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李惠瑨
早在2010年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就明确了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相关任务;2014年人社部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出了用四年时间扶持八十万以上大学生创业的理念;2015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随着“互联网+”概念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在《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中,更是对“互联网+”创业创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可见,国家对于创业创新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互联网2.0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业创新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互联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上是创新2.0背景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新形态,是大数据背景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社会创新创业2.0推动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形态演进。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互联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对我国重塑创新体系和增加创业智力支持服务“双引擎”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基于当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将“互联网+”理念嵌入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一方面,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置身于社会创新创业的大体系之中,受到“互联网+”及社会创新创业教育环境的影响,与外部机构实现联合互动;另一方面,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又反过来作用社会创新创业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社会创新创业的新形态,并进一步以大数据的“互联网+”放大影响力,优化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协同性,形成社会、互联网+、高校三者间的“齿轮啮合”效应,加速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增值空间。
历经十五载春秋的努力,我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青春”创业大赛为龙头,600多所高校开设了以SYB、KAB为代表的创业教育基础课程,90%的高校已经开展创业教育①张昊民、马君:《高校创业教育研究——全球视角与本土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近85%的高校建立了形式各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根据麦可思研究院2013—2015三年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14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9%,比2013届(2.3%)高0.6个百分点,比2012届(2.0%)高0.9个百分点。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创业比例为2.0%,比上届(1.2%)高了0.8个百分点;高职高专毕业生创业比例为3.8%,比上届(3.3%)高了0.5个百分点。②《自主创业持续上升“重心下沉”趋势初显——2015年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光明日报》2015年7月20日。对比三年的数据可以看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作用初步显现,宏观数据显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例呈现持续的上升趋势。然而从深层次关于创新创业的专业相关度、创业行业范式、创业续航能力等微观数据看,如何切实推进当前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的提高,尤其是“互联网+”背景下的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在正面临着瓶颈期的迷茫问题。
2015年清华大学发布的《全球创业观察报告(2014)》指出,中国青年创新者在中高技术上并没有优势,不到2%的青年创业是基于中高技术的创业,③Key Findings,Conclusions and Implications.GEM 2014 Global Report(2014).http://www.gemconsortium.org/docs/3616/gem-2014-global-report.大学生创新高技术的优势没有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加以放大;从创业行业范式来看,2014届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集中的前两个行业类是教育业、零售商业(表1),高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集中的前两个行业类是零售商业、建筑业(表2),创业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相关、餐饮、百货零售等行业,可见我国大学生创业还处于初始阶段,并且仍以传统的创业模式为主,“互联网+”思维还没能渗透到大学生创业范式的教育之中。
表1 2014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内自主创业最集中地行业(前五位)
表2 2014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内自主创业最集中的行业(前五位)
相关调查显示,2014届毕业生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不大,创业大学生只有约三成创业项目与所学专业相关。具体来看,本科自主创业群体其创业项目与专业相关度为33%,高职高专自主创业群体该比例为27%。互联网最有价值的不是颠覆,而是跨界和融合的能力,是对行业专业化的再次挖掘,用互联网的思维去重新提升行业专业化。“互联网+”重要的是“+”,行业的专业化与互联网完美结合,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所谓创业续航力,是指创业过程中,在既有的知识、素养储备下,能够获得的最大创业发展动力。创业续航力既是一个静态的名词,又是一个动态的动词,“互联网+”的创业环境下,创业续航力代表了创业者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业蓝皮书: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调查显示,2011届大学毕业生毕业时就创业的人群,三年后仍坚持创业的比例为47.5%,其中本科有44.8%的人三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高职高专有48.9%的人三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①麦可思研究院:《就业蓝皮书: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大学生创业需要持续性,大数据反映出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创业续航力不足,超过一半的大学生创业者因创业续航力不足而放弃创业。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社会创新创业2.0大背景下,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虽然高校在认识到社会对创业范式多样化需求的基础上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了改革,将创业范式教育的种类进行了扩大,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发展,但分析创业范式教育的制定过程,其模式依旧是“发现市场——引导进入市场”。不可否认,创新创业教育的设定源于市场需求,只有当市场需求进入大众的视野时,市场需求的缺乏才会进一步演变为教育问题。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范式制定源于创新创业中的实际需求,这些需求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总认知、总需求。这种依托由“需求产生—发现市场—引导进入市场”传统思维模式下制定的相关教育往往造成教育的滞后性,造成创新创业的一窝蜂、创业范式单一的困境。因此,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仅要关注创新创业发展的时效性,更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创新资源的共享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预测“互联网+”创新创业未来发展的更高要求,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预见性,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由滞后性“发现市场—引导进入市场”的模式向前瞻性“预见需求—创造市场”的模式转变,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活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整体部署,在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依法创新创业是加速我国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更离不开法律体系保驾护航。
随着中国“互联网+”行动的开展,中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学生创新创业中因法律问题导致创业失败的案例,也促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法规教育同样是提升创新创业续航力的重要保障之一。完善的创新创业法律法规体系教育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顶层部分,对创新创业教育具有战略意义,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的着眼点并非局限于学生掌握创业法律知识,更应该从宏观的角度看到其对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自觉形成法律意识。高校创新创业的法律教育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协调才能发展,不可否认当前全国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业基础”公共必修课一定程度上涉及了创新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但此类必修课程难以全部包容创新创业中相关法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仅仅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业基础”中有限的创新创业法制教育,必然会出现制约创新创业教育的法律真空地带,导致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面临风险,降低创业续航力。因此,需要建立一整套与之运转协同的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体系。一个完善的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的体系中,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业基础”外,还需要完善涉及创新创业主体资格、创新创业经营行为、权利的形式与救济①谢育敏:《创业教育视野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思考》,《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等等各种法律教育,使得涉及创新创业的相关法律教育在纵向上实现“基本法”教育与“补充法”教育的衔接,横向上“基本法”教育与“普通法”教育的沟通,建立一个纵向与横向相互补充、协同运转的法律教育体系,为创新创业的发展营造系统的法律教育体系,使之适应“互联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所体现的是对社会发展趋势、行为认知、区域文化的认知与理解,它所要求的是通过知识、能力、技能的综合,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预测未来和应对未知的能力,实现对自我的实现与超越。这与专业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给学生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教育让学生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社会、理解世界,并通过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改变世界的教育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二者不可分割的联系注定了创新创业教育不能脱离专业教育而孤立存在。一个人所学的专业基本决定了他的知识结构和思维习惯,而这种知识结构和思维习惯又基本决定其创业方向,特别创业初期的发展方向。②陈奎庆、毛伟、袁志华:《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模式及实现路径》,中国高等教育2014年第22期。“互联网+”新时代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不是颠覆专业教育,“互联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思维是深度融合,使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再游离于专业知识之外,使得专业教育更加深化与具体化。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要求高校应当从顶层设计开始,在全校层面以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辐射中心,设立院系层级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以各院系的专业特色为基础,结合相关教学资源和教育实际开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使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培养的全过程;在课程建设上,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为磁石的课程群,以基础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依托,结合其他专业知识领域,形成跨学科的教育课程群,将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学生集中到课程群中进行创业教育,以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聚合思维,从整体上优化课程体系,显著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
高校辐射模式的顶层体系引导和磁石模式的课程群建设,能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连贯性和持续性,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上持续地激发对创业的兴趣,不断充实创业技能,有助于学生将创业意识形成自觉成为专业学习中的重要主题,从而有效促进创业与专业知识的高效融合,提高创新创业的专业化。
高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是多层次多维度的多元化系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续多元信息的沟通与协调,“互联网+”其实就是解决了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生态体系构建“创新创业云”系统,将各种相关信息放到“云”上,实现创新创业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创新创业的大数据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创新创业云”系统的构建,能有效地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从着眼于传统的指标转移到非结构化的数据变量上。通过云系统高可靠性(High Reliability)、高扩展性(High Scalability)、高容错性(High Fault-tolerant)、高访问(High Concurrent Access)的特点①Fay Chang,Jeffrey Dean,Sanjay Ghemawat,Wilson C.Hsieh,Deborah A.Wallach.Bigtable:A Distributed storage system for Structured Data.Proceedings of 7thSymposium on Operating Systems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2004.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案例资源支持和过程支持。
“创新创业云”系统应当包括案例库子系统、交流平台子系统、模拟子系统、专家智库子系统等。案例库子系统能有效整合各高校创新创业的案例,实现案例共享,弥补各培养单位之间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衡;交流平台子系统通过在线交流学习的方式,激活“创新创业云”案例库子系统的内在活力,让学生自主获取资源同时,感同身受的学习案例中的实践问题,让创新创业形成“传、帮、带”的系统效应;模拟子系统通过模拟创新创业中的各个环节,以创新创业过程系统化为导向,引导学生将与创新创业有关的知识点综合运用于实践,有效提升创新创业的成功率;专家智库子系统以高校智力资源为依托,为毕业后的创客们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创业的效果,提升创业续航力。“互联网+”的社会改变了人们常规学习的方式,人们越来越习惯通过信息化的方式获取知识和技能,②李惠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研究》,《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5年第2期。“创新创业云”系统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搭建“以人为本”的信息化互动学习平台,提升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生命力。
今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仅仅影响未来人才的质量,更影响到了整个国家核心竞争力。在“互联网+”的浪潮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需要主动突破,融入“互联网+”系统,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