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放开金融机构交叉持牌,稳步推进混业经营是“十三五”规划中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混业经营既是我国金融脱媒、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客观需要,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中部某城商行在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的背景下,生存、发展的压力日益增大,若仍仅固守传统银行业务,未来将难以形成足够的竞争力,达到既定战略目标。在新的政策利好的驱动下,该行可通过发起设立、收购兼并、合资联营等方式,获得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基金、信托、保险、证券等不同非银金融牌照,走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扩张之路。
一、国内控股金融集团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政策研究
我国现仍实行分业监管、分业经营的金融管理体制。为推动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工作,立法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陆续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为金融综合经营试点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例如1995版《商业银行法》中第43条规定[1],“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2003年修订为:“商业银行……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的出台,为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改革留下了政策空间。2005年人行、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试点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7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信托公司;同年允许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2012年,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综合经营改革政策更进一步。近年来,新改革政策出台愈发密集,2013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参股消费金融公司;2015年通过《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将对境外投资审批权下放至属地局;2016年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放开商业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投贷联动限制。
可以看到,上述政策的相继出台与实施,逐步支持商业银行通过股权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参与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消费金融、股权直投等非银行金融业务。
(二)控股金融集团持牌现状
1.银行系金融控股集团形式。中农工建交邮储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均通过控股方式,基本实现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非银行金融领域全持牌,在当前金融监管法律框架内实现综合经营,形成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交通银行最先实现全持牌,成为具有金融全牌照(本文认为的全持牌为持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等七大牌照,消费金融、小贷、第三方支付、典当等牌照不在讨论范围内)的典型的金融控股集团。
2.以金融控股集团参控商业银行形式。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华融资产等为金融控股集团全持牌的典型代表。以光大集团为例,通过一系列重组,现母公司光大集团已成为业务领域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的金融企业集团,形成“集团控股、法人分业、财务并表、业务协同”的金融控股公司[2]。
3.民营互联网金融控股集团形式。典型代表为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金服控股集团,蚂蚁金服发展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思维:“有牌照的用牌照上,没有牌照的创造新领域也照上”[3]。其通过参控股形式,实现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第三方支付、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金融资产销售、个人征信、股权众筹,几乎实现金融领域全持牌。
4.城商行发展持牌现状。城商行由于在资产规模、经营范围、品牌影响、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劣势,监管当局对城商行开展非银行业综合经营较审慎,故当前国内城商行综合经营持牌情况形势整体相对落后。国内暂无全持牌城商行,现持牌较多的有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等。其中以北京银行持最多,已持有金融租赁、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人寿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牌照。
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属于城商行第一队列,背后地方政府和地方国资实力雄厚,在综合经营持牌申请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北京银行总部位于首都,政治资本雄厚;上海银行总部地处上海,为国内金融中心,金融改革的最前沿,政策优势明显;南京和宁波银行已在国内A股上市多年,品牌影响力高,融资能力强,这些优势目前其他城商行难以复制。
二、城商行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实施路径
(一)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选择
1.银行控股子公司形式。即以商业银行为控股母公司,母公司层面开展银行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开展证券、基金、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的一种组织形式。本模式的符合该行目前股权组织结构现状,优点能充分发挥该行网点众多、业务规模大的优势,促使多子公司协同发展;缺点一是多牌照会加大该行资本压力,二是新牌照申請获取难度巨大,且部分牌照暂不对城商行开放。
2.纯投资控股集团形式。即母公司为纯控股投资型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分别经营各类金融业务的综合经营模式。此种模式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均为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互为并列关系。本模式的优点是各金融业务条线之间界限清晰,通过防火墙可以有效隔离风险,各类业务相互干扰和影响较小;缺点是母公司并不直接掌握客户、渠道、信息、技术等资源,子公司间一般各自为政,不利于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等优势发挥。
(二)银行控股子公司型金控集团实施路径
依据该行主业关联程度、互补程度、以及持牌难度等依次展开银行控股子公司型实施研究。另因该行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筹建工作已经启动,故暂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第一,基金管理公司。
1.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应是该行在取得消金和金租之后申请的第三块非银金融机构牌照。一是公募基金政策成熟。公募基金自2003年即开始试点允许商业银行发起设立,至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城商行拿到牌照,相关政策成熟。二是能协同发展资金业务。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可与该行固定收益类等资金投资部门建立信息技术、销售体系和信誉的共享,通过公募基金建立货币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沟通渠道,业务协同发展。三是能扩大该行中间业务收入。公募基金公司将增加该行基金管理费、代理申赎费等收入,能显著提高该行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和质量。四是能提高该行销售渠道利用效率,增加客户粘性。该行众多物理网点和线上平台均可成为基金销售渠道,提高渠道利用率;丰富的产品也有利于解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增加客户粘性。
2.公募基金牌照获取路径。国内银行系公募基金牌照获取路径主要有直接发起设立和收购两种方式[4]。由于国内现公募基金牌照收购溢价太高,大多数银行以发起设立为公募基金的主要成立方式。该行应学习已有银行系公募基金管理的发起经验,向银监会、证监会申请直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争取成为下一批试点银行。同时,可以学习交行、北京和宁波行等,以该行绝对控股为前提,积极寻求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合资形式设立。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收购获取公募基金牌照,目前国内基金牌照一证难求,僧多粥少,故成功案例寥寥。其中,工行收购工银瑞信,中行收购中银基金,实质是内部关联收购,难以复制。
3.私募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曾有十几家银行短暂获得证券业基金业协会授予的非法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但年末被银监会叫停。私募基金有利于该行理财产品突破低收益率瓶颈的限制,服务于高净值客户,未来可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监管政策变化,择机申请牌照。或通过该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实现私募化。
4.基金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募基金资产管理子公司素有“万能金融”之称,在信托持牌受阻情况下,银行持有基金子公司以经营通道业务的动力强劲。2012年以来,所有银行系公募基金均设立了资管子公司。但随着基金子公司专户的野蛮生长,近期监管部门对通道业务监管逐步收紧,这对该行成立公募基金后再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并购商业银行。
1.资本市场流传一种说法“千亿企业靠上市,万亿企业靠并购”。并购重组其他商业银行也是该行实现资产万亿目标的一种选择。并购银行同业,一是能短期内迅速扩张该行自身资产规模,二是能突破目前监管部门对城商行跨区域的限制,实现分支机构全国布局。
2.商业银行牌照获取路径。近年国内银行业并购成功案例逐步增多,著名的有平安集团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深发展,上海银行收购建银亚洲财务,重组成为上银香港等案例。但该行资本金有限,并购应综合考虑承受能力、资产布局、机构突破布局、管理能力和半径等因素,建议在中西部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下城商行和农商行中进行筛选。可通过参股联营、定向增发等方式,最终实现兼并目标。此外,也可积极尝试接触合适境外商业银行,并长期持续关注,择机并购。
第三,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是该行应尽早实现持牌的非银金融机构。一是参、控股保险公司政策日渐成熟。大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都已参控保险公司,招商银行甚至参控6家保险公司,城商行中已有北京银行拿到牌照。二是能降低该行融资资金成本。利率市场化之后,保险融资成本之低在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是非常突出的。对于该行来说,同一客户的资金,以保费吸纳成本远低于以存款吸纳,且稳定性更强。三是能扩大该行中间业务收入。保险公司将增加该行银保手续费收入,能显著提高该行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和质量。四是能提高该行销售渠道利用效率,增加客户粘性。
2.保险公司牌照获得路径。国内银行系持有保险牌主要以收购兼并和参股联营为主。中农工建交均以通过收购整合现有保险公司实现绝对控股持牌,其中中、交行甚至在香港成立保险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参股联营中招行为典型代表,招行共参股6家保险公司,其中4家注册地在香港,1家在澳门。保险公司牌照溢价相对其他牌照较低,建议该行以定增或转让股份等方式參股保险公司,待到时机成熟后再大幅增资或收购,完成对保险公司的控股。
第四,信托公司。
1.信托公司牌照是该行打造综合控股平台的另一块重要拼图。现国内正进入大资产管理的时代,每一类金融机构某种程度上都是一个资产管理者。信托行业是本轮经济周期中发展最快的金融业态。信托业2014、15年资产增速分别达到28.14%和16.6%,至2015年底,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6万亿,领先于保险业和公募基金,达到新的量级水平。信托牌照对于该行协同发展公司业务、大资管业务意义巨大。
2.信托公司牌照获取路径。银行系持牌信托公司现仅有4家,分别为建行、交行、兴业和浦发。这4家信托均以收购、重组原有地方信托公司而来,其中兴业信托还首次引进了国外战略投资者。目前国内信托牌照资源非常稀缺,且近年信托牌照处于暂停发放状态。至2015年底国内共仅有68张信托牌照,牌照溢价巨大。该行以直接收购方式获得信托业务资格难度相当大。建议同样参照少量参股方式曲线进入其他地方信托公司,待到时机成熟后再大幅增资或收购,完成对信托公司的控股。
第五,证券、期货。
目前在国内禁止银行直接从事证券经营业务,境内直接发起设立证券、期货子公司亦无先例。已有持牌商业银行大多采用借道香港,在香港取得证券、期货牌照后,再绕回内地开展业务。如中农工建交等行均采用此种方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光大、中信、平安等是以母公司平台旗下其他子公司进行持牌。国内暂无城商行成功介入证券、期货业务的案例,建议该行暂时不予考虑证券、期货公司牌照,先期通过与证券、期货公司加强合作,熟悉市场,获得相关资质,培育相关人才,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做谋划。
(三)纯投资控股集团实施路径
该行的另一个可能选择是依托当地省级政府的全力支持,充分利用省内已有非银金融机构牌照资源。现该省金融控股集团已持有信托、证券、保险、担保、典当、资产管理等多块非银行业牌照,距离全牌照金控集团仅缺商业银行这一最重要拼图。该行与省金控在牌照资源上有强烈互补关系,具有实现全省金融资源优化整合的先决条件,
方案一是以省金控向该行进行绝对控股,以该行作为核心平台控股向其他非银子公司,形成银行控股型金控集团。方案二是省金控向该行进行控股,该行与其他非银子公司并列成为子公司,实现综合化混业经营。同时省金控支持该行IPO或借旗下壳资源上市,迅速扩充资本,进入对外并购快车道,向中西部跨区域发展,迅速做大做强。本策略因涉及省市两级政府权益博弈,资本运作和股权利益分配较复杂,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论证。
参考文献
[1]大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课题组,王劲平,柳阳.城商行的产融结合之路[J].银行家,2014,01:47-50.
[2]本刊编辑部.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J].中国金融,2014,06:23-45.
[3]田薇.金融控股集团资金运作效用探讨[J].商业时代,2012,06:72-73.
[4]朱立新,阚景阳,张健.对河北省推进产融结合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2,09:42-44.
作者简介:欧阳识远(1982-),男,湖南长沙人,汉族,经济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商管理,FRM特许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