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变迁与发展趋势——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2016-12-07 11:33:30姚德超刘筱红
关键词:市民化共生范式

姚德超 刘筱红



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变迁与发展趋势
——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姚德超 刘筱红

政策范式是决策主体的政策思维与政策风格的反映,是近年来公共政策研究中兴起的重要分析方法。以政策文本分析方法为基础,围绕政策问题、政策价值取向、政策工具与政策话语四个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变迁进行研究,发现农民市民化政策不仅在话语措辞层面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在政策问题认定、政策目标定位、政策工具选择层面也经历了渐进的变迁过程。总体而言,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渐趋包容性、公平性与人本性,不断彰显农民与市民共生进化的理念将成为市民化政策的重要特点与发展主流。

农民市民化; 政策范式; 变迁; 共生进化

一、政策范式:一个分析框架

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认为,“范式”是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是一个成熟的科学共同体在某段时间内所接受的研究方法、问题领域和解题标准的源头活水[1]3,93。哈佛大学政治学家彼得·霍尔在分析社会学习与国家自主性之间的关系时引入了政策范式(policy paradigm)概念。他指出,政策制定者习惯于在一个由各种理念和标准组成的固定框架中工作,这个框架不仅指明了政策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工具类别,还指明了它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2]59。这个框架就是政策范式。尽管霍尔没有明确阐述政策范式的内涵,但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政策范式包含了政策问题、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三个基本组成要素。

霍尔的政策范式概念吸引了不少学者的研究兴趣。国内学者严强认为,政策范式主要是指政策主体特别是决策者分析、研究政策的思维框架,它由决策者解决政策问题的价值目标、理解政策问题的方式方法、采纳政策方案的方式、对政策工具运用的偏好等相对稳定的理念组成。通常情况下,政策研究者和实际决策者,可能习惯于在不同的时期采取较为稳定的政策思维框架、模式和方式,但并不一定自觉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政策活动中遵循着某种政策范式[3]。黄进则比较详细地区分了政策范式的基本要素,并在对我国农民工政策变迁进行研究后提出了农民工社会政策的“资本建设”范式[4],对农民工政策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文认为,公共政策总是为了解决公共政策问题而制订与形成的,它们既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话语体系(语言的或文字的)来表达与传播,又需要借助相应的政策工具或措施来贯彻执行以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因此,政策问题、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与政策话语无疑是构成政策范式的四个最基本要素,运用这四个要素对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进行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我国农民市民化的政策范式及其变迁。当然,对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及其变迁的解释离不开政策文本。故此,本文以政策文本分析方法为基础,选择改革开放以来若干代表性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与分析,尝试探索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发展的基本特征与规律,并分析、预测政策发展的基本走向与趋势。

二、市民化政策的发展历程与话语谱系

公共政策的主要载体之一便是各种格式的文本,无论何种格式的文本都需要借助语言或文字来表达,而不同的政策话语或相同话语的组织结构不同,便会形成不同的政策话语体系,反映出决策者对政策问题的理解及其政策意图、政策价值取向,由此形成不同的政策范式。因此,公共政策的话语体系是理解公共政策风格及其范式变迁的基础。依据公共政策语言系统及其在不同时期呈现出的整体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严格控制阶段(1978—1991年)、鼓励和引导阶段(1992—1999年)、规范管理阶段(2000—2009年)与科学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通过对不同阶段政策文本的比较,不难看出农民市民化政策的话语系统发生了意义深刻的巨大变化(表1)。

表1 不同时期市民化政策话语比较

政策文本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在某一领域综合影响的结果,它能够敏锐地感应社会过程的变动性与多样性[5]120。政策文本在展示政策话语谱系的同时,又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政策范式变迁的轨迹。总体来看,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话语在政策客体称谓、政策措施措辞以及政策文件名称表述方面均形成了表述形式丰富多样的子系统。政策客体称谓方面的用语包括临时工、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村劳动力、农村剩余(或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民工、流动人口、农业转移人口等10多种。政策措施措辞用语则包括严格控制、统一调配、劝阻、遣返、鼓励、引导、促进、保障、有序推进等。政策文件名称的表述用语则包括通知、意见、规定、决定、规划、计划、设想、方案等。

农民市民化政策在不同时期所运用的政策话语具有不同的特点。总体来看,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民市民化政策依然沿袭了改革开放前的政策思维,政策话语体现出较强的应急性、行政性、强制性与歧视性特征,政策文件形式更多地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发布,如指示、通知、暂行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策文件多以规划、计划、方案、指导意见等形式出现,体现出更强的宏观指导性与规划性;政策话语也渐趋中性化,这一点在政策客体称谓措辞用语层面表现非常明显。进入21世纪,农民市民化政策话语体系更加具有包容性、公平性、主体性,其合理化、科学化与人性化特点十分突出。

农民工政策话语体系的变化也体现了决策主体政策理念的变化,比如从“严格控制民工外流”到“在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前提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再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转变,就深刻地反映出党和政府对待农民问题的政策理念的变化。当然,尽管政策话语谱系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农民工政策范式的变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决策者的政策理念,但毕竟这种考察仅仅是表面的,也是片面的。要深入阐述和揭示农民市民化政策范式变迁的全貌,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农民市民化政策在政策问题认定、政策目标定位与政策工具选择方面的变化。

三、市民化政策范式转移:从“城市中心”到“以人为本”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价值取向已从“以城市为中心”向“以人为本”过渡,充分体现了渐进式的制度变迁特点;同时,渐进式变化中亦有相对稳定的阶段性特征,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民市民化政策不仅政策语言风格迥然不同,而且政策问题理解、政策目标定位与政策工具选择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表2)。

表2 不同时期市民化政策范式比较

(一)政策问题认定

农民市民化是一个牵涉面广、反映多层次矛盾的十分复杂的公共政策问题,它既是衍生农民工政策问题的根源,又是农民工政策的终极归属,其本质是农民问题或者农民的出路问题。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农民工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重要的公共政策议程,半个多世纪的政策调整与创新既是一部厚重的政策变迁史,又是对我国农民工乃至几亿农民生存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尽管农民工问题先后以不同的性质与形式存在,但国家对农民工政策问题的认识已越来越全面、深入和接近“真问题”,政策过程也越来越民主和科学。总体来看,我国市民化政策对政策问题的认定经过了一个由“临时工管制”到“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再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变化的过程。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工问题是以临时工管制问题的形式存在的。比较而言,那时农民务工仅仅是农闲季节所从事的“副业”,农民充当临时工的现象也较为稀少。在农业需要稳定发展以便为工业与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和粮食的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农民“不务正业”无疑会影响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既定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当时的城市发展状况客观上也不容许农民“盲目”进城务工。城市本身面临着很多建设任务与发展困难,农民“盲目”进城务工无论是对城市的交通、就业,还是对城市的管理和建设,都是一种极大的挑战。这两个方面原因是国家认定政策问题并采取“严格管制”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因此,此时的农民工政策问题本质上仅仅是一个对农民工“不务正业”的管制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一方面农村经济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得以从土地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工业及城市的发展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基于产业利益的理性比较下,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选择了非农就业,由此形成了一个群体性现象即“人口流动”。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后前10多年里,“务工”仍然只是农民在农闲季节所从事的“副业”,那么20世纪90年代后,“务工”已经不再是“副业”而是流动农民的职业。相反,对于他们而言,“务农”却是只会偶尔为之的“副业”。如果说改革开放前10年里农民进城务工还只是个别现象或少数农民的个体行为,那么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进城务工已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或大量农民的共同行为。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进城务工农民已经可以用一个集合名词“人口”来概括,而这部分人口的乡城流动共性行为则是人口的流动。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流动人口管理成了国家政策的重要话语要素,而国家农民工政策对政策问题的认定也由“临时工管制”转变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政策重心也由“严格控制农民流动”“引导与有序推进流动”过渡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政策议题包括了流动人口就业与培训、子女就学、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住房保障、劳动纠纷与合法权益保护、居住证与出租屋管理等等。

实践表明,基于“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理念及政策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口流动的实质性深层次问题,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出路问题。唯有从寻找“农民的出路”的高度出发,才能从根上解决“流动人口”及其流动中产生的若干重大问题。农民的出路是什么?很显然,农民的出路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民的最终归属是市民,农民工尤其如此。因此,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才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出路。至此,党和国家对于农民工政策问题的认定实现了质的飞跃,并且适时转变政策理念,调整政策目标,出台一系列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举措,促成了农民工政策又一次历史性的变迁与范式转移。

(二)政策目标定位

农民工政策的目标定位大体上经历了从“保障城市发展”到“城乡统筹发展”再到“人的城镇化”转变的过程。从改革开放到2000年,我国农民工政策基本上体现了保障“城市优先发展”的价值目标;从2001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至2009年,农民工政策选择了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价值目标;从2010年至今,农民工政策价值目标转向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农民工政策并没有摆脱建国初期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思维,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首先将“优先通行权”给予城市,农村则被置于附属地位。在保护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及其政策价值取向下,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其政策目标就是为了把他们稳定在农村,以便农业能稳定发展,不使工业和城市失去发展的坚强后盾。城市偏向的政策价值取向,最终形成了城乡分割、城乡对立的二元关系格局。

至20世纪末,我国经济增长取得了巨大成就,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GDP)达8.94万亿元[6],国家财政收入为13 395亿元[7]。与此同时,城乡发展不均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三农”问题突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等深层次结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就城乡发展水平来看,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甚至超过了改革前的水平,无论是从收入、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比较,还是根据人类发展指数进行考察,农村总体上至少落后城镇10年[8]192-211。

城乡区隔的公共政策构成了经济持续增长的障碍,通过深化改革,纠正城市偏向的政府干预,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不仅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需要,也是提高经济发展总体效率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众多实际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适时提出了“统筹发展”思想,并且指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至此,党和国家开始转变城市偏向的政策价值取向,长期以来处于政策关注、公共资源配置弱势地位的“三农”问题终于获得了其应有的政策地位。

200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发展成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城乡统筹发展又成为统筹发展的首要任务。正是在科学发展观思想与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原则的指导下,“农民工”问题在21世纪前10年的国家公共政策中获得了重要地位,与农民工相关的劳动就业、户籍、社会保障、教育和培训等“疑难杂症”成了国家政策调整的焦点,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城乡均衡发展的政策理念与价值取向,重新把被忽视的“三农”问题纳入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主流轨道,给予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工人与农民同等重要的发展“优先权”。但是,仅有同等重要的政策“优先权”并不能够解决已经落后十年的农村与农业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农民乡城流动中形成的沉疴宿疾。单纯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的劳动就业及其它合法权益问题,并不表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就会结束,他们还有可能继续世代候鸟般“迁徙”下去。换言之,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乡村”发展,其最终的方向或归属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城镇化问题。

至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接近53%,但是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既没有城市市民的地位与身份,也没有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与国民待遇,“虚城市化”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议题。城镇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人口密度低的农村地区人口向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转移的过程,因此,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说到底,农民工的身份与权利是城镇化进程中尤为关键的问题,它同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收入与积累一样,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结构性矛盾[9]55-60。为此,国家在推进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伊始,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按照城镇化的规律与要求,创新政府规划、发展项目与行动方案,加快落实农民工的权利与身份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为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与农民工政策的重要价值取向。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之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政策规定。至此,人的城镇化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超越城乡统筹发展的全新范畴,成为国家及地方调整农民工政策的价值基础。

(三)政策工具选择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以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逻辑起点,相继形成了以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特点的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10]99。在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将生产要素都集中起来统一调配,企业没有自主经营权,企业用人用工权集中在政府的劳动人事部门,企业既不能自主选择用人用工,也不能对产品生产及其价格自主定价,产品销售也由国家物资部门统一调配。

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政策环境相似,改革开放初期到1980年代末,国家仍然主要采用计划控制手段管制农村劳动力流动。以国家管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具体行政手段来看,在出台的具体政策文本中,发布“通知”“规定”“指示”等行政命令是常用手段。在政策措施上则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企业用人用工权,统一调配用工计划指标。二是集中户口迁移等行政审批权,并且严格控制“农转非”指标。三是运用强制手段遣返外流农民、清退计划外用工。

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对微课的应用方便解决教学中的难点,高中阶段的数学知识相对比较抽象,重点以及难点也比较多,是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阻碍.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高效地解决这些问题,而通过新的教学模式,将微课运用到数学课堂中,这就能针对性地突破学习难点,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动态化地了解重点以及难点的解决方式,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呈现,从而带动学生主动地探究数学知识,对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也有着促进作用.

1978年以后,虽然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已经在我国确立,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仍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直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中国制度变迁的目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改革开放进程才进入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伟大时期[10]239。至此,国家在对待农民流动的问题上开始运用市场调节手段,对农民城乡流动的政策也一度出现松动(1984—1988年),比如允许农民自带口粮从事务工、经商和办服务业,发展多种经营模式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但是总体上仍然是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政策思维模式,相关政策仍然以计划调控手段为主,政策目标还是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期间国家对农村外流人口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压缩、清退。

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相应地,国家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流动的政策及措施,开始顺应市场规律,遵循市场机制,主要表现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流动政策开始由严格的计划控制转向疏导、引导,促进流动的有序性、有效性。一方面,国家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尊重劳动力、技术、资本等市场要素的跨地区、城乡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国家也充分认识到宏观调控对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等方式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统筹规划、完善基本制度,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促进劳动力按需流动。期间,国家逐步完善了包括劳动体制在内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从政策文本形式来看,国家已不再使用“指示”等行政命令,以“意见”“规划”“方案”“计划”形式出现的政策大幅增加。

进入新世纪,国家在政策工具和具体手段上更加多元化对待进城农民问题,对农民工的管理转向综合治理。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政策主体上更加多元化。由于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涉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与级别的城市,涉及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广大农民工,涉及劳动就业、居住、养老、教育和培训、医疗与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这么复杂的问题,单靠某一级政府或某个政府部门的力量自然无法妥善处理。就政府机构介入度来看,除了有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综合部署,各个部委也积极制定部门规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采取了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国家还积极动员社会、民间组织、企业、公民等多方力量参与解决农民工问题。二是在政策手段上日趋科学化。主要表现为更加重视科学规划、减少行政管制,优化管理措施,逐步健全法律法规、调整规章制度,灵活运用经济手段,充分利用社会化新媒体技术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可见,与政策目标定位的思维逻辑相适应,国家农民工政策工具选择依次经历了从“计划控制”到“市场调节”再到“多元治理”的转变过程。

四、共生进化:农民市民化政策新范式

生物界不同物种的生物个体保持机体的相互接触而生活在一起的现象,在生物学界称为“共生”。生物学家甚至指出,新的组织、器官、生物甚至物种的起源,都是建立在长期或者永久的共生之上,由此产生了共生发源(symbiogenesis)思想[11]6。根据共生系统内部共生利益分配与共生作用特性,生物体之间的共生行为模式可分为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与对称互惠共生四种,生物体之间的共生行为模式由低级阶段的寄生到高级阶段的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变化过程,即为共生进化。

借鉴生物共生概念,社会科学提出了“社会共生”概念并逐步形成了社会共生理论雏形。共生应用于人类社会,可以界定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关于资源所形成的关系”[12]3。或者说,社会共生就是指社会系统中的人、由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与自然之间,在一定的环境中、按照一定的模式生活在一起。相应地,社会共生体中的共生行为也可以划分上述四种模式,所不同的是,社会共生体的共生行为模式具有极强的“建构性”,社会共生体需要建构,即“人们按照共生的特点、原则、规律进行建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13]136,这也是社会共生与生物共生的本质区别所在。

公共政策的变迁是一个相对稳定与渐进的过程,也许认为当前的市民化政策促成了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对称性互惠共生还为时过早,但是有理由推断,共生进化是我国市民化政策范式的基本发展趋势。与生物共生体一样,社会共生体之间的共生进化,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共生资源分配,二是共生利益共享。我国市民化政策在这两个层面均有卓著进展。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同时根据居住年限等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其他公共服务和权利。与此同时,党的方针政策着重强调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可见,国家相关政策越来越强调农民与市民之间共生资源的均衡分配与共生利益的共同分享。

五、结束语与展望

共生不仅仅是一种生物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运用共生理论分析社会共生体之间的关系与行为模式,不仅具有理论的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因此,本文尝试提出了作为一种市民化政策范式的共生进化观点,并用之概括当前的市民化政策特点及其未来发展愿景。当然,社会共生体之间的共生关系与共生进化以及公共政策在其中的建构性影响与作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议题,即便是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共生也涉及广泛的领域,鉴于篇幅的限制,笔者将另文阐述。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内学界不乏社会共生理论的研究,但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却鲜有涉足。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是社会共生关系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共生关系,加强该领域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本质上即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共生进化,因此,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共生关系研究可以为相关领域研究开辟一片新天地。

[1] [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Peter A. Hall. Policy Paradigms, Experts and the State: The Case of Macro-economic Policy-Making in Britain∥Stephen Brooks and A.-G. Agonon.SocialScientists,PolicyandtheState. New York: Praeger,1990

[3] 严强.社会转型历程与政策范式转变.南京社会科学,2007(5)

[4] 黄进.资本建设:农民工政策范式的新走向.农村经济,2009(6)

[5] 潘泽泉.国家调整农民工社会政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6] 国务院课题组.中国经济的阶段性变化和面临的问题.管理世界,2002(9)

[7]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8] 杜漪.构建和谐城乡关系的经济学研究—以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为基点.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9] 仇保兴.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12

[10] 萧国亮,隋福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2010).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1] Lynn Margulis.SymbioticPlanet:ANewLookatEvolu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1998

[12] 胡守均.社会共生论(第2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13] 李思强.共生构建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The Change and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Peasantry Urbanization Policy Paradigm——Based on Policy Texts Analysis

Yao Dechao Liu Xiaohong

Being an important and emerging analysis method in public policy research in recent years, policy paradigm is the reflection of public decision makers’ decision-making thought and style. Based on policy texts analysis, 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change of peasantry urbanization policy paradigm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from four aspects such as policy issue, policy value orientation, policy tools and policy discourse. The research indicated that profoun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not only on policy discourse but also on definition of policy problems, establishing of policy target and selecting of policy tools. In general, peasantry urbanization policy paradigm gradually tends to become inclusive, equitable and humanistic. Further highlighting the idea of symbiotic evolution of peasantry and citizen will b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ing mainstream of peasantry urbanization policy.

Peasantry urbanization; Policy paradigm; Change; Symbiotic evolution

2016-04-10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四化同步发展背景下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治与公共政策研究”(13AZZ008)、201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测度与推进思路研究:以云南为例”(2015Z068)、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民族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测度与政策导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姚德超,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副教授,650500;

刘筱红,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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