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日本、德国特约记者 孙秀萍 青木 本报记者 赵觉珵 吴志伟
本周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满15周年的日子。然而就在周四,日本8日突然宣布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刘军红8日对《环球时报》说,无论是日本还是美欧,如果现在打算不承认,是没有依据的。美日欧时常强调自己是文明国家,重视规则与秩序,可是在这样一个重大的规则问题上,却不愿意遵守规则,甚至否定了自己在国际上的公开承诺。
日本维持“反倾销税”
据日本《每日新闻》8日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当日宣布,关于中国在WTO的地位,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如果认定中国进行了不正当的廉价销售,就可以征收较高的“不当廉价”销售关税。
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日本政府这样做是为了和欧美保持步调一致。但和欧美不同的是,日本政府不是针对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来进行判断,而是根据出口产品,进行单独判断。
刘军红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过去几年,美欧日一直在讨论同样的问题,虽然它们在政府层面上没有明确表示在过渡期之后会不承认。如果从中国入世的时候与各方谈判时,是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加入的,经过15年的过渡期,应该自动升级为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这是各方在15年前签约时达成的共识,也是一种承诺。
欧美“各有对策”
除日本外,美国也坚决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也不愿放弃“替代国”做法。美国商务部部长佩尼·普里茨克上周明确表示,美国现在要改变评估中国是否实现了市场经济地位的方法条件“还不成熟”,国际贸易规则中也没有任何条款要求美国改变计算反倾销关税的方法。
与美日的“决绝”不同,欧盟委员会11月9日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建议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与此同时,欧委会又试图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来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8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是给“面子”,但不给“里子”,而真正重要的正是取消“替代国”的做法。
针对欧美的做法,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此前表示,美方不应继续以“市场经济地位”为名推卸本应承担的国际义务。这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与中国是否满足美国国内法关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判断标准没有关系。中国对欧盟还未完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表示失望,中方仍将继续推动欧盟放宽其反倾销规则。
“替代国”方案夹杂“私货”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此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
白明表示,此前,一些国家认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不是市场经济形成的价格,因此要采用替代国做法。但是在确定替代国过程中,一些国家往往会找那些对本国有利的、生产成本特别高的国家作为替代国。相比之下,便宜的中国产品往往被认为是倾销。据统计,中国是反倾销案件的最大目标,占据2001-2014年期间3240起反倾销案件中的26%。
白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市场经济地位和替代国是两个概念,只在入世议定书规定的15年之内有因果关系。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此前也强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是两个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白明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如果到11日,一些国家还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中国可以“先礼后兵”,先继续和有关国家磋商,也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上诉,“中国在WTO的话语权越来越重,我们应当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