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白立红
高管变更能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吗?——兼论政府控制的影响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白立红
本文基于2009-2014年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的数据,对高管变更和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选取财务报告质量作为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指标,以此来判断高管变更这一极端手段能否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研究发现:高管变更和审计意见呈显著负相关;政府控制与否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有显著影响,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普遍较高;政府控制公司和高管变更的交互变量系数显著为负;高管变更和操纵性应计利润之间呈正相关,但是显著性却不高。
政府控制 审计意见类型 高管变更 财务报告质量
在进行公司治理时,高管变更是较为极端的做法之一,这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当公司的高管出现变更时,公司当前的发展状态将会发生重大且急剧的变化,此外,公司的发展趋势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若新选的高管适合公司的需要,这将极大地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绩效。反之,公司当前的状况可能会恶化,例如,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市场占有率不增反降。更有甚者,公司可能会沦落至倒闭的边缘。因此,对高管变更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就显得尤为迫切。
此外,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分析发现,公司所在国的政治条件、社会体制也能够不同程度地影响公司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和股权结构,由此导致我国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呈现出显著地不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股东会要求其高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非国有企业则不同。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度要远远高于一般企业。因此,在对我国的高管变更进行分析时,必须充分考虑我国政治环境的特殊性。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虽然广大学者、公司高管和政府监管部门日益重视对高管变更的研究,然而研究的重点却集中在高管变更是否能够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制度环境与股权特征并未纳入考虑的范畴,更不要说将其置于重要位置了。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业绩方面,仅有少数研究在对公司治理绩效进行衡量时引入了财务报告质量因素。因此,本文以政府控制为基础,将财务报告质量作为变量,对以政府控制为前提的高管变更的有效性进行分析,从而明确此手段是否在政府对公司进行干预时能够有效,是否能够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一)国外研究Suchard(2008)通过研究发现,对英美两国来说,公司业绩低下和高管变更呈现明显的相关性。对于澳大利亚的上市企业来说,也同样如此。然而后者公司业绩出现明显的改善通常会滞后。Kato和Long(2011)发现,高管变更和公司绩效呈现负相关性。David、Patrick和Scott(2010)发现:当公司董事会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且外部董事占比较大时,公司高管离职的可能性会增加。Peter Well(2012)认为,若公司出现高管变更的情况,公司并未对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而出售固定资产以及对非常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则经常发生。之所以导致这种情况,最为可能的原因就是Jones模型有缺陷。Hillier、Linn(2011)通过分析发现,若资本市场不活跃,公司高管更易发生变更。若资本市场活跃,公司就能获得好的绩效,此时,高管的能力水平被股东和董事会认可,这样就使得高管离职的概率将至最低。
(二)国内研究赵震宇、杨之曙和白重恩(2011)发现:对A股企业来说,股权是否集中和高管变更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然而外资股却并非如此,并且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高管变更的概率就越高。吴德军(2009)发现:(1)公司高管之所以存在较强的盈余管理动机,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公司绩效和高管的薪资挂钩;(2)外资企业的董事长鲜有变更,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外企业的所有制存在差异。也正因为如此,国外的研究很少涉及董事长,研究的焦点大多着眼于CEO变更、盈余管理以及公司治理。杜兴强、周泽将发现:一旦公司高管出现变更,负向的盈余管理更可能发生;那些接替者来自外部的企业发生负向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更高。此外,导致高管变更的因素也能够对影响接替者的盈余管理决策。王立新、沈金洲(2011)研究发现,高管变更和现金持有市场价值存在显著地正相关关系。刘建明(2011)发现,接替者的政治关联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然而对于进入门槛高的行业来说,在头两年中,公司的业绩并未发生明显的改善。王成方、叶若慧和于富生(2012)分析后得出,若公司审计意见出现非标时,高管就更可能出现变更;公司存在政治关联与否,也会对高管变更的可能性产生影响。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其审计意见非标时,高管离职的可能性小于不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
公司治理指的是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责任、权力、利益进行系统安排,此外还涉及对其它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则以及上市要求。在某种意义上,公司治理涉及的法律规定能够对企业财务信息披露产生影响。对于那些公司治理体制完善的企业来说,其披露的财务信息质量往往比较好。完善的公司治理体制以产权明晰为前提,决策权、监督权以及经营权三权分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按照既定的职责行事,彼此制约,不但有内部监督,还有外部监督相配合。这能够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的完善,防止一家独大,从而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与此同时,具有较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能够推动公司治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一般来说,质量较高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十分齐全、可靠,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决策。如果上市企业真正做到客观、全面地发布财务报告,就能给社会留下良好的印象,为公司带来较高的美誉度,同时也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治理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这使得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更容易得到利益相关者的支持,这反过来又能够推动上市公司更加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总之,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治理机制是相辅相成的,能够推动上市企业沿着健康的轨道快速发展。高管变更属于公司治理的极端手段,不利于实现良好的绩效。原因有两点:首先,即将被解雇的高管往往期望能够取得良好的管理成果,实现较好的业绩,以此来确保自己的名声不受损害,然而这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因此不得不使用特殊方法来实现,这必然会降低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导致财务报告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其次,对于接替者来说,在上任伊始,就迫切的希望取得良好的业绩,从而使得财务报表达到股东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点,最常用的方式就是盈余管理,将公司业绩有意压低,规避风险和责任,这也会影响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公司高管发生变更,其财务报告质量会显著降低
在我国,政府对经济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对于上市企业来说,表现尤为明显,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建立股市的首要目的是为国有企业提供一个有效地融资平台。政府的控制力借以实现的方式包括两类:(1)成为上市企业的控股股东,借助股权分置的手段维护其地位的稳定;(2)将上市企业高管的任命权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从而实现对上市企业人力资本的控制。所以,对于中国而言,政府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正因为如此,中国上市企业大多出现了国有控股、股权集中和股权二元化的情况。由此导致,绝对控股股东的出现,这不利于其它股东进行监督,权力制衡就更无从谈起。不光如此,政府拥有上市企业人力资本的绝对控制权,也就是说,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是受政府指派来管理企业的。因此,高管做出的经营决策反映了政府的意图。和普通企业不同,政府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多地会考虑社会效益。要想实现这些目标,众多利益相关部门都会重视国有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异常,就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在制作财务报告时,十分重视财务报告质量的把握。当公司高管发生变更时,更会如此。根据控股股东的性质,上市企业可分成两类:政府控制类企业、非政府类企业。通过对比发现,尽管高管变更会对这两类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消极影响,然而影响的程度却并不相同。政府控制类企业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一旦违法,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此外,前者高管的薪酬并不与企业绩效挂钩,因此,高管缺乏足够的动力对公司财报进行变更。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1:和非政府类企业相比,政府控制类企业财务报告质量较高
一旦公司高管发生变更,还是会存在消极影响,不同的是,影响的程度要小于非政府类企业。然而,政府控制类企业出于上级监管部门压力和自己未来政治发展的考虑,其公司高管在经营公司时,仍然会十分慎重。因此,虽然政府控制类企业高管出现变更,政府高管还是会想方设法确保财务报告质量的问题。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2.2:当政府控制类企业高管发生变更时,其财务报告质量仍然明显高于非政府类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
由于政府控制类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不会过多的考虑个人绩效,因此,其高管并不将公司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不但如此,在制定经营政策时,他们会更多地考虑政治因素,借助政策的实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若借助极端手段不利于自己未来的政治发展时,高管会谨慎使用盈余管理行为。所以,政府控制类企业即使高管变更,盈余管理也不会频繁发生。基于此,提出假设3::
假设3:政府控制类企业高管发生变更时,财务报告不存在显著的盈余管理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择中长期面板数据分析政府控制对高管变更的影响,数据期限为2009-2014年;此外,鉴于相关数据存在提前性与滞后性,本文选择政府控制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本文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本文通过对2009-2014年间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权进行研究,得到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此外,本文将由控制权转移以及重大资产置换造成的公司高管变更的信息剔除。通过对样本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出了适合本文研究的362家上市公司样本。
(二)变量定义(1)被解释变量。审计意见(Opinion)。若审计意见属于标准意见,则Opinion=1;否则,Opinion=0。此变量主要用来衡量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优劣。Opinion=1,意味着财务报告质量较优,反之,财务报告质量较低下。(2)解释变量。第一,高管变更(Turnover)。若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更,则Turnover=1,反之,Turnover=0。第二,政府控制(SOE)。若上市公司是政府控制类企业,则SOE=1,反之,SOE=0。第三,高管变更与政府控制的交互项(Turnover×SOE)。该变量指的是若政府控制类企业高管发生变更,被出具标准意见的可能性的大小。(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公司业绩(ROA)、公司规模(Size)、财务风险(LEV)、成长性(Growth)、公司年龄(Age)、连续两年亏损(Loss)、审计意见的购买(PAO)、审计难度(DOA)。本文各主要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说明
(三)模型构建根据前文假设,构建模型如下:
(1)根据假设1,使用模型1进行验证:
(3)为了检验公司高管变更后,导致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改善的具体原因,此处使用带常数项和ROA的Jones模型对高管变更前后的可操纵应计利润DA进行估计:
式中,左边利用估计的总应计利润和非操纵性应计利润,得出代表盈余管理程度的操纵性应计利润即
(一)描述性统计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根据表2可得,高管变更(Turnover)的平均值是0.314,这意味着31.4%的公司出现了高管变更。。审计意见(Opinion)的平均值是0.915,这意味着91.5%的公司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政府控制变量(SOE)的平均值是0.333,这意味着33.3%的公司位政府控制类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政府。公司业绩(ROA)的平均值是0.054,最小值为-0.272,最大值为0.213。公司规模(Size)的平均值是21.85,最小值是14.72,最大值是25.95。财务风险(LEV)的平均值是0.165,最小值是0.002,最大值是0.584。公司成长性(Growth)的均值是0.143,最大值是0.330,最小值是-0.626,这表明样本公司涵盖了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连续两年亏损变量(Loss)的平均值是0.038,意味着3.8%的公司存在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形。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本文使用皮尔斯相关系数检验法对审计意见类型和高管变更、政府控制以及各控制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所的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审计意见和高管变更、政府控制、公司业绩、公司规模、财务风险、公司成长性、公司上市时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情况以及审计意见购买变量间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此外,审计意见和高管变更、公司业绩、财务风险、公司上市时间、是否连续两年亏损间呈负相关关系,和政府控制、公司规模、公司成长性以及审计意见呈正相关关系。鉴于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较低,因此变量并不存在多重共线问题。
表3 各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分析
(1)高管变更与财务报告质量回归分析。由表4可知,高管变更和审计意见呈负相关,且在1%水平上显著。接下来,利用实证结果来分析假设1、高管变更和审计意见负相关,符合假设1,也就是上市公司高管发生变更,其财务报告质量会显著降低,那些未发生高管变更的上市公司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更大。高管变更不是简单地由单个因素导致的,而是多个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综合反映了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交互作用。按照约束激励理论,高管变更所起的激励作用更大。原因包括两点:第一,高管变更作为一种极端手段,能够使高管人员产生危机感,推动高管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体制,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推动公司持续向前发展;第二,高管更换还是公司对管理层进行优胜劣汰的一种手段,让能力强的高管替代能力低下的高管,从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所以,高管变更和企业的效益存在显著地相关关系。反过来,公司业绩也会影响高管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公司业绩的方法有很多,例如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企业运营的监督和监管,尽可能降低造假出现的可能性,为内部控制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然而,高管变更毕竟是公司治理的特殊手段,它对公司先前的治理结构能够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这将不利于公司业绩的改善。例如,部分高管人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变更前会故意调整财务报表。而接替者在上任伊始,会大刀阔斧的对公司进行变革,这将会导致公司的业绩迅速增加。此外,没有出现高管变更的公司,管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能够很好地配合。所以,高管变更发生的概率越低,公司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就越大。
表4 高管变更与审计质量检验结果与分析
(2)政府控制、高管变更与财务报告质量的回归分析。由表5可知,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和财务报告质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回归系数是0.594,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控制类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水平明显高于非政府控制公司。原因在于,政府控制类企业受到的监督更多。不但要和普通上市公司一样接受行政监督,而且还要接受诸如国资委等单位的监管,因此,政府控制类企业十分重视财务报告的标准型。此外,政府控制类企业的并不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政治效益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会限制不正常手段出现的概率。因此,通常而言,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优于非政府控制公司。由此证明了假设2.1。表6是假设2.2的回归结果。由表可知,假设2.2并未得到验证。政府控制公司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高管变更变量的回归系数为负,并且在10%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尽管政府控制类企业财务报告质量高于非政府控制类企业,然而高管变更的发生仍然会减少标准审计意见出现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政府控制企业的接替者会采取盈余管理等手段来增加公司业绩,故意使得财务报告符合自己的需要。这也说明,政府控制变量、高管变更变量都和审计意见呈现显著的相关性。其中,政府控制变量是正相关,高管变更是负相关。即使两变量共同对审计变量产生影响,其影响也是相互独立的,且后者的影响程度高于前者,这导致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和高管变更变量的影响一致,也就是财务报告质量在降低。
表5 政府控制与财务报告质量回归结果
表6 政府控制、高管变更与财务报告质量回归结果
(3)政府控制、高管变更与财务报告盈余管理的回归分析。本文对高管变更变量、政府控制变量和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关系做回归分析。详情如表7所示。由表7可知,高管变更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表明政府控制类企业出现高管变更,容易出现盈余管理。此外,当控制变量Turnover、ROA、Size、LEV、Growth、Age和Loss不变时,操纵性应计利润和解释变量无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假设3并不一定成立。政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出现了高管变更后,盈余管理行为虽然存在,但是并不十分显著。原因在于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并不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的高管,当做出经营决策时,不但要考虑经济因素和声誉因素,而且还会更加注重政治因素,更有甚者,会对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做出权衡。此处的政治成本的含义为:政府会根据市场情况对公司设定财务界限,若某段时间,公司的财务业绩高于此界限或者低于此界限,政府就会对高管采取惩罚措施,这将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因此,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高管也会充分考虑政治因素,从而被迫采取盈余管理的方式来改善公司的业绩。当然,公司高管会对采取盈余管理带来的好处和付出的政治成本进行比较,以便做出最优的决策。若政治成本高于所带来的好处,公司高管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尽可能减少盈余管理的发生。此外,根据假设2.1及2.2的相关结论可得,若政府控制类上市企业出现高管变更,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会明显下降,至于导致报告质量下降的原因无法完全确定,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频繁的盈余管理造成,另一方便也可能是由于公司高管通过买入审计意见等方式,使得财务报告质量下降。
表7 政府控制、高管变更与财务报告盈余管理回归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为了确保结果的客观性,本文进行稳健性测试,使用其他变量来评价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在具体进行检验时,用操纵性应计利润来替代财务报告质量。重复上述回归,回归结论并不发生改变,由此得到的结果显示,本文的结果是可靠的。
(一)结论本文共得到四点结论:(1)高管变更和审计意见呈负相关,也就是当公司出现高管变更时,其财务报告质量并未得到明显的改善,不存在高管变更的上市公务获取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更大;(2)政府控制与否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有显著影响。政府控制类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普遍较高;(3)政府控制公司和高管变更的交互变量系数为负,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4)高管变更和操纵性应计利润之间呈负相关,但是显著性却不高。
(二)建议根据结论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强化对高管变更的监管,确保高管变更符合法律规范。鉴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高管变更产生的影响是极其广泛的,当然公司治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所以,要真正重视那些存在高管变更的公司,确保高管的离职符合规范,防止违法行为的出现,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此外,还要从范围与时间角度来完善审计体系,严格监控高管离职,确保高管变更对公司运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第二,提高操纵财务报告质量所付出的代价,防止高管变更出现违规行为。就本文的分析来说,政治成本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对此,可以充分发挥政治成本的作用,提高违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让公司高管认为不当手段带来的好处不足以弥补所付出的代价。此外,还应当构建高管信用评级体系,以诚信档案的方式来对高管人员形成约束,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作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管人员的违规行为。第三,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并确保政府干预的适度性。根据中国当前的实际,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虽然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政府干预不利于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借助市场的力量发展壮大,然而盲目取消政府干预也不可行。最佳的做法就是按部就班的推进改革,适时减少政府干预。但在必要的时候,还要进行干预,这样能够对国有企业形成有效地监督,弥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干预不可或缺,但要保持适度性。
[1]赵震宇、杨之曙、白重恩:《影响中国上市公司高管层变更的因素分析与实证检验》,《金融研究》2011年第8期。
[2]吴德军:《高管变更公司业绩与盈余管理:文献述评》,《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8期。
[3]杜兴强、周泽将:《高管变更、继任来源与盈余管理》,《当代经济科学》2010年第1期
[4]刘建明:《高管变更对民营企业进入高壁垒行业的影响研究——基于政治关联的视角》,南开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5]王成方、叶若慧、于富生:《审计意见政治关联与高管变更》,《内部控制与审计》2012年第5期。
[6]Suchard J.A.,Singh M.,Barr R..The Market Effects of CEO Turnover in Australian Firms.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2008.
[7]KatoT.,Long C..CEO Turnover,FirmPerformanceand Enterprise Reform in China:Evidence from New Micro Data. ComparativeEconomics,2011.
[8]David H.,Scott C.L.,Patrick M.C..Equity Issuance, CEO Turnover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2010.
[9]Peter Wells.Earnings Management Surrounding CEO Changes.Accounting andFinance,2012.
[10]Hillier D.,Linn S.C.,Colgan P.M..Equity Issuance, CEO Turnover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2011.
(编辑 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