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庆 张晓岚 赵 娟 张艳玲 邵宗涛 普晓莲
浅析昌宁县回汉通婚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张国庆 张晓岚 赵 娟 张艳玲 邵宗涛 普晓莲
文章以云南省回族重要散居地昌宁县为例,对回汉通婚及其回汉民族关系的影响进行考察。昌宁县作为云南省回族的重要散居区,对研究云南回汉通婚及其对回汉民族关系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勐廷行政村为例,对昌宁县回汉通婚及其对当地民族关系的影响进行探讨,分析影响回汉通婚的主要因素及回汉通婚的走势,并就回汉通婚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回汉通婚 民族关系 影响因素 影响 发展
保山市昌宁县位于云南省的西部,东连凤庆县,西接隆阳区、施甸县,南与永德县隔河相望,北临永平、漾濞、巍山县,是云南省西部地区回族的重要散居区。昌宁县境内回族的来源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明末清初进入昌宁县境内耆街的打平、勐统的小勐统、湾甸黄草坝等地居住的回族;二是清朝顺治年间进入昌宁县境内勐廷寨定居至今的部分;三是清咸丰年间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军失败后,从保山流入昌宁县柯街镇的箐门口、卡斯镇的莫罗等地居住的回民。近年来,受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昌宁县回汉通婚的现象日渐增多,对当地民族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以昌宁县天园镇勐廷行政村为例,对昌宁县的回汉通婚进行调查。勐廷行政村是昌宁县回族主要散居地,村内回族与汉族等民族杂居共处。勐廷行政村共有2896人,其中汉族2150人,回族720人,彝族9人,其他民族15人。该村姓氏较多,回族主要以马、金、木、薛姓为主,还有高、沙等姓。除大寨子村外,勐廷行政村的大部分村组,回族人口并未占据多数地位。
研究回汉通婚的影响因素,对于研究昌宁回汉民族通婚对其民族关系的影响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笔者在勐廷行政村发放110份问卷进行调查,收回110份,全部为有效问卷。就调查问卷显示的结果来看,影响回汉通婚因素的主要因素及其支持率分别为:民族文化占57 % ,生活习惯占27 %,婚姻习惯占11 %,家庭因素占5 %。
(一)民族文化因素
从调查问卷的结论以及访谈的情况看,民族文化是影响昌宁县回汉通婚最主要的因素。民族文化是我国各民族相互交流和影响的重要纽带,对于回汉民族人民增进相互了解和往来,也具有重要意义。昌宁县的回族通常与汉族杂居在一起,相互之间的交往较为紧密,在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回族不断接受汉族文化,而回族文化也对当地汉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例如,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部分汉族居民受到回族文化影响,开始接受和参与一些回族节日。回族和汉族相互之间在意识形态、语言文化等领域的差异逐渐减少,导致少部分回族和汉族青年人彼此之间就更易于产生好感,继而产生回汉通婚。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勐廷行政村,参加回族节俗活动的汉族居民大多是中年人和60多岁的老年人,他们在参加回族宗教活动中既消除了生活的寂寞,获得了快乐,又结交了回族中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好朋友,在彼此相处越来越熟之后,相互之间就会“打亲家”“找对子”,于是通婚的数量也因此得以增加。
(二)生活习惯因素
生活习惯的差异也是影响回汉通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居住环境、服饰文化等。在勐廷行政村,就居住环境来说,当地的住房结构都是以小平房和木结构的房屋为主,回汉两个民族的住房也是一间间相连的,都是左邻右舍的邻居,大家闲来无事经常串串家门,唠唠家长里短,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回汉两族村民常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织毛衣、散步等。这些在当地都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一来二去,回汉村民彼此之间就越来越了解,邻里之间经常相互帮忙,关系就愈加和谐融洽,相互联姻结亲的显现日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部分生活习惯如服饰的差异也阻碍了回汉通婚的进程,大多数汉族男子表示不能接受回族女子用丝巾包头的习俗,汉族女子也不能接受回男戴“回回帽”的习俗。这也是部份汉人不能接受回汉通婚的原因。
(三)婚姻习惯
在某些情况下,婚姻习惯也会成为影响回汉通婚的重要因素。例如,在历史上,回族曾实行族内通婚,不允许回民同其他异族的进行通婚,制约了回汉通婚的发展。
(四)家庭因素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家庭是自己的最起始的生活港湾,家庭的伦理道德观念对自己更是有极大的影响。家族或家庭中的长辈通常是对自己未来婚姻嫁娶特别有发言权的人,长辈个人对意识形态的认知,宗教情感的形成,也间接影响到子女的个人婚姻。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勐廷村回族家庭里好多年老的长辈,通常也是家庭中说话最有分量的人,都反对子女找其他民族的人作为对象,有的子女只好被迫跟本族的人进行联姻。
一方面,回汉通婚可以促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许多引起民族冲突的因素会因为大量的通婚而逐渐消失。通常情况下,一个地区回汉通婚的数量越多,通婚现象越普遍,那么该地区回汉民族之间的关系往往也就越和谐。因此,可以认为回汉通婚是促进回汉民族之间关系和谐融洽的重要因素。一般说来,回族和汉族通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双方亲友之间的往来,增进认识,促进和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族之间的密切往来,回汉民族之间的通婚现象也将越来越频繁,回汉通婚与回汉民族关系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将越来越明显。
事实上,昌宁回汉民族之间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回族和汉族在礼仪、风俗习惯等方面也相互尊重。在勐廷村,村民建造了回族文化墙,回汉民族共同的休闲娱乐场所也随处可见,回族与汉族在其他方面的交往也非常密切,例如:请亲会友、红白喜事的相互往来等。勐廷村作为昌宁县较为典型的回汉杂居村,民族关系融洽,多次被评为县级、保山市、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着一批回族文化名人,是保山市回族民族底蕴最深厚、回族文化保留最为完整的回族村。由此可见,勐廷村回汉民族之间的关系融洽,这也与相互之间频繁的通婚是分不开的,这也就形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习惯,通婚是促进民族关系的基础,良好的民族关系也是通婚的重要保障和必然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以及查阅相关文献,课题组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回汉通婚的基本情况及其民族关系的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在此基础上,笔者对昌宁县回汉通婚的前景做出了预测,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回汉通婚将日益被接受
我们对昌宁县勐廷村的问卷调查显示,具有小学以下文凭的村民中,没有一位村民表示支持回汉通婚,67%的持中立态度,33%的持反对态度;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凭的村民中,有47%持不反对态度,19%持反对态度,34%持中立态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凭的村民中,60%持支持态度,40%持中立态度,没有人持反对态度。以上调查结果表明,回汉通婚的概率与受教育程度大致呈正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回汉通婚的概率越大。在昌宁县,随着现代教育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回族青年开始接受高等教育,接触到更多外界的信息,思想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对于传统信仰的认识也开始加入了现代科学的认知。因此在面对自己的婚姻时,也就不再禁锢于在本民族内选择结婚对象,而是扩大了选择的范围。另外,具有相近教育程度的人们往往有较多的共同语言和更多的接触机会(在学校里或毕业后在工作场所),这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回汉通婚的可能性。
(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快改变了回族青年的婚嫁观念。
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经济、文化和观念认知有着紧密联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的回族青年纷纷走出村庄到城市打工。由于人员的流动,使更多的青年人走出了过去相对封闭狭隘的空间,摆脱了父母及社会环境的束缚,融入到新的环境之中。部分回民开始接触到更加开放的社会,新环境对其思想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对待民族和宗教的态度也变得相对宽松了许多,在选择自己的配偶时就不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在农村回族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新鲜的外来经验和社会事实不断冲击回族青年原有的婚恋观念。在此过程中,回族传统文化尤其是其婚姻观念以及伊斯兰教教义对婚姻的规范对外出打工的回族青年的影响越来越小,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回汉通婚概率的增加。
不可否认,回汉通婚对回汉民族关系的和谐融洽、民族间交往的平等互惠,民族文化的发展传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回汉通婚也使得两族青年在交友、择偶的观念上能够逐渐打破传统、不再狭隘。在通婚的过程中,通婚家庭的成员扩大了视野,使自己能够更好地融入生活,融入社会。然而,事物发展是有两面性的,回汉通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消极的影响。即使这样也可能阻挡回汉通婚的扩大趋势。
从历史上看,从元代开始,族际通婚在回族中就被接受。回汉两族人民在历史上的密切交往促使双方的文化不断地交织融合在了一起,也促进了回汉通婚的发展。很多反对回汉通婚的人们是害怕文化同化,其实,民族性的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宗教信仰的发展等并不是将自己民族封闭起来才行,而是要让民族文化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开放与包容的心态看待其他民族的文化,吸收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持本民族的活力,使民族文化得以延续。回汉通婚在尊重回族习惯的基础上,让人性和爱有了归属。综合来看,回汉通婚现象的增加应当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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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玉溪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