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秦
话说工人之五:中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与生活状况
■豫秦
中国现代工人阶级诞生及成长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毛泽东指出近代中国“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下,中国工人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低下。在经济方面,备受中外资本主义、军阀、帮口组织沉重剥削。工人工时长、工资低、劳动条件恶劣,悲惨劳动所得收入却难以维持生计,生活境况极为贫困。
中国近代工人阶级社会政治地位低下。晚清政府为维持统治,于1907颁布《大清矿务章程》,规定“借端罢工要挟者交地方官惩办”。1908年颁布《结社集会律》,规定“凡秘密结社,一律禁止”,禁止民众参加政治结社与政论集会。政论集会举行时派人员临场监察。辛亥革命发生后,南京临时政府在临时约法中虽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自由,随后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京政府则倒行逆施。1912年3月颁布的《暂行新刑律》规定“从事同一业务之工人,同盟罢工者,首谋处四等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以下罚金”,余人也要受罚金等惩处。1914年颁布的《治安警察法》更是打击工人罢工及组织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对于工人罢工等权力也是三令五申。如在抗战期间,以抗战之名禁止工人罢工、怠工。外国租借区也管制压迫中国工人运动。传统封建势力也对工人进行压迫。
在劳动生产方面,近代中国无产阶级深受中外资本压迫,其所受之超经济剥削在世界上都颇为罕见。中国工人日工作时间持续延长,且全年劳动日极多。在当时世界各国内“向无此成例”。在世界工人通过斗争获取8小时或10小时工作制时,中国工人普遍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特别是很多工厂实行两班制或三班制,工人为维持生计,日工作时间更是延长。严重者如1904年山东中兴煤矿工人井下工作时间达24小时。轻者一般在12小时到16小时间。诸如印刷、机械、铁路、造船等行业工时相对短些,也在10小时以上。诸如纱厂等一些工厂还不断增加工人劳作强度,导致工人“都没有为休息或吃饭而规定的任何间歇时间,人民在饿急时就吃起来,一面照料着机器或是看守卷丝车和锭子,一面不时地吞上一口”。一些工厂还实行厕所牌子制度,工人凭牌大小便,否则将面临惩罚。加班加点更是稀松平常。女工、童工也与男工一样。曾有日资纱厂工人日工时为14小时,童工也需完成这一工时。有人即向日方经理询问是否对小孩过于苛刻,其则认为中国的作坊更加严重,常让学徒工工作18到20小时。上海《时报》调查报道上海丝厂女工“日未出而作,日既末而息”,14岁童养媳女工全瑛,“向在戈登路第四纱厂做工。日前进厂作夜工,至次晨放工出厂,在附近木作内略事休息,因工作时间过长,体力不支,忽然倒地身死”。
工人面临的劳动环境也极为恶劣,在人间地狱牛马般生活。如天津丹华火柴厂“场中的空气,非常污浊,牛胶磷的气味,极其难堪”。云南个旧锡矿马格拉矿区矿洞高“二尺七八寸,直进有二千步;空手出尽也就很难了。再加负重而出,即好身手也不至六次”。工人为生计,超出公司规定的每次50斤要求,多背25斤,可多得工资,可谓“人为财死”。矿洞内有“工人一千三四千人,人气、汗气、土气、矿气,如云如烟,闻之作呕,水又难贵,工人饮者不能洗脸,洗脸者即无水饮”。矿洞被称为活地狱。其他诸如印刷、饮食、纺织、缫丝等行业中工人得有传染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疾病的情况非常之多。上海烟厂因工厂卫生恶劣及香烟中所含的有毒物质,工人普遍患有严重的鼻炎病,所用痰盂里面是黄色的浓鼻涕,患有生肺病和干血痨的工人非常之多。由于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生产事故频发,工人伤亡严重,且得不到尊重。如开滦煤矿发生坍塌事故,外国工程师首先询问马匹是否伤亡,而忽视工人。因一匹马的价值百八十元,而死一个工人,抚恤费只给40元。可谓人不如牛马。
在劳动管理方面,工人所受罚则尤为严重,经常被以各种名义克扣工资。如日资纱厂中童工因夜工时长,稍一合眼,冬季即被日人用水管子披头浇水,不许哭泣及停工,夏季则将其以麻绳绑起,悬于钱筒上,半小时后放下,打一顿后,罚两天工钱。除迟到早退、偷懒、损毁物器等受惩罚外,工人言笑作息等都是惩罚内容。如上海德大、厚生纱厂规定工人在厕所梳头要罚一工、随意小便扣半工、随意大便扣一工。上海三新纱厂一女工怀孕已十月,工作时腹痛将要生产,因做不完一工要被克扣工钱,为了生计,忍痛做完工作。放工后未走到工厂门口,孩子即落地。搜身制也逐渐从一些外资企业向中国企业应用,使工人深受侮辱。如青岛日资纱厂日本人因未见过中国妇女缠足,将女工裹脚带解下,供其参看。英美烟草公司门首以搜身为名,任意将女工裤子脱下当众搜索取笑,碰到长的不错的女工,则暗藏烟丝,假装搜出,监禁女工,对其行乱摸、禁止回家吃饭及更不堪之事。
此外,雇佣关系中,封建性质的“犯法连坐”、“找保具结”以及工头、帮口组织的专制管理与剥削非常普遍。如1900年袁世凯担任山东巡抚时,与德国签订《胶济铁路章程时》,明确规定修路、看路工役等要委托本地殷实之老住户代雇,以保所雇之人是安善良民。一些封建官办企业中对工人进行封建性的军事管理。一些资本主义企业则使用落后的管理制度,使工人在劳动中失去人身自由,接受私刑迫害与各种刑罚。如安徽裕中纱厂即设有水牢非法迫害工人。特别是中国旧式学徒制形式也继续保存发展,工人“因工伤亡,各凭天命”。学徒工没有人身权力,遭受强制性经济剥削。一些资本主义企业也采取这一方式管理工人。特别是采用养成工、包身工制等,以这种奴隶式的原始资本主义管理方式,使工人遭受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双重残酷剥削。资本家雇佣的包工头群体也强迫工人送礼或是吃黑工、抹尾、克扣食宿等方式剥削压榨工人。特别是与包工头、封建把头有密切关系的帮口组织,更是对工人层层剥削。工人要靠其才能找到工作,工作后还要将一部分收入交给行帮头目或工头,逢年过节还要送礼送钱。此外,工人还承受着巡警、兵痞等各种剥削与压迫。
尽管工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但工资收入却极低,在世界都属显著。与世界工人工资相比,外国工人工资要高出华工5到25倍。诸如煤矿等行业差距甚至在40倍以上。1923年安源煤矿工人日工资经层层剥削到手只有铜元二十六七枚,当时安源地区一银元可换铜元210余枚。上海十几万女工,终日所得工钱,只够吃饭。童工则只能拿到成年工人工资的一半到三分之一。城市苦力工人劳动所得不仅更少,且极不稳定,仅能自身糊口,其家人必须找寻工作“补穷”。为了生存,“儿童一定要做工,妇女一定要哭泣,因为挣的钱太少,而要养活的人太多”。此外,加上物价变动,工资克扣及欠薪等时有发生,工人所得维持生计非常困难。伙食费等基本生活开支占据绝大比例,恩格尔系数极高。工人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极端贫困,社会与文化生活方面更是非常恶劣。
马克思指出,“只有已经懂得自己应该怎么办的人民群众,才能赢得伟大革命战争的胜利”。逐渐认识到造成自身悲惨境遇的根本原因后,中国工人阶级奋起反抗。比任何阶级革命性都要彻底的工人阶级在党的领导下,掀起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惊涛骇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工人阶级地位实现了历史性的大翻身,过去做牛马,现在要做人。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彻底转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立法形式对工人进行保护。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总方针下, 工人阶级的社会、经济地位实现大反转。在“经营企业化”、“管理民主化”指导下,工人阶级从劳动雇佣者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企业民主改革更被工人赞扬为“工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次翻身”。与此同时,随着劳动政策的发展与劳动立法的日益完善,工人的工时缩短,工资提高,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迅速提高,福利待遇多样发展。在物质文化生活大为提高的同时,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被大大唤起,积极发展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努力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