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三个机制”加强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突出乡镇主体机制。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每个乡镇除设一名纪委书记外,还配备了一名专职纪检干部,并对各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兼职进行了清理,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1名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的人武部长职务,批准1名乡镇纪委书记辞去纪委书记职务。目前,全县11个乡镇纪委书记均不再分管、参与所在单位业务分工。二是突出县乡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机关各室案件查办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办案水平。三是突出县级主导机制。由县纪委书记牵头,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健全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协同办案和组织协调等机制,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垣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