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刘振华
摘 要:本文针对钢结构典型的轴心受力构件,运用中国和欧洲的规范,从原理及计算方法上进行比较,为海外项目钢结构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钢结构;受弯构件;欧洲规范
中图分类号:TU39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建筑企业技术的提高,国际业务的拓展,承接越来越多的海外项目渐成趋势。对于土建专业来说,掌握国外规范成为一项当务之急。其中欧洲规范在欧洲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英联邦国家有广泛的应用。本文针对基本受力钢结构构件,对两种规范进行对比,并列出基本算例,验证相关结论。
1.轴心受拉构件强度计算
1.1 欧洲规范BS EN 1993-1-1∶2005计算方法介绍
欧洲规范条款6.2.3中通过考虑以下两种情况,取较小值作为构件受拉承载力:
按毛截面计算:
其中γM0取为1,γM2取为1.25。对于C型钢和只有一个角肢连接的角钢受拉强度计算另有详细的规定。
1.2 中国规范GB50017-2003计算方法介绍
轴心受拉构件一般是按“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拉断的准则”进行计算的。由于断裂的后果比屈服更为严重,为了方便设计,我国规范对有孔拉杆按净截面屈服进行计算。
中国规范按净截面屈服计算,而欧洲规范按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拉断进行计算。仅从公式上看,不易看出轴心抗拉强度计算哪个规范更偏于安全。
2.轴心受压构件整体稳定强度计算
2.1 欧洲规范计算方法介绍
2.1.1 钢构件截面分类
欧洲规范根据受压区的宽厚比,分为四大类:一类(塑性截面),二类(紧凑型截面),三类(半紧凑型截面),四类(细长型截面)。
2.1.2 计算方法
规范定义了受压构件的有效长度:杆件在平面内可以有效防止失稳的位置约束或方向约束点间的距离,约束应有充分的强度和刚度以阻止约束点的位置或方向上的运动。
第四类截面。
2.2 中国规范GB50017-2003计算方法介绍
轴心受压构件强度与轴心受拉相同,但通常整体稳定是确定截面的最重要因素。由于杆件失稳是沿全长弯曲,部分截面中孔眼削弱的影响很小,故不予考虑。计算公式如下:
φ=σcr/fy为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为临界应力与钢材屈服点之比。中国规范考虑了杆件存在的缺陷,并只考虑残余应力和初弯曲两个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2.3 中、欧规范轴心受力构件承载力计算算例
现选取一根截面为UC203×203×71等级S275的轴心受力构件,无支撑长度为3m,假设构件两端为铰接节点。毛截面面积Ag=90.4cm2,有两个直径22mm螺栓孔,孔洞面积A0=3.14×0.25× 1.12×2=1.9cm2,计算构件抗拉,抗压承载力。
由此可见,计算轴心受拉时中国规范偏安全,欧洲规范得出的承载力比我国规范大2%;轴心受压构件整体稳定计算,中国规范将轧制“H”型钢,b/h>0.8时,弱轴按照b类屈曲曲线考虑,而欧洲规范将轧制“H”型钢,h/b≤1.2时,弱轴按照c类屈曲曲线考虑,欧洲规范计算结果偏于安全,我国规范计算承载力比英国规范大32%,两种规范的计算结果偏差很大。
结论
总体而言,两种规范的理论基础是一样的,中国规范计算相对简便,便于掌握;欧洲规范计算过程详尽,比较复杂,考量的因素也更全面。各国规范都是在各国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经验准则。在工程实践中,要结合当地的要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做出安全、经济、合理的建筑结构。
参考文献
[1]崔佳,魏明钟.钢结构设计规范理解与应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114-115.
[2]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