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反贪检察官的幸福法则

2016-12-05 17:19李昊敏方明
检察风云 2016年22期
关键词:渎职侵权淮安市检察院

李昊敏 方明

“每个人都是一条小溪,不管路途有多遥远,总是朝着内心向往的那片幸福海流淌着……”这是陈光锋,这位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内心的幸福法则。

1985年高中毕业后,陈光锋来到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一干就是30年。初出茅庐的陈光锋深感专业知识的贫乏,他白天工作晚上学习,利用三年时间,在清浦检察院率先取得法律大专文凭,随后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法律本科学历。

自从进入检察院工作,陈光锋的足迹遍布各个业务部门,从公诉科到民行科,从反贪局到反渎局,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上,他都以谦虚朴实的工作作风,善于钻研的进取精神默默奉献着。

从检以来,他主办、参办、组织指挥百余件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先后被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官”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江苏检察机关专业能手”称号;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奋斗是福

快下班时,在潘某某家的楼下,两名反贪干警身着便装悄悄地守候着。不一会儿,一个个子高大、身材富态的男子走到楼下,两名干警判断此人应该就是潘某某,遂迎上前去:

“你是不是潘局长?”

“是啊!”对方有些惊讶。

“我们是清浦区检察院的,要找你了解一些情况!”

潘某某迟疑了一会儿,上了反贪局的车。其中一名对话的干警就是陈光锋,当时他就任清浦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已经当了10年某局局长的潘某某阅历丰富,当过兵,在多个部门工作过,也曾被有关部门调查过。到了检察院的审讯室,开始两天,他不吭声、不配合,已有证据在手的审讯人员早就料到他这招,也不急,只是跟他谈工作、谈家庭,讲法律、讲政策,“文火慢慢炖”。第三天,他开始唉声叹气。

负责审讯的陈光锋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对潘某某说了四句话:“我们对你的问题已经有所掌握,没有问题不请你来;有了问题不谈肯定不行;你也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干部了,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你都熟悉,何去何从,你自己掂量掂量;组织上等你几天了,该想通了……”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潘某某开始断断续续交代问题。一周之内,交代了主要涉嫌犯罪事实。

对办理潘某某的这起案件陈光锋记忆深刻。潘某某身高超过1.8米,体重达200多斤,审讯刚开始,他就自称患有七种病。经办案中心医生检查,只有糖尿病、痔疮两种确诊。鉴于他的身体状况,每次吃饭时,陈光锋都会安排干警主动征求他的意见:“今天你想吃什么?”并尽可能为他准备一些低糖的主食,还和医生一起为他研究审查期间糖尿病的药物配方。办案人员在自己有时都洗不到热水澡的情况下,坚持每天保证他能洗上热水澡。潘某某一开始态度很顽固,幻想着有人来“救”他,什么也不交代,但是干警们不急不躁,从法律上、证据上对他晓之以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潘某某感到“软抵抗”、“硬抵抗”都无济于事,加上办案人员对其生活上倍加关心,潘某某终于被触动、感化,开口交代。

陈光锋认为办案速度、效率和办案文明规范并不矛盾。办案要注意人性化,但不能因此被束缚住办案手脚,要将人性化办案与审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他说。

奉献是福

在查办职务犯罪大小案件的历练中,陈光锋逐步成长为侦查骨干和领导干部,但无论职务如何变化,他始终保持吃苦耐劳的作风。2010年被任命为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后,他没有高高在上地坐镇指挥,而是坚持深入一线,作为承办人亲自办案。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干反渎工作,就应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带领全局干警拓宽工作视野,主动积极寻找案源,改变以往主要依赖举报和移送的被动局面,多次深入乡镇、社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从平时工作、生活、交往中收集社情信息,并从中挖掘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主动加强与税务、土地、财政、工商、安监等单位的联系,同时注重收集网络线索,每季度开展线索评估,将有价值的线索分配到局里每一位同志。正是因为有如此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案件敏感度和身先士卒的工作态度,他克服了人手少、线索少等困难,带领全局干警齐心协力,五年来成功办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19件19人。

2010年11月29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淮安市淮安区化工集中区存在的化工企业偷排偷放致使环境被污染等问题,致群众上访不断,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省院检察长批示要求检察机关严查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淮安市检察院抽调清浦区检察院反渎局全员参加办案。陈光锋和同事们及时跟进,迅速查清淮安区季桥镇党委书记兼化工集中区负责人王某某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并深挖细查了其受贿犯罪事实,该案成功办理,并且相关经验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登发表,受到一致好评。

陈光锋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他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针对每一起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思考和探索解决的办法,并把心得体会和经验总结上升到理论层面,反过来再用于指导办案实践。

在2013年,由陈光锋带领的清浦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共办理渎职侵权案件8件8人,其中在司法领域办理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为剖解虚假诉讼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全年办案数量创清浦区检察院建院以来办理渎职案件的记录,列全市各县区反渎办案数之冠,在年度考核中进入全市前列。

清廉是福

自古以来都认为“升官发财是福”。作战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除了要和犯罪分子博弈,还要面对金钱、人情的诱惑。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来,陈光锋先后拒绝了贿赂10多次共20余万元,展现了“廉洁执法才能体现司法公正”。在查办淮阴区农业某行行长毛某受贿一案时,嫌疑人家属带着5万元现金找到他,希望能网开一面,被其严词拒绝。

从检30年以来,让陈光锋最感到自豪的便是和同事们奋战在办案一线中。“要办就办成铁案!”陈光锋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查办该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被骗取,该区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一案时,陈光锋事先收集了大量的生猪管理文件、国家补贴政策文件等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强化学习,在第一时间到案发部门查找、调取相关物证和书证。在吃透案情、熟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他针对该案制作了详尽的讯问提纲。因该案系窝案,涉案人员均已订立攻守同盟,最先到案的嫌疑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他立即出示事先调取的相关书证,并对他们耐心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在事实面前,嫌疑人终于低头认罪,迅速打开了案件突破口。在该类案件中,陈光锋带领干警率先获得突破,查办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黄某、谢某和区经贸委周某等四人涉嫌滥用职权案。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召开专项行动会议,集中在全市开展查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发放领域专项行动,清浦区检察院的经验做法推动了全市专项工作的开展,邻近的县区检察院也纷纷到清浦区院“取经”。

由陈光锋成功起诉的清浦区某农电站丁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全市检察机关百庭考核中获得三等奖;由他成功办理的淮安市某企业与李某某欠款纠纷民事申诉案件,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抗诉精品案件;由他主办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达到46件,先后四次被淮安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感恩是福

针对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陈光锋敏锐地意识到其背后可能隐藏着相关部门的渎职行为,立即针对该事件开展全面调查,发现该区物价监管部门存在价格监督渎职行为。他按照侦查计划,调取了区各个城、乡社区医院2007年以来的会计账簿以及药品进、销、存等台账,这些书证打印出来有两千多页,他带领同事们加班加点,通过繁复的工作、海量的计算,对照国家法定加价幅度,将每家医院药品违法加价金额计算出来。通过查阅、核对,确定了每一家社区医院的违法所得额,继而查办了对社区医院药品价格负有监管职责的清浦区物价局两任局长王某某、孙某某和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成某某等四人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此案的成功查处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陈光锋看来,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惩治犯罪,减少以后此类犯罪的发生才是根本目的,才能从源头上保障民生。在办案的同时,他主动与各发案单位沟通交流,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个案预防工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更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从检30年来,陈光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年来陈光锋养成了一个习惯,无论是接待举报人,还是向证人调查取证,总是先送上一杯热水或说上一句暖心的话语。多年来,他所办案件无一件涉检上访。

“清白的良心是他的护身符!”检察院的同事们都这样评价他。

编辑: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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