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侠 杨立新
【摘要】实践教学作为积极有效的教学形式在法治理念教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理论教学的有益补充。笔者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法治理念实践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并分析阐述其成因,提出相关对策,为今后高职院校探索法治理念实践教学提供借鉴。
【关键词】法治实践教学 调查 分析
【基金项目】此文为2015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论文,课题编号:2015030384。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019-02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依法治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然而现实中,我国高职院校法治理念教育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不强。因此,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成为我国高职两课教育改革发展十分紧迫的任务。随着国家办学实力的增强和先进教学理念及其实际操作的引进或借鉴,高职院校专业课实践教学开出率逐年提升,为法治理念实践教育提供了宝贵经验。本人对河北省高职院校法治理念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在现实实施中却存在着诸多困难。
一、调查背景
(一)学生法治素养现状与国家法治化总体要求不相适应。据有关资料显示,随着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及学生法治素养不高,高职院校大学生犯罪的数量和发案率较高,主要集中在盗窃、暴力、财产和恋爱纠纷、心灵扭曲等等犯罪上,大学生犯罪成为构建平安校园的一大障碍。因此,反思和改进校园法治教育实效性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者思考的问题。如何发挥法治实践教学作用,使学生乐学,真懂,会用,形成一定法律素养,树立起正确的法治理念,探索实施法治理念实践教学成为必然研究的课题。
(二)实践教学水平现状与国家教育要求不相适应。据了解,目前高职院校法治实践教学工作不突出(法律及相关专业学科教学实践教学除外),没有形成实践教学品牌,凸显了该工作的薄弱。教育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基本原则中明确要求,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发挥实践环节的育人功能,创新推动学生实践教学和教师实践研修。……坚持教师讲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坚持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积极拓展思想理论教育渠道,创新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注重资源整合,探索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教育建设的长效机制。还指出,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艺术,…….注重发挥教与学两个积极性,形成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互支撑,理念手段先进、方式方法多样、组织管理高效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体系。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整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共同参与组织指导实践教学。要健全组织管理方式,逐步形成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学科研机构、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实践教学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拓展实践教学形式,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1]此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教育质量的定期评估中对教学改革也有相关要求。
现实中,法治教育教学依然是传统理论课堂教学占据主流,实践教学开出率极低,实践教学水平不高,效果差,根本达不到国家各级教育部门标准要求。当前学生学习环境和学习途径较以往发生了巨大变化,枯燥、单一的课堂教学已经不适应当代大学生,教师和课堂不是汲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师的主体地位已经被弱化了,如果依然固守教师主体地位的思想,不落实国家教育要求,依然不革新求变,开展相应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势必会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此,要积极开展深入探究法治理念实践教学研究,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加以解决。
二、高职院校法治理念实践教学现状调查
为学习探究法治理念实践教学,笔者围绕实践教学形式、课时安排、教学成效以及教学支持等方面,对省内71所高职院教师、在校学生进行了法治理念教学开展情况电话问卷调查。调查显示,100%院校法治实践教学形式仅限于课堂小组讨论、观看案例庭审录像以及一年一次或两次集中开展专家或公检法执法部门人员开展法治讲座等;在课时安排上,100%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治教学理论与实践总共只有2-4课时,而且按照教程顺序一般在学期末进行,课程安排一般较短,实践教学安排是极其有限的,100%院校没有安排校外实践。为保障实践教学时数,一些高职院校以内容相近,主题不突出的校内课外活动来拼凑。在教学支持上,100%院校没有固定的校外法治教学基地、没有相关固定教学经费,并且90%以上院校教师和行政主管部门因为学生安全等理由对实践教学主观态度持不积极态度。98%的学生对开展法治理念实践教学持积极意愿。68%的学生对现行教学形式比较满意。总体结论是,高职院校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实施水平低,创新性不足,发挥实践教学作用不明显。
三、高职院校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存在问题及分析
从调查情况看,法治理念实践教学改革实施存在主客观方面的问题,在高职院校中完成其教学改革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主观方面。在自身作用发挥上动力不足。对于教师而言,每个实践教学任务背后将是时间、精力的付出。例如组织专题小组讨论,教师要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前期策划,围绕教学的内容分小组进行讨论,一般由同学们自由结成学习和研讨小组,组内分工,合作完成研讨主题,提供调研报告,撰写讨论提纲或专题讲义。分组讨论一般限时限人,但基本要求是人人参与、组内合作。讨论由教师和学生组成评议团,允许开放式提问,最后做评价总结。整个过程教师要进行指导。高职院校教师是没有助教,全部教学工作由自己来完成,还要受整体教学计划约束以及承担多个班级的教学任务,因此精力很难有保障,即使开展教学质量控制较难。此外,还要协调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综上因素,对一个专任教师个体教学过程及教学目标实现来看,工作量之大降低了实施实践教学的主观积极性。对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来讲,也是要付出一些时间和精力做一些协调配合工作,高职院校岗位人员指数较少,岗位工作任务重,完成规定工作已经满负荷,对这些工作也缺乏积极性。此外,高职院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水平普遍不高,也会降低参与的积极性。对学院经济效益来讲,经费是有限的,在法治理念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上,学院更愿意倾向后者。
(二)客观方面。
1.教材内容占比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部分大体有两章内容,总学时为4学时,实践教学能占用的课堂学时只有2学时时间。因此,在时间上,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实践教学结合课程主题,对课程讲授内容反刍和补偿作用明显,有利于同学们思考和探讨课程中所散发出来的思想,每个学生根据分工经过了充分准备且掌握了大量材料和思想需要分享,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2.课程安排顺序差别影响。按照教学计划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一般在学期末前,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都接近尾声转入期末考试复习阶段,学生学习时间紧迫感增强,如果在这个时间点安排实践教学,消耗其复习时间,对学生参与实践产生一定影响,教学效果不会好。
3.实施法治实践教学系统环境不健全。在学校内部,一是法治实践教学没有协调统一的组织。安全保卫、法治教学、学生管理没有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形成目标一致、协同工作的系统。甚至,有的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弱化,没有独立的行政和教学机构,与哲学社科及其他混杂在一起归属德育教研室;二是没有详细的专项实施计划和资金保障;三是缺乏形式多样性和教育持续性,每年只是请人做个讲座,及在入学教育中强调一下而已;四是实践教学的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不健全。对实践效果的认定尚停留在感性认识和经验判断阶段,不能真正地测评出某项实践教学活动的绩效。在学校外部,走入社会的实践教学也主要由校团委、学工部为组织主体,施行常规性的暑期社会实践。这种社会实践,一是教学性不明显,偏离与课程,往往是课程内容外的实践主题,或者由实践接受单位来确定题目;二是学生的参与范围小,暑期社会实践往往是由选拔的少数同学代表参加,并不是班级性的集体教学实践活动,因此实践的覆盖面和受益群体有限;三是没有固定的教学基地,体现更多的是随意性和盲目性,缺乏系统化管理的校外实践教学也得不到质量根本保障。
4.实践教学项目开发能力不足。解决实践教学的内容选择和形式创新的问题,不仅是十分艺术的工作,也是影响实践教学成效的关键,实践教学设计时必须重视如何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做好项目开发工作,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支撑,由于教师的相对独立性和人文项目开发动力不足等原因,在高职院校又很难产生出出类拔萃的团队来,并成为实践教学项目开发的首要障碍。
四、主要对策
(一)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工作运行机制。要建立教务处、基础部、学工处、保卫处四方组成的工作机构,改变以往各部门独立实施教育的现状,制定统一的法治理念实践教学规划,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考核评价,形成教育合力,促进教育效益最大化。
(二)共建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法治理念教学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取得实践教学长效的重要保障。结合国家“谁执法,谁教育”原则要求,加强与法院、互为法治教育基地,监狱等司法部门合作,实现共建共赢。
(三)加强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团队建设。从教务、专业教学岗位、学工处、保卫处抽调骨干,组成法治理念实践教学团队,加强师资力量,抓好学习培训,提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保障实践教学顺利推进。
(四)推进教程和教学改革。改变传统教学安排,实施法治教育贯彻大学全程计划,根据院校自身实际和学程特点,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使法治理念教育融入大学三年过程,使学生获得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技能,进一步树立法律信仰。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增加实践课时,增加实践教学实施空间。[2]
(五)创新法治理念实践教学项目。在现有情况下,法治理念实践教学项目选择要结合实践教学环境总体情况,确定一两个教学内容,特别注意与课程内容的衔接,确保起到对课堂理论教学的正向作用,深入研究探讨,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形成实践教学固定范式,在改进中逐步形成教学品牌。加强以大学校园为活动范围的实践教学,推动法治教育生活化,培养公民意识、主人翁精神、契约精神等等。[3]要加强与科研立项结合,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建设与发展。
总之,一些高职院校对法治教育仍然重视不够,政策条件保障尚未落实到位,法治教育在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够突出;校本教材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的意识不强,法治教育建设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教师队伍建设不适应法治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整体素质亟待提升;改革创新的手段不多,制约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瓶颈亟待突破;有效利用当地社会资源的力度不够,法治教育建设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格局仍需巩固,高职院校必须充分认识法治教育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立足于自身办学特色,用创新的意识进行法治教育改革,着力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和综台能力,切实把法治教育办好。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2号)
[2]孙永芹,张茹.关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第29卷(9):8
[3]王俊杰.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性教学模式初探[J].法治与社会,2014.4(下):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