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8月14日晚间,安源煤业发布公告称,8月12日接中共江西省纪委通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胡运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胡运生,男,1963年5月出生,曾于2000年8月任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安源煤矿矿长,现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得2001年度江西省优秀厂长(经理),2002年度江西省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2003年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2005年度江西省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家,2006年荣获由省政府颁发的“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胡运生于2012年2月16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任期终止日期为2019年3月24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另自2010年10月26日起,胡运生还担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根据此前该公司对外公布的年报显示,在2012年至2014年间,胡运生从安源煤业获得的报酬分别为46.86万元、40.67万元、83.93万元,2015年,胡运生从安源煤业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4.91万元,在公司所有董监高中排名第二。
据了解,在煤炭行业整体低迷形势下,安源煤业也难以例外。自2102年胡运生担任安源煤业总经理至案发期间,该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公司公布的年报显示,201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了32.49%;201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27.09%;2014年,公司的净利润只有9542万元,较上年的2.48亿元下降61.56%。
8月17日,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艾启洪(副厅级)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广东省相关通报显示,经查,艾启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艾启洪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是国家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流通领域大集团之一,主要从事汽车、金属、能源化工、木材等大宗生产资料贸易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商业地产等业务。近年来实现年营业总收入近千亿元,位居“2015中国企业500强”第157位。
8月9日,据中新网讯,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迪领(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8月9日在广州市人民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黄迪领1950年出生,广东潮州人,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广东省劳动模范,2005年更是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此外还曾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水利经济优秀管理者”“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家”“全国水利系统优秀干部”“广东省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其案发前所任职的广东省水电集团,是全国知名水利企业和广东水利建设的“龙头企业”。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7月28日,广东省纪委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黄迪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黄迪领涉嫌受贿和行贿两个罪行。其中,涉嫌受贿部分,据检方指控,其于2009年在广东省水电集团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深圳一家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与广州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姚某合作,以装修公司的名义认购该深圳公司的股权,而后于2014年3月,姚某变卖手中的原始股,获得投资利润人民币1600万元,为感谢黄迪领在上述事件中提供的帮助,姚某分多次贿送给黄迪领共人民币810万元。
对于其涉嫌行贿部分,检方称在2007年至2010年,黄迪领为了让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广东省水利厅从化疗养院、参与承建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先后4次贿送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已被批捕)港币220万元、人民币50万元。
据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8月初多家媒体报道,平安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刘树云被深圳警方带走调查。报道称,刘树云被带走或因在融资项目中收取巨额佣金,涉嫌贪污,网易财经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刘树云所分管的投行部亦有两名员工被带走协助调查。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据平安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平安银行已经于8月1日免去了刘树云的职务。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行长李岩将接替刘树云北京分行行长一职。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刘树云为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原行长,任职长达5年,其间其曾带领队伍奔赴民生银行的上海、深圳、北京和广州等分行,推荐“五个重庆”相关建设项目29个,实际引进信贷资金160多亿元,曾创下了民生银行迄今为止最大单笔信贷投放的历史纪录。
2011年,刘树云被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金融贡献奖三等奖”,被中国民生银行评为“中国民生银行杰出贡献历史人物”。
2014年10月,刘树云加入平安银行,接替张金顺出任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行长一职,2015年4月兼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
据平安银行官网资料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截至2015年末,平安银行在职员工37937人,通过全国54家分行、997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8月5日,据《新民晚报》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8月4日宣布,已对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高燕、梁泽中,华鑫期货公司技术总监金文献等以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报道显示,伊世顿公司由外籍人员GeorgyZarya(音译扎亚)、AntonMurashov(音译安东)在香港各自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后,于2012年9月用两家香港公司名义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以美元出资注册成立的贸易公司。由扎亚担任伊世顿公司法定代表人,安东则负责技术管理,此二人在公司成立前,曾在欧洲的银行和期货公司从事过证券期货交易工作。
2015年6月初至7月初,国内证券期货市场大幅波动期间,伊世顿在交易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等股指期货合约过程中,卖出开仓、买入开仓量在全市场中位居前列,该公司账户组平均下单速度达每0.03秒一笔,一秒内最多下单31笔,且成交价与市场行情偏离度显著高于其他程序化交易者,仅一个月该公司账户组净盈利就达5亿余元人民币。
据犯罪嫌疑人高燕等人交代,受扎亚、安东指使,为规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限制,其先后向亲友借来个人或特殊法人期货账户31个,供伊世顿组成账户组,非法获利高达20多亿元。
另据此前媒体报道,伊世顿在股灾期间通过做空A股的股指期货,以700万元操纵期指交易,短时间内获利20多亿元。
8月16日,据据海南省纪委消息,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明贵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刘明贵,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在浙江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年7月至1989年3月,刘明贵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发展部项目经理,1989年3月至1992年7月任海南金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任海口如来木业有限公司经理,1994年6月至1995年3月任海南计算机软件公司总经理,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海南计算机软件公司总经理兼海南省电子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1999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 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海南华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海南钢铁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刘明贵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1年1月至2013年5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8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王琦(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王琦,1966年9月出生,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解放军合肥炮兵技术学院军事指挥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王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办公室工作,1999年2月至2001年5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委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2004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2004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
自2007年起,王琦进入新疆投资发展集团任职。2007年5月至2012年6月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等职务,2012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
8月4日,据江西省纪委消息,中共江西省纪委对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崔源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源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源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国资委给予崔源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财政;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