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命运共同体”成为“亚洲共识”

2016-11-26 23:45
公共外交季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亚洲各国命运共同体共识

刘 畅

让“命运共同体”成为“亚洲共识”

刘 畅

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念引导下,中国正在践行和完善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特征的新型外交。作为在亚洲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国首先致力于在本地区内构筑“亚洲命运共同体”。中国需要同亚洲各国一道在夯实亚投行制度基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日韩合作、实现南海稳定、推动亚洲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和在其他诸多领域实现新的发展突破等方面共同努力,在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担责任、规则平衡的过程中,在逐渐认同“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同时,逐步形成“亚洲共识”。

“迈向命运共同体”逐渐成为全亚洲逐步接受的共同理念

近年来,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念引导下,中国正在践行和完善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特征的新型外交。在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世界格局中,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同呼吸、共命运,中国不断提升建设性地参与解决全球性和地区性热点问题、提供全球性和地区性优质公共产品的能力,其成果有目共睹。作为在亚洲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国首先致力于在本地区内构筑“亚洲命运共同体”,并努力将“命运共同体”意识提升为“亚洲共识”。在2014年的“亚信”峰会上,中国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创新了安全理念,搭建了地区安全合作和地区安全命运共同体的新架构;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上,与会各国围绕“亚洲的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的主题共同探索亚洲的前途和命运。

“迈向命运共同体”之所以愈发成为全亚洲逐步接受的共同理念,根本原因在于亚洲大家庭的各成员意识到了两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亚洲各国意识到,无论各国面临怎样复杂的挑战,存在怎样的具体分歧,亚洲各国的共同利益是不可分割的,亚洲各国的命运是共同的,要实现迈向命运共同体的目标,首先要实现利益共同体,将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真正的普遍利益增值,并在更高的层面上探讨“亚洲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和新型地区化道路的开辟;另一方面,“中国主张”正越来越得到更多亚洲国家的重视,并逐渐上升到亚洲议事日程的首要位置,中国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意在寄望同世界具有不同传统和观念的国家互联互通,建立合作,共同发展。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有的西方学者提出了相对于“华盛顿共识”的“北京共识”的概念,并且认为在亚洲内,以这两种“共识”为代表的美国和中国各自不同的发展模式存在相互竞争的趋势,两国都希望以自己的模式来引领亚洲的发展。实际上,中国提出的关于亚洲发展的新理念、新方案以及设置的新机制并非意在由中国来“主导”亚洲发展的进程甚至“控制”地区事务,而是旨在通过多边交流和互联互通来取信于亚洲。中国希望打造的并非是“北京共识”,而是“亚洲共识”。“命运共同体”能得到亚洲许多国家的赞同和认可,也体现出亚洲国家对“中国主张”的认同,这种认同并不是中国强加的,而是各国自愿接受的。

加强合作,实现亚洲共赢

要让“命运共同体”理念真正成为“亚洲共识”,并在这一共识下真正促成亚洲各国行动起来实现亚洲共赢,中国应与亚洲各国一道加强以下方面的合作。

一是继续夯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机构和机制设置。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普遍面临经济升级换代的压力。摆在它们面前的是既要保持经济增长又要进行结构改革的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各国都在增加定向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出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计划。由中国倡议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为区域性的国际金融平台,既弥补了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存在的缺口,又有助于增加对亚洲活力与增长的投资。

在亚投行的建设过程中,我们需着重注意一些问题,例如,如何避免亚投行的规则和制度设计失败导致更差的“游戏规则”,造成大量高风险项目在亚投行集中,在亚洲广袤的土地上出现大量“世纪烂尾工程”;又如,如何处理好亚投行与现行国际和地区金融经济机制的竞争与合作;再如,不能以是否加入亚投行作为区分所谓“敌友”的标准,应该在制度层面尽快拿出“中国方案”,为相关的项目推进和“亚洲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完善的制度平台。

二是继续推进与“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相关的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将“一带一路”战略真正落到实处。“一带一路”和“命运共同体”建设是新时期中国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营造有利周边环境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巩固和提升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应该看到,“一带一路”和“命运共同体”二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所谓“命运”,包括双方过往历史的共同经历和未来发展的共同追求,“共同体”则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安全、文化等领域。而“一带一路”强调的是“互联互通”,主要在于“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这“五通”,突出务实合作和项目合作。由此可见,“一带一路”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和支撑、桥梁和纽带,而命运共同体则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宗旨和发展方向。“一带一路”继承了古丝绸之路开放兼容的历史传统,同时也吸纳了亚洲国家“开放的区域主义”精神,体现了中国加快与周边国家区域一体化进程的现实需求。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都为“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路径和战略支撑,也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是努力推进中日韩合作取得新突破,如加快三国自贸区谈判进程,为中日韩自贸区得以顺利建成奠定坚实的规则和制度基础。在中日关系上,尤其要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为改善双边关系、加强中日合作而共同努力,争取与日本就安全、领土争端、技术合作、经贸合作、加强领导人交流机制等达成谅解。在中韩关系上,双方应本着尊重对方核心利益的精神,加强在关键问题领域的对话与磋商,避免战略意图层面的误判,并不断夯实和巩固业已深厚的经贸往来根基,在“一带一路”引领下形成更高水平的制度化合作模式。

四是与东南亚各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础上推进“南海行为准则”协商制定并进一步推动更为有效的南海问题解决方案的达成。中国同有关国家可以尝试进行新的南海谈判,同时要充分加强同东盟在“一带一路”和亚投行建设上的深度合作,并将这种合作创造性地同解决南海问题、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结合起来。

五是在推动亚洲对世界和平的贡献方面,中国同亚洲各国可以在诸如参与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建设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实现创造性介入。特别是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这两个国家的互联互通,变简单的对其援助的“输血”为以“一带一路”带动其“造血”,恢复它们的经济建设和与亚洲其他国家合作的能力,真正整合其国内资源,为亚洲发展助力。

六是实现与亚洲各国在其他领域的新突破。例如,中国提出在亚洲经济发展要进行“颠覆式创新”,这种创新模式寻求的是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生产部门和领域之间的跨界互联,依据各种创业公司等机制平台,将诸如农业生产、互联网企业、通讯公司等多种部门连接起来,形成信息化条件下具有颠覆性意义的协同创新。中国在国内对于“创客”们在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也会引发亚洲其他国家的兴趣,“创新型”发展将有望成为与可持续发展同样重要的发展理念,也将成为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的“亚洲共识”的新方向,这也体现了“中国主张”对亚洲的影响。如何通过鼓励亚洲各国的“创客”们相互协调与合作来激发亚洲经济的创新能力、保证亚洲作为世界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地位,或许将成为树立“亚洲共识”、构建亚洲经济“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此外,推进地区内联合反腐、环境保护、跨区域污染治理、空间技术、网络技术、媒体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也可以成为“亚洲共识”和中国亚洲政策的目标方向。特别是反腐败和污染治理,既是中国目前在国内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是亚洲各国普遍面临的困难所在。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同亚洲许多国家在这些问题上已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合作经验和制度基础,相信在这些经验、制度和规则当中,蕴含着能在未来引领中国和亚洲各国继续合作进步的共识性理念,应推动这些理念真正落实为切实可行的规则机制和实施办法,在共识中探索“亚洲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我们希望,中国能够同亚洲各国一道,将“命运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在未来引领亚洲合作共赢、迈向地区共同进化的“亚洲共识”,这种共识不是建立在中国或某一个国家对亚洲事务的“主导”和“掌控”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一整套完整的规则制度上的。而超越冰冷的“利益共同体”和生硬的规则制度之上的,是中国和亚洲国家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行为模式和心灵感应上真正实现富有亚洲特色的互联与互通,让“命运共同体”意识生根发芽,让以此为核心的“亚洲共识”指引这个大陆,开启更为光明的地区合作共赢新篇章。

刘 畅: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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