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关鹏
学会“与媒共舞”
文/董关鹏
媒体融合正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社会的各个角落,数字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公众对于信息和数据的使用能力空前发达,公安系统在传播领域的垄断性技术优势、体制优势、人才优势正在被全面挑战。数亿网民通过网络平台汇聚成江湖河流,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传播结构。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还处于“温水煮青蛙”状态,误以为公安系统能够永久地保持传播领域的垄断性优势,不知道危机就在眼前。
公安系统原有的强势与垄断的“媒体观”亟待改进,对于“媒体事件”的处置必须从“冷处理——叫停”模式转向“热引导——互动”模式,并在信息供给、态度表达、平台建设、舆论领袖塑造和管理等领域迎头赶上。“冷处理”的成本高、后续成本更高、满足条件门槛高,“热引导”要求我们的队伍必须达到全媒体传播技术全面、人员精干、流程清晰、工具丰富和平台完善等一系列时代的要求。推动这一系列改变的必要前提就是公安系统全员媒介素养的提升。
媒介素养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之一,是指人们对媒体的认知和使用能力,以及对媒体传播信息的甄别、分析、判断等能力。
对于公安民警而言,要建立正确的“媒体观”,既要充分尊重媒体在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和表达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深刻地认识到互联网全媒体时代碎片化信息、滚动式舆情、冲动型舆论等特点,“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用公权力钳制舆论,最终只会适得其反,甚至酿成巨大的舆论危机,因此需要快速、海量和有智慧地积极引导。面对全媒体,要做到正确认识不敌视,积极回应不漠视,主动引导不轻视,实事求是要重视。
还要学会“与媒共舞”,变被动为主动,建立合作共赢的“警媒关系”,在巩固与传统主流媒体合作基础的同时,积极打造自媒体平台,稳步推进警务信息公开与新闻发布制度,充分与公众沟通互动,为建立互信、互助、互爱的和谐警民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进步、完善,带来更高的公共管理成本,包括“警媒关系”的相关成本,我们必须做到——通过记录,让媒体并肩作证;通过展示,让媒体随时印证;通过互动,让舆论达成共识。
(一)记录
这里强调的是全媒体时代所要求的更强信息采集能力、编辑能力和分析能力。一方面是在敏感和突发事件现场要主动邀请有信誉的主流媒体进入现场进行采访、实录、见证等,对于危险事故现场,也可采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采集现场实时画面,服务于记者的采访报道工作,建立互信的媒体关系;另一方面是提升自身的信息采集能力,在实践中,除了“天网工程”全覆盖以外,还要采用全媒体记录手段,执法记录仪等要普及应用到执法过程。此外,要升级建设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反应、精准研判的舆情监测与预警系统。应用大数据图像识别技术,已可以初步实现公共场所异常行为识别与预警;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已可以初步实现社会化媒体敏感信息异动预警等,还可紧扣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完善对微博、论坛、博客等网络空间的掌控和数据分析。还要注重发挥网侦手段和互联网信息资源优势,主动加强对网上苗头性、深层次违法犯罪线索的侦查,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诈骗、传销、赌博、色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违法犯罪。
(二)展示
全媒体技术为展示提供了多个平台,我们的选择是:媒介平台多元化、形式创新多样化、信息介质多维化、发布策略多边化。除了依旧重视传统媒体外,要精心打造自媒体发布平台,包括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网站、百度贴吧、网络社区等,鼓励普通民警发挥创造力,创作自媒体精品内容,充分展示警察正面形象。例如,常州市公安局在过去几年里打造了《阿汤哥说防范》《民生警务》等系列“微电影”,通过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站等广泛传播,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三)互动
要变被动应对舆情为主动引导舆论,变单向宣传为双向互动,提高议程设置能力。
传统媒体时代的传播是“广播式”的单向灌输,不注重受众的需求和传播效果;全媒体时代的传播是“多中心式”的多边互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公众前所未有地掌握了话语权,一些民间意见领袖十分活跃,拥有上千万粉丝的“网络大V”,其传播影响力不亚于一家省级电视台。
公安系统一方面要转变传播方式和传播话语,与公众真诚沟通、密切互动,另一方面要善于使用舆论领袖,让专家学者、民间组织等中介力量了解、理解并支持警察的工作,让社会达成最广泛的共识。
议程设置能力是舆论引导力的核心,它决定了公众关注哪些议题、忽略哪些议题,甚至还决定了对于某一项特定议题的关注点是什么,主要观点是什么,如何评价等。
例如,2015年5月2日,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大厅发生枪击事件,一名叫徐纯合的男子,被执勤民警枪击身亡。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质疑不断,网上传言徐纯合是一名上访的群众,当地警方在截访过程中一枪将其击毙,网民纷纷质疑:车站安检人员有什么权力拦截他?警方为何一枪正中心脏?官方是不是在拿钱封口?面对汹涌的社会舆论,针对外界的种种质疑,当地政府和警方始终采取“鸵鸟政策”予以回避,官方迟迟不公开现场完整的视频,不仅没有平息舆论,反而引发了一连串的次生危机。5月9日,新华社发表题为《真相别总靠“倒逼”》的评论称,庆安枪击案真相未明之际,当地副县长就被举报档案造假、妻子吃空饷,网民“项庄舞剑”之意,是在倒逼枪击案的真相。直至5月12日公安部介入,调取现场全部视频并通过各类媒体公开,社会质疑才得以平息。
类似于“庆安枪击事件”的媒体事件数不胜数,网民很愤怒,警察很委屈,结果很失败,我们在批评网民不理性的同时,更应该反思警方的媒介素养是否具备?警方与公众和媒体的沟通是否充分?提高我们的媒介素养,不仅仅是为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更不能停留在应对舆论的肤浅层次上,而应该是社会民主法治不断进步、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受到充分尊重、政府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的必然要求。更新“媒体观”,还要学会“与媒共舞”,为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创造基本条件,继续完善警务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流程与机制,完善舆论引导预案,通过专设团队和专业人员全面统筹、专业运作,配齐“一网两微客户端+民兵队”平台,通过专业培训、模拟演练,形成全员共识,建立长效机制。
当媒介素养成为建设和谐警民关系、“警媒关系”的必要条件,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尤其是各公安基层单位的最高指挥官即公安局长,将是警媒关系中最具影响力的关键变量之一。因此,公安系统要全面提升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要把提高媒介素养形成全员共识,它既是“人人工程”——把“如何与媒体打交道”变成每一位警察应知应会的内容,更是“一把手工程”——公安局长的媒介素养提升是关键。(作者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