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华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651500)
禄劝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执法重点
杨清华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6515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倍受关注的今天,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不仅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在全球范围内也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而且一些新的、不为人知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出现,这不仅对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而且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已成为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是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所以,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与监管,对保障人类健康及畜牧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抓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更是常抓不懈,一如既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仅抓好常规工作,且在工作中突出亮点,狠抓重点,确保禄劝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禄劝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农业执法工作,在此与各位同仁分享,共同借鉴。
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重点是禄劝县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场全面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养殖环节不漏场,经营环节不漏户、怀疑对象重点查、反复查。一方面认真加强辖区范围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动检执法人员,加大对禄劝县辖区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散养户养殖生产环节所使用的养殖投入品 (“瘦肉精”、苏丹红)的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在动物肌体内的残留,力争做到从养殖生产环节到餐桌消费全程无缝监管。
2015年,禄劝县累计出动动监执法人员268人 (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51辆 (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在禄劝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行动4次、在禄劝县范围内的村庄道路和人员集中场所发放粘贴 《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450份、检查整治期间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59个 (次)、签订 《养殖场 (小区)活畜养殖安全承诺书》59份、签订 《动物出栏保证书》59份、签订 《养殖企业安全使用兽药饲料承诺书》59份、检查屠宰场 (点)9个(次)监督检查超市、集贸市场13个 (次),检查餐饮企业216个 (次)。进行猪、牛、羊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抽检生猪、牛、羊尿样3426份、规范填写“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抽样单”751份。现场随机采集动物尿样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联快速检测卡现场检测。经快速检测,没有发现呈阳性反应的可疑动物尿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没有发现在养殖环节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目前,在禄劝县辖区范围内59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部监管到位,监管率达100%,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了动物养殖环节安全。
图1 检疫人员对规模化养殖场监管现场进行“瘦肉精”检测
图2 检疫人员对屠宰场待宰生猪采取尿样,进行“瘦肉精”抽检
屠宰检疫和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是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环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开展屠宰检疫和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生猪检疫操作规程,把好申报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旋毛虫检测、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屠宰检疫工作,做到凡上市交易的动物产品都必须经过检疫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2015年,禄劝县共完成动物产品检疫258870(头、只、羽),其中猪87617头;牛8570头;羊7542只;禽类155141羽;检出病害猪97头、牛10头;羊13只;禽283羽;检出病害动物产品3731kg,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产品检疫持证率达100%,其中所有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均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真正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查处力度,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各类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努力实现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安全、消费安全、为促进禄劝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突破了多年来兽药饲料0案件常规,成功查获查办一起饲料违规经营案件。这不仅对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环境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净化了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环境,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禄劝县养殖投入品在经营和养殖使用环节已逐步走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生猪屠宰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肉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禄劝县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禄劝县农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向各乡镇 (街道)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并制定 《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在整个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禄劝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6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 《农贸市场肉品卫生知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告知书》、《如何识别注水肉及病死畜禽肉》、《兽药饲料法规常用手册》等宣传材料5200余份,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并查办一起《经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没收销毁鲜猪肉45kg并罚款330元。这不仅对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经营环境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净化了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经营环境,通过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环节已逐步走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上来,监管工作也真正取得实效。
在认真回顾和总结历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共公卫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