与排名有据可查。就外部监督而言,美国自由的新闻监督、社会监督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招生的公平公正。
美国的社会环境是其招生制度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方面,美国高等教育产业化不仅为高校招生市场化的机制奠定了基础,而且为美国高校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在高校招生市场化的机制下,私人团体主办多种标准化考试,各有侧重,增大了高校入学考试的选择范围。另一方面,美国高校受到教育部的影响较小,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并存,各院校的创办理念不同、特色鲜明。高校可以在相对自由的环境里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标准选拔契合自己办学理念的学生。
(二)英国招生制度分析
在招生方式方面,英国高校招生考试主要有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GCSE)和高级水平考试(Advanced level,A-Level)。就组织机构而言,英国高校入学服务中心(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UCAS)是目前负责英国高校招生的机构,是成员高校经过协议组成的一个联合体,在高校和申请者之间起信息中介作用。高校不直接受理申请者的申请,而是通过UCAS集中统一办理,由此提高办事效率[16-19]。
在录取标准方面,英国高校录取标准为证书与综合考评相结合,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在具体评判标准上又各具特色,统一性与多样性并存。就人才测评考核内容而言,高校会综合考评申请者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平时学业成绩、教师评语、个人陈述等。就办学理念而言,以精英教育著称的牛津、剑桥大学承担着为各行各业输送顶级人才以及传承古老文化的重任,考核内容丰富,录取标准严格;一般选拔型高校既要承担科研任务,又要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种人才,所以注重申请者成绩及学术能力,录取标准较严格;招生型高校(扩充教育学院)的目标就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劳动者,所以实施开放招生制度,招生方式灵活,选拔标准较低[12,20]。
在监督机制方面,英国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为外部监督提供丰富细致的渠道。就内部监督而言,英国设立资格证书与课程局等机构,监督考试相关条例的执行和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确保考试的标准。就外部监督而言,政府与公众共同努力。一方面,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成立公平入学办公室(The Office for Fair Access,OFFA)等,旨在确保来自中低收入家庭、弱势族群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具有相同的竞争机会,并促进公平入学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另一方面,政府设立相应机构,为外部监督提供各类上诉反馈渠道。政府设立高校招生巡视员制度,具体处理高校招生录取中的投诉;设立考试申诉委员会,当考生对考试改卷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其提出审查;要求地方局设立公平入学论坛,地方当局与各利益团体共同商讨当地入学政策,就保证入学公平提出建议[20-22]。
英国的社会环境是其高校招生制度形成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英国具有源远流长的贵族教育传统,其高等教育曾一度被视为“精英主义”教育的模板与范式。英国具有悠久历史的顶尖高校以培养领袖与精英为教学目标,注重“全人教育”,要求学生不仅有优异的学术成绩,而且要全面发展。因此,顶尖高校通过多元形式考核学生的才能,招生要求极为严格,有别于其他普通院校。 另一方面,英国民众呼吁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英国高等教育兼顾公平与卓越。英国高校数量剧增,这些高校的设立初衷就是扩大高等教育普及的范围,为来自不同阶层尤其是弱势族群的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因此这些高校入学要求相较于顶尖院校明显降低,高校的办学导向鲜明,且招生时极为注重维护弱势族群学生的公平入学机会。
(三)日本招生制度分析
在招生方式方面,日本大学招生考试分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就考试时间而言,中心考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下旬,个别考试在中心考试之后进行。就组织机构而言,前者由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后者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专业特点单独出题。就考试特点而言,前者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如何利用这一考试,由大学自主决定,考生根据需要选择科目;后者主要考学术性问题,目的是考查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特殊能力等,突出专业特色[23-25]。
在录取标准方面,日本主要通过以上两种考试来综合考察考生,高校对二者的权重可根据自身需要有所不同。其中残疾人入学选拔是日本高校招生特色之一。大学招录新生时,出于增加残疾人入学机会的考虑,对残疾人考生给予考试方面的特别对待,比如用盲文或放大的字体出题、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允许他人执笔等。这些举措有利于残疾人享受均等的教育机会,体现教育公平。
在监督机制方面,为保障招生录取的公平,日本对高校招生过程中投机、贪腐等问题的监管惩处力度大。但由于大学个别考试制度不十分健全,不同大学对第二次考试重视程度不同,一定程度上使成绩评定出现混乱。
日本的社会环境是其高校招生制度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方面,日本属于东亚文化圈,在教育观念与考试制度上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其招生制度中的统一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亚文化的共同点。另一方面,日本的高等教育发展受到国际影响明显。日本曾主动借鉴“德国模式”,二战后又接受了“美国模式”的洗礼。经过对西方模式的吸收及本土化,日本高等教育融合了东西方的特征,形成了统一高考与高校自主考核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
(四)美英日本科招生制度比较
从上文各国招生制度概述可以看出,美英日制度较为完善,且在招生方式、录取标准和监督机制、外部环境4个方面各有特色,如表2所示。
表2 美、英、日3国本科招生制度对比
基于对美国、英国和日本大学本科招生制度的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社会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在招生方式、录取标准和监督机制3个方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一)招生方式:多次机会,统一与自主结合
我国大学招生制度包括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简称高考)与大学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就考试时间而言,高考一般在6月7、8、9日进行,试点高校在4月底前公示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高考后出分前再进行自主招生考核与结果公示。就组织机构而言,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各地方教育考试院自主命题;自主招生由试点高校自行组织。就考试特点而言,高考旨在考察学生高中知识掌握程度,客观公正;自主招生由学生自愿报考,旨在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给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优化了以往高考招生的单一方式。虽然我国招生方式取得一定进步,但“一考定终身”、高校招生自主权小、自主招生比例小且体系尚未成熟等问题仍引起社会关注,可见我国招生方式仍有优化的空间。研究发现,在招生方式方面,美国具有一年多次高考、招生机构由私人开办的特点,日本坚持将统一高考与高校个别考试相结合。这对我国的启示是:
第一,尝试增加每年高考次数。十年寒窗,一朝定乾坤,在我国高考对众多学子而言既是人生的转折点,又是一场不容有失的战争。因此,尝试增加每年高考次数,高校选择其中最好成绩进行考量,可弥补“一考定终身”的不足,给考生提供了多次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压力有利于考生正常发挥,也给高校提供了更多名副其实的优秀生源。应当注意的是,在尝试时要着重平衡每次高考的相对参照标准统一,以保障竞争的公平性。
第二,坚持统一与自主相结合。作为人口大国,为高效公正地选拔合格人才,以统一高考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招生模式符合我国国情。首先,统一高考由国家组织,是维护高考公正性,取得公众信赖的基石。目前我国的诚信机制及民间机构尚不完善,将高校招生的大权交予私人机构,难以取得公众的信赖,且易引发幕后交易的滋长。其次,我国自主招生是为了弥补统一高考录取标准单一的不足,选拔“偏才、怪才”,但高校自主招生权缺乏且体系尚未成熟。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经验,通过统一高考检验高中学习情况,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基础,然后通过高校再次选拔考试考核考生的各项综合能力和完成本科学习所需的相应素质,借此来实现合理选拔人才。在考核时,课业知识与专业倾向相结合,综合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使考生的特长与其志愿专业相匹配,充分体现自主招生的意义,避免投机行为的发生。
(二)录取标准:综合评价,成绩与素质并重
目前我国高校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考虑自主招生情况招收学生。考生根据高考分数填报志愿后,高校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划定投档线;分数未达具体志愿专业的考生,高校可酌情调剂其专业。若考生曾获得该校相应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可在录取时使用。由此可见,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当前的录取标准仍比较单一,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仍然处于萌芽状态。研究发现,美国、英国、日本虽然录取标准各有不同,但建立综合的、多元化的招生评价体系是大势所趋。这对我国的启示是:
第一,录取标准多元化,综合评价考生。注重考生成绩固然重要,但在录取过程中关注考生的全面发展也不容忽视。我们可以在统一高考中检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在高校自主招生中着重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逐步建立并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高校录取标准统一与多样化并重。我国的高校数量众多,高校层次与侧重点也各有不同,若是采用统一的录取标准,难以体现高校特色,也难以符合不同层次高校的需求。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大学对考生具体的录取条件可以不同,根据大学的类型不同因地制宜。强调通识的大学应注重考生全面发展,专业性强的大学应注重考生专业素质的评判,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学校可采取灵活的招生方式,降低录取标准。高校自行设置自主招生标准,结合各自的办学理念和科学的人才测评方法,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选拔符合校情的学生。
第三,录取标准有据可查。美国不同高校录取标准多元化,是建立在招生市场化条件下的,这一点与我国情况不同。因此,我们在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时,应考虑自身情况。各校在自主招生前,应当具体阐明学校的自主招生标准与流程,让考生及家长了解高校自主招生的具体情况,透明化自主招生过程,各项评价指标及权重应当有据可查,自觉维护入学公平,也有利于公众监督。
(三)监督机制:机会公平,政府与公众协力
我国为保障招生录取的公平与透明,实现招生考试部门与考生之间的良性互动,教育部于2005年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该平台有以下两大功能:第一,代表教育部向社会发布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等,为大众提供快捷准确的高招信息,消除以往信息不对称的弊端;第二,公示招生名单,提高高校招生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让公众拥有更多的信息知情权,保障高校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尽管平台日渐完善,但仍可看出我国本科招生制度监督机制比较单一。研究发现,美国、英国、日本具体监督机制不尽相同,但都通过招生过程内部监督与社会公众外部监督共同维护招生制度的公平公正运行。这对我国的启示是:
第一,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行需要一定的宣传。我国“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应当加强对“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信息维护及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校园宣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介绍信息平台的功能及使用方式,让更多的考生、家长和相关人士通过这一平台获取所需的信息,扩大社会公众、媒体的外部监督渠道。
第二,设置完善的监督部门,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为外部监督提供上诉反馈渠道。我国招生环节中监督工作主要有赖于各级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招生考试机构,较少有社会监督。基于这一情况,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的监督机制,一方面,细化内部监督部门,完善内部监督过程,使内部监督环节无漏洞。例如,设置专门部门监督考试相关条例的执行和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确保考试的标准等。另一方面,设置相应机构沟通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促进并鼓励外部监督,同时督促内部监督部门对外部监督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以提高外部监督效率和内部监督的透明度。
第三,关注弱势群体,体现机会公平。首先,为弱势群体提供考试便利,诸如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对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长考试时间等。其次,也应关注社会上的其他弱势群体,出台相应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经验,设置专门机构在大学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注,了解他们在大学招生考试方面的诉求。最后,沟通政府部门以及诸如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福利团体,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可以设立相应的机构,监督招生过程中向弱势群体倾斜的政策的落实,维护高校招生的入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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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 军)
Experience Reference and Revelation of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System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Based on Multiple Cases Study of America, Britain and Japan
JIA Jian-feng, PAN Meng-jia, MA Ke-xin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Northeast University, Shenyang 110819, China)
This paper choose developed countries which are featured with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systems generally recognized by the world as the studying object.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a framework of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system is constructed. Using case study method, experience of undergraduate recruitment in America, Britain and Japan was systemically analyzed. Three common features about undergraduate recruitment systems were founded in the three sample countries: (1) the basis of undergraduate recruitment systems is the diversity student-recruiting ways; (2) the core of undergraduate recruitment systems is defining integrated admission criteria which balance the university-running ideas and fair; (3) the security of the university recruitment system is a supervisory mechanism with a combination of interior and exterior supervisions. On this basis and combining the situation of China, enlightenment on Chinese undergraduate recruitment is put forward.
developed country;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systems; reform of education system
2016-03-1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创新战略、教师团队胜任特征与研究型大学绩效”(CIA130178);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基于胜任特征模型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研究”(JG13DB048);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胜任特征的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UPRP2014080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基于胜任特征的大学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研究”(201510145008)
贾建锋(1980—),男,山西晋中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创业管理。
贾建锋,潘梦佳,马可心.发达国家本科招生制度经验借鉴与启示——基于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多案例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1):118-125.
format:JIA Jian-feng,PAN Meng-jia,MA Ke-xin.Experience Reference and Revelation of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Systems in Developed Countries:Based on Multiple Cases Study of America, Britain and Japan[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6(11):118-125.
10.3969/j.issn.1674-8425(s).2016.11.015
G473.8
A
1674-8425(2016)11-0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