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
作为与群众交流最多、执法最为频繁的警种,应当让自媒体直播为我所用,积极地运用直播平台与广大交通参与者密切交流,这就需要各级交管部门顺应时代的发展,转变思想认识,把自媒体平台着力打造成交管部门展示形象的窗口、为民服务的平台、构建和谐的桥梁。
“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期间,各地交管部门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直播了交警执法活动。直播交警执法过程,主动让执法活动处在公众的视野里、媒体的聚光灯下,让“围观”的网友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观看、互动、交流,这对于公安交管部门来说,是一种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上的探索与创新。
直播交警执法的必要性
深化自媒体应用,创新外部监督手段。积极地运用自媒体网络创新道路交通管理方式方法,主动顺应移动互联技术发展和网友接受信息模式变化需求,通过新浪微博、网络视频直播等平台开展现场执法直播,极大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网友的“围观”又增强了对交警执法本身的外部监督,是外部监督与网络自媒体结合的创新举措。各地运用交警官微自媒体进行直播执法,将民警现场执法情况原生态全程公开,对交管部门和网友而言,更是一堂法治公开课。有网友评价是“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和交通普法的大课堂”。
透明公开执法过程,提升执法公信力。各地通过自媒体渠道直播现场执法行动,不仅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也大大促进了基层一线交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山东潍坊、青岛交警现场直播夜查酒驾行动,使多名酒驾司机成为“网红”,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酒驾违法人员。同时,整治行动的具体过程、执法细节通过视频直播完整呈现在群众面前,并安排民警主持人全程参与直播执法,对现场每一个执法环节、执法流程进行专业解读,确保网友“围观”执法的同时,获得专业的法规解读和安全提示,感受到交警的专业形象,进一步增强了网友对交警执法的信任,放大了社会效果。
助力改善警民关系,执法宣传一体互动。直播执法其实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智慧的,能够主动走出这一步是促进执法规范化的有益尝试。直播中,网友不仅可以监督执法者是否公正执法,而且能够看到当前形势下一线交警的种种不易,进而加深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更重要的是直播过程也是一个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网友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不文明、违法的行为是如何被惩处的,在潜移默化中起到很好的宣传与震慑效果。
直播执法质疑点探讨
在人人都有摄像机和麦克风的时代,交警能够主动顺应自媒体视野下“全民监督”的大趋势,以直播的方式,面对网友的火眼金睛和犀利发问。当然,创新必然伴随质疑,笔者主要对以下几个质疑进行粗略探讨。
一是公民隐私权与执法公权力的矛盾。在直播执法中有网友认为:直播执法应注意保护被执法者的隐私,被执法者也有权拒绝自己出现在执法部门的直播中。但公民的名誉权与其他公众的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执法公权力本身就有价值冲突。一般而言,如果公民涉及严重违法犯罪,则其私权利须作出一定让步,监督权、知情权优先。但是,如果直播内容是涉及轻微违法,将轻微违法者的肖像与影像放在网络公共空间上,并不适宜,甚至存在侵权之嫌。笔者认为,直播执法的拍摄具有灵活性,可以进一步摸索和尝试,在直播过程中注意保护驾驶人的个人隐私和保证其权利,将更多的直播执法的重点放在规范执法程序上和警示宣传教育上。
二是真实执法现场与选择性直播矛盾。既然是主动公开执法过程,自媒体又掌握在自己手中,有网友为直播执法的创新点赞,也有部分网友质疑是否又是通过新手段在“作秀”,或是选择性的直播,只播光彩之处,屏蔽了瑕疵之处?笔者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发声,既然敢于直播,就是选择了赞扬与批评共存,就是要展现最真实最一线的执法现场。网络直播并非静态化的图文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突发情况,都在考验着交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唯一能够提前预习和准备的就是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熟读,对于执法程序的信手拈来,对于警言警语的熟练运用。所以,选择性直播对于交警执法来说“太难”。
三是保密行动与直播执法矛盾。设卡执法可能涉及保密行动,如果因直播而泄露了执法时间、地点等信息,无疑会打草惊蛇,有心的驾驶人会避开设卡路段路口,增加了其他警力薄弱路段的安全隐患,但也从侧面震慑违法行为;其次,一些执法手段的公开展示,可能会使得试图违法者的反侦查能力增强。总之,不是任何执法细节都适合在直播中详解,需周全考虑,充分发挥直播小编的智慧与口才,如此才不会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
直播执法如何更好地顺应时代要求
正确认识直播交警执法的积极意义。新媒体时代,网络直播发展如火如荼,作为与群众交流最多、执法最为频繁的警种,应当让自媒体直播为我所用,积极地运用直播平台与广大交通参与者密切交流,这就需要各级交管部门顺应时代的发展,转变思想认识,把自媒体平台着力打造成交管部门展示形象的窗口、为民服务的平台、构建和谐的桥梁。通过直播执法,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完善直播执法管理机制。直播执法,可以视为警务公开、警民和谐建设的一项工作,要严格落实网络直播执法工作规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确保最大限度、最快捷地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详实的执法信息和警示教育。交管部门应当积极研究网络直播管理机制,只有建立成熟的工作流程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使网络直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驾驶园201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