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叫欢欢的狗

2016-12-07 15:23王明新
微型小说选刊 2016年16期
关键词:代养男主人王明

□王明新

一条叫欢欢的狗

□王明新

恋爱五年婚姻却只有一年多,缘分就走到了尽头。他们打算协议离婚,财产已分割清楚,他也从他们共同租住的房子里搬了出去,就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唯一没有分割清楚的财产是一条叫欢欢的狗。欢欢是他们恋爱期间捡来的,那时候欢欢大概只有一个多月大。

欢欢之所以没有分割清楚不只因为欢欢本身就无法分割,还因为他们都深深地喜爱着欢欢。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他们就带着欢欢去了民政局,他们都希望在最后这段时间里把欢欢争取到自己手里。

手续很快就办完了,但欢欢的命运仍有待决定。出了民政局,他们有一段共同的路,然后就要各奔东西了。终于他决定让一步,因为自己毕竟是个男人,离婚也是自己犯错造成的。于是他说:“你先领欢欢走吧,我不想让欢欢看见我们各走各的。”她点了点头牵着欢欢向前走。但看见男主人没跟上来,欢欢坐在了地上,回头看着男主人,任她怎么拉扯绳子欢欢就是不走。欢欢虽不是名狗,块头却足够大,50多斤,像一匹狼。她到底没拉动欢欢。这时候男主人欣然跑过来说:“欢欢不跟你走,还是给我吧。”她无奈地放了手,说:“那你先领欢欢走吧。”同样,欢欢见女主人没跟上来,走了几步也坐在了地上。他力气虽然大,但也没办法把欢欢拉走。欢欢与他们难分难舍,他们对欢欢也充满留恋。这不仅因为欢欢见证了他们的爱情,还因为欢欢与他们有过一段难忘的故事:

结婚后,他们打算生个孩子,但听说猫或者狗是一种叫作弓形体病的传染源,孕妇与猫狗过多接触就有可能被传染上这种病菌,从而影响婴儿发育。于是,他们决定把欢欢送人,或者说找人暂时代养。他们与她的一个闺密达成协议,在她怀孕期间由这位闺密代养。她生完孩子后,如果那位闺密想继续养,他们就把欢欢永久送给闺密,反正相距不远,他们可以经常去看望欢欢;如果闺密愿意奉还,他们当然乐意把欢欢接回来。

欢欢被她的闺密接走了,她却开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夜里听见狗叫就以为是欢欢。终于,有一天夜里她实在受不了这种折磨,把他叫了起来。她说:“我天天听见欢欢在小区的栅栏外面叫,肯定是它逃了出来,却进不了小区,我们去看看吧。”其实这些天他也没睡好,听她这么一说,他立即从床上爬了起来。他按了一下床头上的手机,显示的时间是凌晨1点20分。他们穿好衣服,顶着冬天凛冽的寒风向外走,走出小区大门,再绕到欢欢叫的地方,正好是半个“回”字形,要走30多分钟,但他们谁也没嫌远,谁也没感到冷。终于,他们走到了那个地方,有一只狗向他们狂吠。她用手电照了照,不是欢欢。那里是一个旧巷子,狗是住在旧巷子口的人家养的,巷子口正好对着一条大路,夜里也常有汽车、摩托车从巷子门口过,这时候狗就会叫起来。

从外面回来,她摸起手机,拨通了闺密的电话,还没开口就号啕大哭。毕竟是闺密,相互之间太了解了,闺密说:“我明白了,明天我就把欢欢给你送去。”她急忙说:“谢谢,谢谢!”放下电话,又哭了一会儿,她才睡下。那一夜她睡得无比踏实、香甜。

欢欢回来了,她的失眠症也好了。她怀孕了,几个月后她发现他有了外遇,她眼里揉不得沙子,无论他如何检讨自己,表示要痛改前非,她都无法原谅他。他们先是分居,然后她生下了孩子,她决定自己把孩子抚养大。不久,他们走进了民政局。

无奈,他们只得牵着欢欢一起向前走。很快就到了分手的时候,从此他们将形同陌路。绳子牵在他手里,他转身的时候,欢欢却扑在她身上,用两只前腿抱住了她,她甚至看见欢欢眼泪汪汪。她抚摸着欢欢的头,也流出了眼泪。他把绳子默默地交到她手里,转过身要走。欢欢又转而扑向他,用两只前腿把他抱住,同样是眼泪汪汪。

他们都被这一幕感动了。他紧紧抓住她拉着欢欢绳子的双手流着泪说:“我错了,我一定改,为了欢欢请给我一次机会!只一次!”

她痛哭失声。过了一会儿,他们牵着欢欢向同一个方向走去。

(原载《东方剑》2016年第3期 江西潘光贤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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