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超景俊美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的现状
◎郭万超景俊美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取得了明显地成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现状
中华传统文化是惟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体系,其薪火相传、历久弥新的密码一方面在于它本身的内在价值,另一方面在于推动其绵延发展的系统性、结构性的传承体系。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按时间顺序,大体可分为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唐至明季,明季至晚清,民国时期,20世纪50至8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之后七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语境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从上到下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不断深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受到越来越多地重视,及至今天,可以说是到了近百年来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最好的机遇期;另一方面,中华传统文化完整体系不在,内容失真,作用弱化,传承乏力,及至今天,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文化遗产保护起步早,保护数量居世界第二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文化遗产保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至此,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三大文化保护助推器,对于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5年11月,我国已有48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包括自然遗产10项、文化遗产34项、自然与文化遗产4项、含跨国项目1项(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意大利(51项)。其中,文化遗产(包含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38处(见表1)。
2.非遗保护起步晚,保护意识逐步强化并日渐形成中国经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已达37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见表2)。其中,2009年列入的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和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2010年列入的新疆的麦西热甫、福建的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以及中国活字印刷术;2011年列入的赫哲族伊玛堪说唱都已经濒临失传,亟须保护。基于我国非遗保护现实,政府出台相应保护政策,主要表现有三:
一是顶层设计助力非遗复兴。非遗保护的早期环境并不尽如人意。2001年昆曲申遗成功之时,媒体几乎没有予之必要的关注,后来的变化,与专家学者的智慧贡献和主抓非遗工作的领导决策有着必然的联系。于是,文化理念上由原来的不重视、看不起,到后来的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二是保护体系与保护机构的建立健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程序繁杂、规模浩大的文化工程。为更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作,我国采用了“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即对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普查,并在普查和科学认定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之一是活态流变性,对非遗传承人的认定和非遗项目的保护实施的是动态管理与活态保护。截至目前,我国共公布了4批(1372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文化部共认定了4批(1986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同时,通过督导督查、有进有出、适时淘汰的方式,名录体系管理更加严肃、科学与有效。在机构设置上,200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向着不断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向着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和有效保护的目标迈进。2008年文化部非遗司挂牌,负责全国非遗保护工作。随后,全国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34个市级非遗机构成立,2853个县级非遗机构公布自己的保护名录。
三是保护方法地不断探索与有效实施。我国非遗项目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专家学者在实地调研、国外比较、学理探析与文化比对之下,确定了抢救性保护、原真性保护、多样性保护、整体性保护与生产性保护等保护方法。整体来说,遵循非遗项目自身的衍变规律,是采用不同方法的首要前提。
表1 中国文化遗产名录
表2 我国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国力的强盛,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文化成为当下思想文化界一道众所瞩目的风景线。突出表现如下:
1.“国学”传承多维探索
“国学”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得到各界重视。《光明日报》专门开设了国学版;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开设了“国学频道”;新浪网高调推出乾元国学博客圈;《百家讲坛》相继推出阎崇年讲清帝、易中天讲三国和于丹讲论语;央视10套科教频道推出《中国成语大会》;中央电视台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在国外举办了“俄罗斯‘中国年’”、“德国‘中国年’”,并在世界多数国家开设孔子学堂等。同时,国学经典进校园活动相继展开,有的学校和地区编成教材列入教辅范围。首套广东省中小学国学实验教材即将出版,此套教材明确了不同年级应掌握的教学内容和学习深度。
2.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是广大民众,保护好传承人是继承和弘扬好传统文化的关键。一是高度重视高龄传承人。传统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人中,高龄传承人占多数,他们不但掌握着高超的技艺技法,而且拥有比普通传承人更多的历史记忆和社会经验,既稀缺又珍贵,若不在其有生之年对其技艺进行有效传承和挖掘,则该技艺必然有濒临灭绝的危险。目前我国非遗保护中较为注重对高龄传承人的保护及弘扬,若方法适当,则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与弘扬事半功倍。二是健全并巩固传承人队伍。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很重要,但真正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仅靠几个代表性传承人还不够。老、中、青的有序传承,精英文化、主流文化、民间文化、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等不同层级与类别的文化承载者的全面照顾,意味着保护传承人,既要传承并弘扬好高龄且身怀绝技的传承人的技艺,也要统筹整个文化艺术领域的系统性与和谐性。如传统戏曲,文化部提出将采取“名师收徒传艺”等办法,打破院团限制,各行当名家大师带徒传艺培养拔尖人才。三是注重提高传承人素质。保护传承人,不只是通过国家财政发放固定的生活补助,关注传承人的精神面貌和人文素养,也是提高传承人技艺的有力措施。除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外,各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较好地提高了传承人素质。
3.国际传播拓展新篇
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既有国内思路,又有国际视野。一是国际传播方面,内容丰实、亮点突出。二是内容方面,国际交流持续展开,从“欢乐春节”系列活动,到相继展开的文化艺术团体赴美国参加中国民间工艺进校园活动、民间非遗传承人代表团赴美国参加美国西部中国非遗巡展等,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地区、方式与途径在不断扩展。三是亮点方面,依托“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2015年4月份开启了“丝绸之路经济带非遗推广专项行动”。这一活动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重点国家和国内省区市为节点,跨越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和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弘扬丝路精神,促进文明互鉴,极大地弘扬并发挥民族民间文化的艺术魅力与优秀传统。
文化在时间轴上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张扬不是简单复制,而是与今时今日的环境相结合,这样才能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当下,文化艺术界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指示,文艺工作者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保护、传承和弘扬好优秀传统文化任重道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全球视野下中国道路的内生特性研究》(编号:14@ZH0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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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61/j.cnki.zggqgl.2016.12.004 ■ 编辑: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