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 协同保障 综合治霾

2016-11-27 16:34致公党北京市委
北京观察 2016年7期
关键词:机动车京津冀协同

文 致公党北京市委

京津冀 协同保障 综合治霾

文 致公党北京市委

“十三五”是京津冀地区雾霾霾治理的攻坚期,三省市雾霾霾成因各有差异又相互影响。6 月27日,市政协、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议政会,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围绕“加强空气重污染防治和应对”议题,从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利用、京津冀联防联控等方面出谋划策,议政建言。

京津冀地区是全国雾霾重污染高发地区,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有7个在京津冀。近年来,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京津冀雾霾呈现逐年减轻的趋势,但仍比较严重。2015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20倍),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6%,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有12个城市超标;代表性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1、70、98微克/立方米,尽管有所下降但仍超标1倍以上。

2014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环保局发布的PM2.5来源解析结果显示,京、津、冀三地PM2.5来源中,约有三分之二为本地排放,约有三分之一来自区域传输。在本地排放中,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是PM2.5的主要来源,但三地有所差异。机动车排放是北京的首要污染源,其次是燃煤和工业生产;扬尘为天津的首要污染源,其次为燃煤及机动车;燃煤是石家庄乃至河北省的首要污染源,其次是工业排放、扬尘和机动车。“十三五”是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的攻坚期,三省市雾霾成因各有差异又相互影响,应在强化属地治理、分类施策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控制。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京津冀地区作为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功能定位,生态环境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三个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大气污染则是该地区当前面临最突出、最紧迫、最受关注的环境问题。国家发布实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针对京津冀地区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叠加的复合型雾霾重污染现状,基于“属地化和协同化”相结合的思想,提出“以属地为主导,以协同为保障”的京津冀雾霾综合治理对策建议。

区域联防联控

应通过“属地化、协同化”的法治途径,健全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法律法规,将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纳入统一的法治框架。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规定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的综合防治,强化了煤、车、VOCs等污染控制;要求加强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该尽快制定各自属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或修订《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并联合制定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或《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为统领,共同编制《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统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前,京津冀三地环保厅局已正式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联合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应急联动等十个方面为突破口,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应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的机制、目标、措施和手段,三地应联合制定《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办法》。

此外,京津冀应建立跨区域环境监管机制,率先在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上实现整个区域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首先,应加强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信息的共享与公开,规范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行为,区域内信息共享的主体之间须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跟踪调度三地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其次,区域内应统一监测和监管标准,协商并统一执法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一致的执法标准和尺度。积极探索在京津冀地区建立起统一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并把三地雾霾预警发布的标准、预案的发布一致起来。第三,建立统一的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沟通和协调机制、统一的上访调查处理程序和联合调查机制。第四,建立跨区域的重污染问题、环境违法案件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联动排查与处置机制,尤其是尽快建立跨区域重雾霾天气预警与应急联动机制,三地联手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雾霾事件。

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对治理大气污染有重大作用。京、津、冀三地的产业发展,应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各有侧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到2017年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进展。因此,北京应加快疏解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天津市应以汽车及制备装造业、航空航天业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等为主;河北省在注重自身优势产业节能环保的同时,积极承接北京和天津的一般制造业和基础性工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度推进工业节能减排,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首都应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的环保创新优势,用高新技术引领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资源的再生综合利用;天津应重点实施钢铁、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5大重点能耗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河北应完成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督查高架源、散煤燃烧、小企业群排放、工地施工、VOCs排放等情况。

能源方面,应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和优化用能方式,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逐步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太阳能和地热能等为辅的清洁能源体系。北京应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积极引进外埠优质清洁能源;天津市应制定燃煤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展一批海洋潮汐能和波浪能的大型发电企业,有效增加能源供给;河北应在确保燃煤消费总量消减目标的基础上,对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并逐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在重污染城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着力控制农村散煤燃烧。

应对机动车和扬尘污染

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建筑扬尘均是京津冀地区PM2.5排放主要来源。根据2014年雾霾源解析结果,北京雾霾的主要源头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本地排放的31.1%,扬尘占14.3%;天津市雾霾的主要来源是扬尘,占本地排放的30%,机动车占20%;河北石家庄在本地排放中扬尘占22.5%,机动车占15.0%。随着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节能减排的不断深入,机动车尾气和建筑扬尘的污染将更加凸显,建议持续推进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着手进行第二阶段源解析,形成动态化跟踪,及时应对更高比例的机动车和扬尘污染问题。

目前,北京已率先实施机动车国五油品和排放标准,天津也已跟进,而河北实施的则还是国四标准。在交通一体化前提下,油品标准不统一,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减机动车尾气排放三地联防联控的效果。为有效降低京津冀地区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首先应努力推动全地区油品质量的统一和持续改善,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其次应加紧建立区域超标车辆数据库,充分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协作小组”的职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第三应强化对超标车辆的末端排放处罚措施,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进一步弥补新车环保审查、年检等环节中的疏漏,巩固机动车治理效果。

另外,对北京而言,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整治。从近日(2016年6月8-9日)北京及周边城市出现的一期重雾霾过程看,北京市的空气污染较周边城市更为严重,且变化趋势与周边城市不存在一致性或滞后性。可见,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北京雾霾产生的罪魁祸首。估计在目前压减燃煤的高压态势下,今后一段时间机动车排放对北京雾霾的贡献率会有大幅度提高,北京如何应对日益严峻的机动车尾气所致雾霾重污染问题应提到更为重要的议事日程。

针对建筑扬尘的减排,首先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范围,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加强施工、运输、裸露地面、矿山开采等易产生扬尘的管理等。其次,建筑业应逐步改变现场湿作业的施工方式,实施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的新型工业化建筑方式;通过采集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的市场行为信息,将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发挥信用评价对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的有效作用。

总量减排 科技引领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为此,京津冀地区应合理确定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并核算相应的环境容量和污染物减排总量,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减排,为实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应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用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实行在线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等手段,实现三地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方面,通过污染物总量减排,倒逼排污企业开展节能减排,使用清洁能源,并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另一方面,降低区域雾霾污染,除了控制PM 2.5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外,更重要的是应结合区域雾霾生成机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区域前体污染物(SO2、NOx、VOCs、NH3等)的排放量。通过实施省际联合、部门联动的环境监管模式和建立科学系统的环境监测体系来展开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

积极推广环保创新技术成果可为实现京津冀雾霾治理提供技术支撑。首都应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在大气治理、环境监测等领域的优势作用,加强跨界融合创新,重点推出天津转化在河北落地的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同时,三地在污染源监测、环保数据管控、监测预报平台等领域,引入互联网思维,实现环保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和集中管控,助力产业改造升级和转型发展。

利用经济政策手段激励雾霾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设立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雾霾治理投入力度;对雾霾治理技术的研发单位、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等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把环保绿色指标,植入信贷考核体系中,增加对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或征收环境税,如开征扬尘排污费(税)等。另一方面,应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政府通过制度设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生态环保领域,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为治理京津冀雾霾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责任编辑 郭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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