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探讨

2016-12-01 09:48王海鹏
绿色科技 2016年12期
关键词:农村环境质量保证环境监测

王海鹏,周 旌,耿 慧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 石家庄 050037)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探讨

王海鹏,周 旌,耿 慧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 石家庄 050037)

摘要:简述了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情况,探讨了在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以期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要求,数据结果能够真实反映所选县域或村庄的环境质量状况,并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学的技术参考。

关键词:农村环境; 环境监测; 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峻,且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等特征[1]。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其环境质量的恶化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同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环办[2009]150号)。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截止目前,全国除港、澳、台外的 31 个省(区、市)均已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

为确保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获得准确、可靠、科学的监测数据,在监测前期就必须依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以期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变化趋势及潜在的风险。本文在介绍河北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2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概况

2.1“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阶段

河北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正式开展始于2009年的“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试点监测工作,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13年,这五年期间,河北省每年在11个设区市内选取11~14个村庄作为“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监测试点。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又将这些村庄划分为生态型、现代种植型、养殖型、工矿企业型和其他型等4 个类型。

按照各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试点村庄的河流水库、地表饮用水源地、地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工作。自2009年开展典型“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质量工作以来,该省农村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农村环境质量略有好转。

2.2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阶段

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该方案明确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范围、对象以及具体的监测内容。河北省按照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在全省11个设区市内的61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 2 个层次。

在县域监测层次上,以县域全境为监测区域,优先选择了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以及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此次监测共选取20个县域进行监测,其中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县域有6个;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所在县域有6个。该层次上主要开展了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主要通过遥感手段开展监测。

在村庄监测层次上:一种是静态村庄,共11个,即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共50个。村庄类型,在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的基础上,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代表性村庄共61个。其中生态型村庄16个,种植型村庄35个,养殖型村庄3个,旅游型村庄2个,其他类型村庄5个。从监测对象来看,具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质量。尽管该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近7年,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诸如监测能力不足、监测技术体系不完善、业务化运行缺乏必要性的保障、监测村庄数量不足及缺乏代表性等[2]。

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质量要求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从“说清农村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潜在的环境风险”出发。为保证监测数据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应对此项工作从技术方案的制定到技术报告编制等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必要时,编制现场工作手册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针对各环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以期保证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数据质量,提交科学准确的技术报告。

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保证

4.1监测机构的资质

监测机构必须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其能力范围内开展监测活动。

4.2人员

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接受业务技术培训,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证上岗,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持有上岗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其工作应该在持证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4.3仪器设备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均应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必要时可在两次检定或校准间隔期内进行期间核查。对于已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在有效期内关键部件出现故障,经修复、更换后应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都应张贴表明其状态的标识,在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校准或检查。

4.4试剂及材料

监测活动中所涉及的试剂及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应做符合性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分析方法

优先选择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也可选用国际标准方法,但应经过验证,保证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达到相应方法性能要求;或者选用环保行业统一的分析方法,例如《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方法》等。监测分析选用的方法均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受控和现行有效。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选择的监测分析方法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6环境设施条件

现场监测、样品采集和用于样品分析的实验室,其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和分析方法的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环境条件不会对监测结果及人员安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5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的质量控制

5.1技术方案的质量控制

技术方案的制定是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证监测质量的前提,关系到最终技术报告是否能够满足预期目标,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技术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以及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应全面、准确、科学。方案应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监测范围、村庄类型、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要求、评价标准、数据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内容。如果样品需委托其他实验室进行测定时,应制定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方案,向被委托的实验室提出样品测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方案经本单位人员编制完成后,经单位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5.2点位布设的质量控制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应根据其监测目的和要求、监测对象及污染物性质以及所选县域的环境特点和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各环境要素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规定进行点位设置。监测点位的布设除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外,还应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点位确定后,应按对采样点位逐一核查。对不满足技术规定和监测目的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监测点位。

5.3采样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明确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收集现场资料且尽可能全面(包括监测区域周围的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 水系、土壤类型、区域气候、气象特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文特征、植被及生态系统情况等信息[3]);根据检测项目和实施方案具体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等,以及所需的材料或物品,例如样品保存剂、吸收液、滤膜、GPS、地图等。

所有准备完成后,应有专门人员对所带物品进行清点核查,以保证能满足样品的采集工作要求。

5.4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样品采集是项目监测过程中真正意义上实施的第一步。样品采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开展的质量以及技术报告的科学与准确与否。

5.4.1环境空气采样质量控制

《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中明确指出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执行。每次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需校准且采样时须稳定;使用气袋或真空瓶采样时用气样重复洗涤3次,采样后应有防漏气措施;颗粒物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滤膜的毛面应向上,采集后,如不能立即称重,应在3 ℃条件下冷藏保存;使用吸附采样管采样时,采样前应做气样中污染物穿透试验,以保证吸收效率或避免样品损失。每批样品采集过程中应保证采集10 %的现场平行样或至少2个现场空白样。

除上述要求外,实施过程中还应满足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质控措施要求,例如《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指出,采样时吸收液的温度控制在23~29 ℃,吸收效率为100 %。

5.4.2水质采样质量控制

水质采样的质量控制主要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地表水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识物,必要时用GPS定位核实,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位置准确,注意避开油污,漂浮物、水草等,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地下水采样时应同时测地下水位,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泉水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污水采样时应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此外,还应根据各分析项目的具体要求实施采样,例如:细菌类、油类应单独定量采样。根据待测污染物的性质,现场采集10 %-20 %的平行样或全程序空白样。地下水、地表水和污水采样的容器应分开使用。

5.4.3土壤采样质量控制

农村村庄周边土壤采样质量控制要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规范的采样方法,选用合适的采样工具,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采集、包装和保存样品,应避免在施用化肥、农药后立即采样,同时保证一次性获得足够重量的样品,严防交叉污染;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农田土壤的采样点要避开田埂、地头及堆肥处等明显缺乏代表性的地点,有垅的农田要在垅间采样。在采样前清除表层植被及其根系、砾石;测定金属的土壤样品采集时不能使用金属工具和金属容器,要用竹铲、竹片采取样品;每个分点等重量采集土样,土样混合缩分后每个样品重量应满足样品制备要求。

5.5样品保存、运输与交接

现场采集的样品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或容器保存,需加入保存剂的按要求加入。采集的样品包装要完好,保证运输途中不破损,样品不受外界污染和交叉污染。样品标签应有足够的信息量且正确、完整,其中土壤标签应一式二份,一份在内,一份在外。

样品运输中的贮存环境条件应保证待测组分含量不受影响。交接时双方要对数量、标签、重量、样品的冷藏温度、采样记录或送样单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分别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对编号不清、重量不足、盛样容器破损、受沾污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应拒绝接受、指出问题,必要时重新采样。

5.6样品分析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样品分析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或河北省技术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5.6.1空白试验

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全程序空白样和实验室空白样(含前处理),其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4]。

5.6.2准确度控制

通常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分析或加标回收样分析的方式来实现。对于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可以直接使用质控样品控制准确度,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2个标准物质(明码或密码)。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物质的项目通常选用加标回收样分析来进行准确度控制。加标回收试验又分为空白加标或基体加标,建议首选基体加标回收试验的方式进行,此分析结果的可信度更大。加标样分析时应和实际样品采用同样的前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分析。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 %样品做加标回收试验。

5.6.3精密度控制

通过测定平行样品进行控制,每批进行不少于10 %的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再加上10 %的现场平行样分析,因此样品分析过程中至少分析20 %的平行样品(明码平行+密码平行)。平行样结果的判定一般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或各自方法标准中的规定限值,通常密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可以适当比明码平行样的标准偏差略大一些。

5.6.4校准曲线的检验

应在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绘制校准曲线。若确有困难且校准曲线的斜率较为稳定的方法,至少应在分析样品的同时,测定两个适当浓度(高、低)及空白各2份,分别取均值,减去空白均值后,与校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校核,相对偏差须<5 %,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4]。

5.6.5其他质控措施

上述质控措施多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以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间的能力比对或能力验证,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控考核。

5.7数据处理

分析测试结果应以规范的格式填写,注意数据的有效位数应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单位均采用国际制单位,现场平行或实验室平行样品分析结果取其平均值以及数据结果低于检出限时,以未检出或ND的形式上报,同时注明相应的检出限值。所有数据结果均应进行三级审核后报出。

5.8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应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写,至少包含任务来源、目的意义、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开展情况、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必要时,可附县域/村庄布点图片、现场采样照片或相关工作图、表加以说明情况。同时根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监测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编制该年度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技术报告须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6结语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涉及范围广、项目多,只有将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落实在监测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环境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才能保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质量,真实反映所选县域或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所积累的大量基础数据将为保

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管理措施提供科学技术依据,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参考文献:

[1]肖辰畅,吴文晖,邓荣,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6):72~76.

[2]陆泗进,何立环.浅谈我国农村环境监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25(5):1~3.

[3]王伟.农村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J].农业科学研究,2013(3).

[4]李国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收稿日期:2016-04-12

作者简介:王海鹏(1981—),男,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与质量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X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174-04

Discussion on 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ty Control of Rur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Wang Haipeng,Zhou Jing,Geng Hui

(HebeiProvinceEnvironmentalMonitoringCenter,Shijiazhuang050037,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 weover-viewed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rur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in Hebei Province,discussed the 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various links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in order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rur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The results could truly reflect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the selected counties or villages, and could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technology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Beautiful Countryside.

Key words:rural environment;environment monitoring;quality assurance;quality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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