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放型经济“补短板”专题调研报告

2016-12-09 03:55:32王毓江丁忠国耿纪平夏飞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开放型合肥企业

王毓江 丁忠国 耿纪平 夏飞

(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安徽合肥230071)

合肥开放型经济“补短板”专题调研报告

王毓江 丁忠国 耿纪平 夏飞

(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安徽合肥230071)

开放型经济是指利用内外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最优要素组合和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经济模式。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对于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深入总结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全面比较分析了合肥与对标城市的差距,提出了合肥开放型经济“补短板”的政策措施。

合肥开放型经济补短板

为大力推进以“三去一降一补”为核心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分析制约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短板”,谋划实施“补短板”政策措施,推进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牵头商务、海关、国检、邮政等部门,邀请有关院校专家参与,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实地调研了“八大平台”、部分外向型企业,召开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等多层次座谈会,并赴重庆、深圳等地学习先发城市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形成了本报告。

一、合肥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合肥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走出去,通过扩主体、调结构、拓市场、强服务,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呈现出基础增强、总量攀升、结构趋优、位次前移的重要特征。

一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外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末,合肥进出口总量203.4亿美元,进出口、出口总量分别居全国省会城市第9位、第8位。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比上升到32.9%;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3%、20%。利用外资规模迅速扩大。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4.8亿美元、年均增长13.2%,新增外资企业414家。2015年,合肥外商直接投资25.07亿美元,同比增长15%。在肥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增至40家。外资银行、创投企业等服务业领域利用外资实现新突破。对外投资规模稳步提高。累计实际对外投资11.2亿美元。2015年对外投资6729万美元,同比增长171%,新增对外投资企业70户,同比增长32%。投资合作方式向境外融资、股权收购,投资并购、技术收购等多形式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步伐加快。全市71户外经资质企业累计签订合同额85.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07.3亿美元,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167%、135%。2015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9.4亿美元,外派劳务人员总数3.5万人。服务外包快速增长。合肥千人以上规模服务外包企业超过20家,执行金额超千万美元企业35家;形成软件研发、呼叫中心、金融外包服务、动漫网游设计、数据分析处理等5大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二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改革金融、外贸、审批和商事等制度环境。改革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形成“1+3+5”政策体系,出台外贸专项政策。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切实解决外向型企业负担。海关、国检、邮政等部门积极融入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支持“八大平台”建设,主动服务,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通关一体化、便利化改革。

三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合肥水运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8万标箱。国际内陆港“合新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合肥—宁波铁海联运正式运行。航空港获批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开通多条国内外货运航线。跨境电子商务港成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国际邮件交换局成立运营。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营。出口加工区实现进出口总额45.86亿美元。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迅速,已上报海关总署待批。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机构成立并正式运行。

四是企业主体增长迅速。全市外向型企业增至3006家。其中,外资企业647家、外贸企业2059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300家,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25%、69.9%、63.9%。2015年,合肥年进出口总额过千万美元的企业160家、过亿美元的企业33家,其中联宝电子进出口24.56亿美元,成为安徽省进出口企业百强之首。

五是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立足“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双节点城市,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牵手丝路的内陆开放新高地初现雏形;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多式联运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全方位、立体化的对外开放八大平台顺利推进;以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开放型经济的新引擎;融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加快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建设步伐,推进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创新发展已成全市上下共识。

二、合肥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短板”

为准确评价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课题组全面分析实地和书面调研情况,并选择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深圳、苏州、南京以及中部省会城市武汉、郑州、长沙作为对标城市,通过比较和实证研究,分析合肥开放型经济存在的“短板”。

(一)开放型经济基础相对薄弱

一是进出口总量不大、外贸依存度有待提高。“十二五”时期,合肥进出口总额由123.09亿美元增加到203.38亿美元,始终居第6位(见图1);年均增速13.38%、居第3位(见图2),差距虽有所缩小,但总量不大的格局没有改变,与郑州的差距还在拉大。2015年,合肥外贸依存度比深圳低134.91个百分点,比郑州低26.33个百分点,分别高于武汉、长沙6.2、12.92个百分点,居第5位(见图3)。与发达城市有较大差距,在中部省会城市居中。

图1 “十二五”时期对标城市进出口总额

图2 “十二五”时期对标城市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单位:%)

图3 2015年对标城市外贸依存度(单位:%)

二是利用外资规模偏小、增速偏低。合肥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由2011年18.13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25.07亿美元,排名始终居第7位(见图4),与武汉的差距拉大,与南京、郑州的差距缩小,但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2011—2015年,合肥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8.44%,居第4位(见图5),高于苏州、南京、郑州,低于深圳、武汉、长沙。由于其他城市基数相对较大,合肥利用外资增速不高。

图4 “十二五”时期对标城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图5 “十二五”时期对标城市实际利用外资年增增速(单位:%)

三是对外合作步伐缓慢。2011年,合肥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8.99亿美元,高于南京、武汉;2015年,合肥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9.35亿美元,低于南京、武汉(见图6);年均增速0.47%,远低于南京、武汉(见图7)。合肥在外劳务人数保持在1.1-1.5万人之间,一般劳务人员输出较多。合肥对外劳务合作起点较高,但增速缓慢、总量增加不明显。

图6 “十二五”期间对标城市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

图7 “十二五”时期对标城市对外承包工程年均增速(单位:%)

四是对外开放平台不多、结构不优。目前合肥只有水运、空运和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4个对外开放平台,比南京、武汉、郑州少,与深圳、苏州差距更大,与长沙同居末位(见表1)。合肥水运口岸受通航吨位限制,对外吞吐能力有限;空运口岸受到周边南京、武汉、郑州国际或枢纽机场挤压,对外贸易分流明显。特别是缺少陆路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这两个对外口岸功能,合肥及周边地区对外贸易选择南京、武汉和郑州对外口岸出境,造成了利润增值环节转移流失。

表1 2015年对标城市对外开放口岸对比统计表(单位:个)

(二)开放型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偏低。调研组选择对标城市体现经济发展基础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程度的10个变量(见表2)。运用因子分析法,根据综合测度模型得出开放型综合评价值、开放型经济规模评价值、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评价值以及排名情况(见表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合肥开放型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偏低。综合评价排名最后,与东部发达城市深圳、苏州、南京差距最大,与中部省会城市郑州相差不大。二是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规模较小。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规模得分为-0.312,落后于其他城市。三是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得分为-1.195,高于郑州,低于其他城市。

表2 2015年合肥与对标城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原始指标

表3 合肥与对标城市开放型经济开发展水平得分与排名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县域明显偏弱。从进出口总额及比重看,2015年,合肥进出口总额203.38亿美元,在市属163.70亿美元的总量中:4个开发区118.13亿美元、占比72.16%;4个城区33.03亿美元、占比20.18%;5个县(市)12.56亿美元、占比7.66%(见图8)。从2015年外商直接投资看,4个开发区占45.28%,4个城区占35.31%,5个县(市)占19.41%(见图9)。从县(市)区开发区外贸依存度来看,城区和开发区经济外向度远高于各县。特别是新站区,外贸依存度72.2%,远高于全市平均25%的水平(见图10)。表明开发区是开放型经济的主战场,城区其次,县域开放型经济发展明显滞后。

图8 2015年合肥县(市)区开发区进出口情况(单位:亿美元)

图9 2015年合肥利用外资分布情况

图10 2015年合肥市辖各区县外贸依存度

(四)外向型企业竞争力不强。一是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出口额占比不大。2015年,全市进出口过亿美元企业33家,远低于深圳、苏州、南京,略高于长沙、郑州,与武汉相当,居第4位;累计进出口额149.62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73.6%;平均每个企业进出口额为4.53亿美元,居第5位(见图11)。二是对外投资总量下滑明显。“十二五”期间,合肥境外实际投资由4.39亿美元下滑至0.67亿美元,年均下降37.43%;累计对外投资11.19亿美元,仅为2015年苏州新批境外投资20.5亿美元的54.58%。

图11 2015年对标城市进出口超过1亿美元企业情况

(五)企业经营环境面临新压力。一是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攀升。劳动力成本出现快速上升趋势,企业员工工资和社保支出增加。2016年春节后企业用工需求同比下降6.5%,进场求职者同比下降9.2%。二是融资及汇率环境趋紧。2016年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远高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融资难、融资贵未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2015年8月以来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连续贬值,企业成本上升、产品竞争力降低。

(六)平台建设亟待统筹推进。一是市场化程度低。八大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依靠政府输血,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和经验不足,市场竞争力弱、影响力小。二是业务总体规模较小。空港固定直航的国际货运航班较少与货源不足同时存在;与重庆航空货邮吞吐量30万吨、拥有49条国际客货运航线差距巨大。水港受地理及水文条件等因素影响,物流成本较高,与南京、芜湖相比处于劣势;与重庆年水运集装箱吞吐量100万标箱差距巨大。陆港“合新欧”货源多为本地,外地货源少,且无回程业务,返程空置率高,利用效率低;面对郑州等地高额运费补贴及优惠政策,以及“渝新欧”每周5个班列、每箱公里0.6美元运费、班列数占中欧班列的42%、货值占中欧班列(经阿拉山口)80%的地位,难有后发优势。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境商品指定口岸等尚处在起步阶段;海关特殊监管区除合肥出口加工区相对较为成熟外,合肥综合保税区内尚无项目竣工投产,现阶段难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现有功能单一,未能发挥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三是平台建设缺少统筹协调。八大平台建设主体分属不同单位,市级层面缺乏统筹协调、联动效应弱,甚至出现互相争项目、争政策、争资源等现象。四是基础配套设施不全,服务功能不完善。报关、报检功能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单一窗口”建设主体规格低、进度滞后,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实现真正的信息数据共享和即时互换,无法满足跨境电商业务快速通关的需求。

(七)公共服务不健全。一是投资管理体制限制较多。外商投资准入仍有较多限制。对外投资审批、外汇管理、金融服务和人员流动等方面仍然面临诸多制约。二是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通关、出口退税便利化程度不高,企业对办事过程环节多、核批手续复杂、办事不方便等反映仍然比较大。三是信息、人才等服务体系支撑不足。缺少全市统一的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和运营团队缺乏。四是政策针对性、稳定性、时效性有待提升。政策调整过于频繁,且门槛高、针对性弱、兑现效率低,企业意见较大。

合肥开放型经济存在的问题,从全国范围看,既有区域非平衡发展、产业梯度转移、开放层级推进因素的制约,也有开放理念不强、后发优势难以发挥的问题;从合肥自身看,既有产业结构与外贸结构不适应的问题,也有县(市)区、开发区之间区域发展结构不平衡的问题。总体上,合肥开放型经济存在的“短板”是结构性、基础性、素质性的问题。归结其原因,主要是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市级层面统的少,部门层面没形成合力,县级层面重视不够;开放程度不够,全社会开放意识不强,开放领域较窄;政策支持不够,有限扶持资金主要投向物流环节,外向型企业享受少。

三、合肥市开放型经济“补短板”的对策建议

开放型经济是充分利用内外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最优要素组合和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经济模式,总体发展水平依赖于区域产业发展和开放程度。合肥开放型经济“补短板”需要即期措施与长期谋划并举,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强化开放意识。以更加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开放思维,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和开放要求,强化对国家和省各项政策、先发地区成功经验的学习力和理解力,增强政策落实的主动性和执行力;谋大局、开新篇,推动合肥开放型经济发展。

2.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总作用。积极推动与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平台,共同促进合肥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二是建立完善服务企业联系制度。对进出口规模较大和高成长性企业采取市、县(市)、区领导挂点联系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稳定外贸增长。三是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强化市、县(市)、区协同联动,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分片包干,齐抓共管。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提高开放型经济在县(市)、区和开发区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健全日常和年度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3.进一步落实放宽外资准入条件的政策。一是加快复制上海自贸区的试验经验。探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扩大服务业开放。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6〕32号)等服务业开放政策。扩大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业开放领域,有序放开养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三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外资项目由核准制向“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转变。除规定必须由国家、省、市核准的项目外,市级核准、备案的外资项目管理权限一律下放;做好权力下放后的服务对接。

4.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的主体地位。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行以备案管理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在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放宽限制,建立境外投资服务体系,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做好境外投资风险防范。

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配套和后续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巩固简政放权成效。二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三是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形成“电子口岸、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三位一体的跨部门综合管理平台,提升监管效能,降低贸易企业营运成本。四是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全面推进“三个一”关检合作,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通关效率。积极争取加入跨国海关国际协调机制,争取参与中欧“安智贸”试点。五是简化出口退税手续。提高外贸企业扩大出口积极性。

(二)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1.巩固加工贸易。加大对制造业产业链中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的支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2.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培育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云众包等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跟踪复制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3.推动一般贸易发展。培育和引进具有市场开拓、通关、物流、退税、结汇等综合服务功能的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外贸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产品以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义出口。对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自主知识产权及自主品牌的高成长性一般贸易生产企业给予融资支持。

4.创新贸易业态。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新型贸易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将全球的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交付退运、融资结算协同起来,打造全球供应链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大力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探索放开电子商务外资准入限制,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保税智能仓储建设,推动龙头企业获取第三方跨境支付牌照、自建保税仓。促进本土生产型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良性互动,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国际市场。

(三)加快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1.促进招商引资与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先进水平、对产业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外资高端制造业大项目和国际服务业知名企业、知名品牌。

2.组建国际化招商专业队伍。引进国际化的招商团队,开展招商推介,吸引跨国公司等在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地区营销中心和采购中心。支持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企业,灵活运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配投产业基金、直接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研发机构、并购企业等方式促进招商,协同推进产业集聚。

3.加快县域经济开放发展。深入实施县域经济突破工程,坚持壮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突出产业、突出项目、突出创新、突出特色,提升县域经济外向度。

(四)统筹推进八大平台建设

1.加强平台建设市级统筹。一是加大市级统筹调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加强对上争取支持力度。多争取一类口岸和指定口岸,拓展平台功能。三是加大对海关、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的支持力度。强化力量配备,保障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开展通道改革和拓展。四是加强八大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空港、水港、特殊监管区和国际邮件交换局等多种口岸要素,集成以海空、海铁以及河海铁等多式联运的物流集散体系;推动合肥港成为“始发港/目的港”的国际、国内代码城市。五是加强八大平台的宣传推介。国内重点对省内的铜陵市、六安市和合肥市重点外贸企业以及江浙赣等省外相关城市推广,国外主要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高八大平台的知晓度,扩大影响力,争取更多的货源。

2.集成推进合肥国际陆港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陆港,引入各关联方参与,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强化与“合新欧”班列沿线各国海关、检验等部门的对接与协调,争取在沿线国家设立经贸服务机构,提高“合新欧”班列运营效率。密切跟踪国家整合国际货运班列动态,积极介入、适时对接,为“合新欧”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加快空港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提升口岸核心能力,积极申报建设进境指定口岸,加大有海外仓、有成熟品牌供应链的电商平台招商力度,扩大进口、带动产业发展。

4.推动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升级。整合出口加工区和综保区,区分功能,明确定位,避免同质化,差别化引入项目。培育发展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完善综保区保税加工、保税仓储、分拨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等功能。

5.拓展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平台队伍和能力建设,巩固对外劳务传统业务,尽快拓展境外投资、海外并购、经济技术合作、引才引智等核心功能,构建知识产权、外汇金融、商务法律等资讯信息服务功能,形成为企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五)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合作

1.推进国际合作。引导合肥家电、电子信息、平板显示、光伏、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鼓励合肥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境外投资,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加强国际产能和技术合作。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在沿线国家设立展示展销中心、连锁店等,推广合肥自主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大力推荐合肥优势企业入驻境外合作园区,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境外合作区。发挥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推动企业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强强合作、“抱团出海”。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德国创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中韩(合肥)科技产业园;依托中俄“两河流域”和中美绿色环保等合作机制,推动更多项目取得实质性成果。

2.强化国内合作。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交流互动,推动建立合肥与上海、北京、深圳、重庆等重要开放城市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以市场衔接、政策互惠、产业协作、人才交流为纽带,实现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与国际国内大型展览展会组织合作,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展会品牌。

(六)强化对企业的精准扶持

1.建设开放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全产业链跨境交易综合服务、集成统一的商品展示中心、订单生产中心、跨境结算中心以及大数据征信、互联网金融等系统,为企业提供全球市场信息、定向推广、翻译、支付、结算、物流、清关等端到端服务。

2.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改革定价机制,降低电力、物流、特许经营领域收费;确保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收费范围只缩不扩。对属于国家明文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属于本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方便企业、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简化、整合,并将更新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3.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264号),重点围绕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电子政务平台向企业收费、港口航运涉企收费等领域,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动态跟踪、持续推进降成本工作。

4.扶持外向型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鼓励“以大带小”。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对龙头企业采购市内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给予奖励。二是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民企、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企业业务;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双创”项目提供股权、债权以及信用贷款等融资综合服务。

5.强化人才支撑与服务。一是改进外事服务,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围绕科技人员、企业家和公务员三类群体,平衡“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国际交流的需要,改进外事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二是加大国际培训。建立外经贸人才库,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市级开放型经济国际培训,每年安排开放型经济领域相关部门骨干人员,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扩大视野、增强开放意识和服务本领。三是鼓励八大平台引进专业化、国际化运营团队,提高平台运营管理效益。四是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化社区。引进国际医疗机构、国外优质品牌教育机构,吸引、聚集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五是重建公务员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开的监督机制、公平的评价机制和公正的淘汰机制;探索制定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具体标准;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改善工作条件;切实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和“懒政怠政”现象。

(七)强化政策落实,完善市级政策

1.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促进政策。2014年以来,中央、国务院在开放型经济领域先后出台了7个“国字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6号)。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全面梳理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对应出台市级文件,补齐政策落实的“短板”。

2.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由特惠制向普惠制转变的重大趋势。围绕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各级政府和政策制定机关应抓紧研究、提前谋划,转变观念,赢得主动,同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企业预期,避免政策转换的“空档期”。

3.设立合肥“丝路”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等活动;扶持外贸企业创建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做大做强;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符合合肥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或拓展市场。

4.加大财政支持。保持政策对八大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对外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引进国际化团队、促进外贸综合性服务企业发展等专项政策。

责任编辑:夏明珠

2016—07—26

王毓江,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丁忠国,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农村调研处处长;耿纪平,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社会调研处处长;夏飞,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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