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

2016-11-27 17:06袁崇安
支部建设 2016年26期
关键词:先进性党章两学

■袁崇安

怎样理解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

■袁崇安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于“做合格党员”的提法,一些党员存有疑问:合格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还有大张旗鼓倡导的必要吗?显然,对于为什么要提“合格党员”,还需要继续说清楚,以期获得党员同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

《党章》对党员标准有不同表述。最基本的标准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合格党员的标准,其基本内容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当然,不能否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也是党员标准,比如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不仅是权利,同时也具有义务性。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以上列举的内容我们可以初步看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并不低。更重要的是,《党章》还明确表述了党员必须是出身于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这一合格的定性何其高远。并且,《党章》在党员义务章节中还用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表述。由此可见,先进性是党员标准的基本底色,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章》只是规定了党员原则性的权利义务,而具体的权利义务由系列党内法规予以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八条规范,实质上是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包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包含了优良家风,最后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这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道德宣示性,无疑也是党员的高标准,需通过自律、自警、自省来实现。

合格党员的标准总是与时俱进的、具体的。中办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的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性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对好干部标准作出凝炼概括。

“两学一做”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除规定了党员义务权利等党员的正面标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划出了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新《条例》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改比例达到80%~90%,具体规定了18条政治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了党员的行为底线,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正面标准、行为底线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体系,其合格的要求核心是保持先进性。这不是一般的合格标准,不是最低的合格标准,而是先进性的标准。作为党员,唯有时刻清醒,丝毫不能懈怠,才能合格,进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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