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彪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2)
“美丽中国”的核心价值追求
卢 彪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2)
摘要:指出了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中国作为建设的客体,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旨归,也为我国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美丽中国”是价值多元取向的统一,是以“地球美好家园”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基础;以“中国”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客体;以“生态文明”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屋脊。“美丽中国”是对“建设什么样的生态中国,怎样建设生态中国”这个基本问题的中国表达、中国理念和中国梦想,将指引中国实现生态文明的时代转向。
关键词:美丽中国; 生态文明; 人与自然; 核心价值观
1引言
党的“十八大”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美丽中国”第一次出现了以“中国”直接作为建设客体的提法,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实践特色和理论特色,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旨归,也为我国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人与自然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张力
从哲学角度看,“美丽中国”的“美丽”是价值判断,是以“中国”直接作为建设客体对“人民”这个主体需要的满足作为考察对象,从而反映人民对祖国的悦纳程度。美丽中国是立足于中国现实对中国未来状态的一种期许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目标向度,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理念与建设实践的统一。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人的活动应该以自然为中心,还是以人为中心?人类保护自然环境是为了让自然界存在和发展得更好,还是为了人类存在和发展得更好?早在19世纪恩格斯曾指出:“自然主义的历史观 (例如,德莱柏和其他一些自然科学家都或多或少有这种见解)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1]。在恩格斯看来,自然中心主义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事实上,人并不是被动地顺应自然,而是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是以实践为中介,实现人与自然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进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也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在马克思看来,人类中心主义虽然强调人有主观能动性,但是也应该在不违背自然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去发挥这种能动性。事实上,自然界中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价值不是实体范畴,而是属于关系范畴。所谓价值是多极异质主体(生物-生物,生物-环境,环境-环境)之间需要的满足。从哲学角度看,主体是相互作用的双方处于主动者的一方,主体性即主动性。凡具有目的性和能动性的存在者都是主体,那么人就并非仅有的主体。动物、植物、微生物、生态系统都具有目的性和能动性,只要他们在相互作用时处于主动者的位置时,都能成为主体。人类与其他生物唯一的区别是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人类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负责,因此人类应该遵从自然规律,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中心主义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核心问题是: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整体所固有的价值,还是人作为“类主体”的整体价值?人类是以自然史为中心,还是以人类史为中心?从价值观上来说,是“为了自然而保护人”,还是“为了人而保护自然”?生态中心主义把“自然”理解为“一种未被污染的、未被人类之手接触过的、远离都市的东西”[3]主张不仅要敬畏所有的生命,还要敬畏人类置于其中的具有“内在价值与权利”的自然环境,呵护“大地”、走向“荒野”、实现“大我”,认为“自然内在价值是指某些自然情景中所固有的价值,不需要以人类作为参照”[4]。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应从对自然的绝对支配走向有责任地利用自然,以谋划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认为只要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价值观改造,就能保全自然、保证人类的整体与长远发展。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宣称超越了个体,主张的是人作为“类主体”的整体利益,但在还存有私有制、国家主权的背景下,以利益为准则,无论是个体的人、阶级的人、不同国籍的人或是整体的人都有沦为“怎么做都行”的利己主义人的危险[5]。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6]。恩格斯也敏锐地提出:“自然和历史——这是我们在其中生存、活动并表现自己的那个环境的两个组成部分”[7]。整个世界历史,都是在实践的历时延伸与空间拓展的立体坐标系中得以建构的,只有当人自身的自然力和人以外的自然力在实践中以适当的方式,形成一种自然的、现实的“合力”,才能谱写出自然史和人类史相统一的实际过程。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面临着中高速发展,实现现代化严峻任务与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形势的双重考验。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发表演讲时说:“中国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集体性、结构性、复杂性,只能走一条新的道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可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的美好家园。”2014年6月3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出席2014年国际工程科技大会并发表题为《让工程科技造福人类、创造未来》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我们将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雾霾等一系列问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绝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空间、资源为代价,换取当代的暂时发展。由此可见,“美丽中国”有以下两层含义:一是建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二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美丽中国的建设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3“美丽中国”是价值多元取向的统一
进入21世纪,我们的生存面临着一系列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特别是环境问题。空气污染,水体污染,森林被随意砍伐,沙漠扩大,水土流失,耕地减少,水产资源枯竭等,世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使人类生存、经济发展、人类的繁衍面临危机。
(1)建设美丽中国是以“地球美好家园”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基础。地球是人类唯一的家园。然而,如今的地球正在成为“受难的村落”。早在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并将此后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环境问题不是个人问题,它牵涉到人类的整体性生存和发展,这里的整体性既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又可放大至整个地球这个大家庭,要彻底地根除环境问题,光靠一个国家和民族是无济于事的,必须求助于各个国家的共同协作。欧共体委员会前主席雅克·德洛尔指出,为了确立人和自然的新型关系,我们要重新确定人对自然、对后代、对社会的责任。所谓对自然的责任,意味着我们应该学会尊重自然本身,而不是单纯地让自然满足我们的需要;对后代的责任意指我们只是向子孙借土地,要考虑我们的行为可能对后代构成的威胁;对社会的责任是指,全球发展很不平衡,财富分配极不公正,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但是自然资源和环境是属于全球的,任何利益主体在谋求自身利益时要顾及对他人的责任。因此,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的升华,最终需要全球性的共同行动。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向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致贺信时强调:“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2)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中国”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客体。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必须重视自然生产力,因为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中国的环境变化是在世界环境的背景下发生的,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也是一个环境大国,中国的环境状况将影响全球环境的趋势。今天的中国,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已经日益严峻,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应着眼于国家治理视野之中,首先,国家治理需要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充分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一战略思维,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其次,国家治理要坚持发挥市场和社会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在“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一技术层面思维上下功夫,推进治理方式创新;第三,国家治理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通过供给侧改革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要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模式”,“先发展,后治理”的生产过程“未端治理经济模式”转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设美丽中国是以“生态文明”作为价值多元体系建设大厦的屋脊。“美丽中国”是自然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态的统一,核心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颖状态,也是人类文明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条件下的转型和升华。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人类未来的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体现为人与自然相和谐、人与人相和谐、人与社会相和谐、人与自身活动成果相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更为根本或者说是更为优先的关系。生态文明突出生态环境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从而“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4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发展图谱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甚至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价值追求各不相同。事实表明:核心价值观只有与时代发展同步伐,才能符合时代条件、时代脉动,才能突出时代主题、回应时代挑战。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发展图谱,不难看出,“十八大”倡导的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不断传承创新的过程,也必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把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概括为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共“十二大”在阐述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时,在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同时,提出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发展目标,实际上提出了富强、文明的核心价值观,从而逐步形成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中共“十三大”比较明确地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的协调发展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战略目标,即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共“十六大”报告在“三位一体”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要使社会更加和谐的新任务,为形成“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奠定了基础。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共“十七大”将“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2012年7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在讲话中第一次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对“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思想。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体人民一起努力,通过持之以恒的奋斗,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更加民主、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让中华民族以更加自信、更加自强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富强是经济的繁荣和国力的强盛,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文明是体面优雅的生存状态,和谐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共生共荣,美丽则是人们对未来美好文明时代的向往。
事实表明,随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现代化建设格局的不断拓展、现代化建设内容的不断丰富,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从“富强文明”发展到“富强民主文明”,再发展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的提出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美丽中国”是对“建设什么样的生态中国,怎样建设生态中国”这个基本问题的中国表达、中国理念和中国梦想,将指引中国实现生态文明的时代转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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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64.
收稿日期:2016-04-20
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编号:11BKS072)
作者简介:卢彪(1963—),男,教授,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哲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