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吃货
李逊
1982年开始发表小说,诗歌,散文,其主要中短篇小说见诸于《上海文学》《北京文学》《青年文学》等杂志,出版过小说集《坐在门槛上的巫女》《在黑暗中狂奔》、最新音乐随笔《戴着口罩听巴赫》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
曹雪芹把一个茄鲞说得那么复杂,又是切丁鸡油炸又是鸡汤煨的,最后香油一收存放在瓷罐子里,想吃的时候还得再拿鸡爪子来拌。这道菜听着悬乎,但我总觉得哪哪不对劲,估计真有人照此方做了也不会好吃,那个茄子这么折腾过肯定在嘴里稀巴烂,再糊在筋道的鸡爪子表面,吃起来既呼噜又吧唧的,涂出一脸黑泥似的茄鲞沫子,吃相雅不了。你让作得要死的林姑娘举着那样一只茄泥凤爪,根本都没法下口。
我一直觉得曹雪芹在吃的方面谈不上有大造诣,不过他挺能装的,至少明白一道菜得弄上十八个工序才与大观园里的生活相匹配,所以就借着贾母凤姐们海吹胡侃,后人真想复制一桌“红楼宴”,这书还真帮不上什么忙。
真正把美食当成信仰来写的,陆文夫算是第一人。当年读他的《美食家》,才知道嘴馋居然也可以成为文人头上的一顶高冠。
接下来是江湖传言:京城里最会做菜的文人是汪曾祺,绝活是烧小萝卜;王世襄素菜荤做,一道焖葱儿就秒杀了所有高手。甭管有多少真实性,至少文人圈子里认可了一个事实,玩玩文字之余,一定要会两个拿手菜,这样的生活才有品质。嗯,从八十年代开始,有文化的吃货的确是越来越多了。
我每次回桂林,都喜欢找一种当地美食茄子榨(茄子酢、茄子鲊、茄子渣),这玩意在广东吃不着,但是桂林或者西南一带还算寻常之物,简单说就是把茄子和辣椒混搭在一起做成类似酱菜的食品,做法比茄鲞简单多了,我也深信肯定比茄鲞好吃,总之用来炒菜或者直接送饭都很可口。这东西就是看着没什么文化,没心没肺地窝在玻璃瓶子里,筷子挑一点出来怎么看怎么像熬糊的中药,但就是美味啊。
吃货确实分很多种,有文化的没文化的,时有文化时无文化的。怎样装扮成一个有文化的吃货,显然是门大学问。一个光会炫耀吃了多少家米其林三星的,很容易被人视为暴发户,而像我这种吃两口茄子榨就忘乎所以的,文化吃货们也一定不屑为伍:好东西还是见得少哇!
文化吃货们的拿手菜,一般必须具备这几个特质:一是食材普通,以便出奇制胜。你很少见他们用鲍鱼澳洲龙虾来显摆,就是这个道理。二是忌油腻,一定要有素面朝天的卖相,清爽得让人连做人的道理都同时悟出来。像我做的“回骚鸭”是上不了这种席的,它由里及外地透着恶俗,还让人怀疑祖上八辈子就没吃过肉。三是原料必须新鲜讲究到常人无法理解的地步,还得给它立个说法。比如你今天准备露一手清炒竹笋,就要强调这笋是乡下专门让人快递来的,昨天还在竹林里躺着。大忽悠们还可以借鉴一下红楼笔法,通常瞎掰的套路是这样的:笋子一定得是立春的第一场雨后第二场雨前发出来的才好吃,第一场雨前的笋过于生涩麻嘴,还没被雨水滋润出清甜。第二场雨后的笋绵软且多纤维,又没有了那种脆嫩滑爽的口感……然后一桌的文化吃货们,都对那碗笋子有了写诗的冲动了。
面相也很重要。文化吃货以皮肤白皙,脸颊瘦削,手指细长为上品。胖子不容易混进来,除非你有沈宏非那样的文笔。拍《舌尖》的那个陈晓卿黑得像包公,这样的人味觉多数不发达,他说的好吃,连一半都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