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刚到广西南宁不久的谢先生,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却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向执法部门写了一封举报信。
举报信中说,9月11日,谢先生到华联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84g”一袋,单价5.00元。其产品正面显著位置较大字体标示: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因受其诱导,所以购买了一袋,买回家后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
据此,谢先生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投诉人要求赔偿500元。”
截至9月24日中午,谢先生尚未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反馈,但让谢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写的举报投诉信却在网上流传开来。
谢先生说,举报信被传到网上,对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网友强烈围观,并议论纷纷,有人还给他发来短信,大多是笑话他的;还有的朋友给他发来微信群、QQ群里网友的反应;也有不知从哪里知道他QQ号的网友,纷纷加他QQ要和他谈论举报信的事情。
虽然谢先生对自己的举报信被公开很是生气,但面对网友的反应,他坚信自己投诉举报是对的。
点评:谢先生以运气为理由举报旺旺雪饼,条理和逻辑都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找到根据,而新广告法也对相关诉求提供了支撑,表明谢先生的做法并非“荒诞”。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要嘲讽他呢?消费者权益如果不用来争取的话,权利就只是一张纸,这道理谁都懂,但面对某种强大力量和意识的固化,更多人还是选择了服从甚至忍受,这其实才是最大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